山东省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实施方案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44号)要求,根据“生态优先、民生为本、总体稳定、分类实施、便于执行”的原则,自2021年起,实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思路综合考虑不同作业类型、不同大小的渔船实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和负责任捕捞对降低捕捞强度、养护海洋渔业资源的成效,对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按照船长和作业类型进行分类分档补助。同时,确定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年度标准上限(以下简称“补贴标准上限”,见附件),并适当照顾小型渔船。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采取后补助的方式,对上一年度严格执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和负责任捕捞制度措施的国内海洋捕捞渔船予以适当补贴。为做好与“十三五”相关政策的衔接,2020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资金按照2019年申报发放程序办理,补贴标准上限按本方案执行。自2022年发放2021年补贴开始,按照本方案设定的标准和要求发放补贴。二、补贴依据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依据海洋伏季休渔和负责任捕捞两项指标发放。其中,海洋伏季休渔指标是指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