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制度的浅分析.doc

上传人:gs****r 文档编号:1531242 上传时间:2019-03-04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我国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制度的浅分析.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我国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制度的浅分析.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我国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制度的浅分析.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我国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制度的浅分析.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我国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制度的浅分析.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我国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制度的浅分析摘要:近些年,随着我国经济、快速稳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与质量的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演变成为一个世界问题,重视食品安全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人民生活质量水平与法制建设在社会管理中很好应用的一个重点内容。我们看到食品安全问题存在的同时,更应该清楚意识食品安全行政问题制度的分析,应引起相关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高度重视。 关键词:食品安全 行政问责 法制建设 目前,食品安全问题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1996 年在英国爆发的疯牛病、1997 年在香港蔓延的禽流感、1999 年比利时等国的二恶英污染事件、2001 年在欧洲爆发的口蹄疫、20

2、05 年的苏丹红事件、2008 年三鹿奶粉事件、2010 年的上海染色馒头事件、2011 年的双汇瘦肉精事件,以及转基因产品的安全问题等等都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人们挥之不去的梦魇。因此,加强和完善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制度,推行食品安全的行政问题制度,对完善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行政问责制度法律概念界定 行政问责制,是指一级政府对现任该级政府负责人、该级政府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所管辖的部门和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以致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耽误行政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

3、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给行政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中行政问责制度存在的问题 当前,食品安全管理活动中出现的责任问题,主要是由于政府政策制定的复杂性,以及政策执行方面存在问题所引起的,一旦发生责任事故,就应该直接追究相关负责人员的责任,虽然现在的行政问责制度的惩罚力度加大,但是食品安全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缺陷,主要表现如下:(一)行政监管体制的缺失 虽然我国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监管体系,但是由于监管部门众多,又存在交叉执法,相关法条的不健全,必然会出现管理失衡,执法力度的减弱,导致行政监管体制的缺失。 (二)行政处罚不到位 一般,对于违反食品安

4、全与质量的事故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所遵循,行政处罚机关应在其行政权限范围内对其进行处罚,但是由于相关执法部门执法不公,导致行政处罚不到位。 (三)行政队伍建设不完善 行政队伍建设是完善行政责任制度的根本。行政队伍建设我们应该坚持四个观念。第一,服务观念;第二,竞争观念;第三,市场观念;第四,创新观念;并加强三种能力。第一,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第二,依法执政与科学管理能力;第三,勤政廉政执法能力,并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建设。 (四)行政监管信息不对称 食品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是信息不对称。主要是市场主体信息的不对称,包括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表现为消费者与生产者相比,在食品信息方面

5、处于劣势地位;政府与生产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表现为政府负责信息的公开,不同生产者对于信息获取方式不同,成本也自然不同;政府与消费者信息不对称,表现为生产者为了最大化的追求自身利益,使政府难以实现有力的监管。 三、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的行政问责制度改革的路径选择 针对我国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本人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探索解决问题的路径: (一)转变传统行政执法理念 明确我国在食品安全领域实施行政问责制的动因以政府部门对追求的经济主导价值理念。这样才能从更高层次上确立实施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制所要达到的目标,继而促成建立责任政府,实现对食品企业良好的治理。无论是行政执法官员,还是社会公众都要转变

6、理念,建立责任意识、风险意识、监督意识,逐渐行成问责和被问责的机制。 (二)完善我国现行干部人事制度 我国食品安全的行政问责制,必须要进行干部人事制度的配套改革。要进一步改革政府干部“能上不能下”的晋升机制,使其“能上能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法制原则,择优录取, ”加强考核培训的程序,使其沿着专业化与知识化的方向发展,并建立起优胜劣汰的食品安全管理干部淘汰机制,使不负责任的干部被淘汰,保证食品安全的问责制度的真正落实。 (三)加强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制度体系的建立 首先,基于权属关系的内部食品安全的问责,主要是由上级领导机关对责任人的追究制度;其次行政体系内专门主管机构的问责,如监察、审计机关

7、对责任者的追究;再次,行政体系外部的食品安全的问责,如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等;最后,最高权力机关的监督,即人大的监督。通过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制度的建立,使问责制不但有约束力还要具有可操作性。 (四)强化优化食品安全的问责制的监督制约机制 我国现行的监督体制还存在许多不健全的方面,司法、行政机关尤其是立法部门对行政权监督与制约的力度需要强化。如在所有的食品安全的问责案例中,应由各级人大机构或人大代表主动提出对官员及企业的问责的质询案数量极少。积极推进政府在食品安全的问责制,其核心运行渠道是由民意机关和立法机关实施的食品安全的问责。使公众对食品安全信心重拾。 (五)规范可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8、,扩大公众知情权 如果公众不知情,就无法知道谁对公众负责,谁没有对公众负责,就无法追究失职行为。只有透明行政、政务公开,才能把政府及其官员的活动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对哪些信息必须公开、通过何种渠道公开、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政府为公众提供信息查询的义务及不履行相应义务的后果等做出系统完整准确的具可行性的规定,从而从法律的高度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结束语: 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国家不可忽视的民生保障问题。如行政执法部门和国家监管权利部门不能很好的解决食品安全的行政问责的制度。这就是一个政府是否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而是否负责任也成为现代政府合法性的重要标志。从法治国家将一个政府只有它真正履行其责任

9、时才是合乎理性的合法的。完善我国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制的对策建议我国法制化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的基本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食品安全的行政问责制,构建一个可问责的政府,不仅是行政改革的目标,而且对于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推动政治文明的发展和进步,维护社会稳定,都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制是我国社会经济文化不断发展过程中的一项行政体制改革基本措施,是加强法制文明社会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预防,而不在于惩治。通过对食品安全行政责任的有效追究,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断优化和完善食品安全的行政问责制度。本文通过阐述食品安全行政

10、问责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解决的办法。在现有法制的基础上逐渐完善食品安全行政问责的法制建设使其规范化,形成良好的法制氛围,从而深入推进我国的法治国家的政治体制改革进程。 参考文献: 1 于仁伯.转变职能建设诚信责任政府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报,2002. 2 佛朗西斯.国家构建:21 世纪的国家治理与世界秩序.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2007. 3 洛?克.政府论 (下).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 4 谢尚果.马新新.完善行政问责制的思考 J.玉林师范学院学报,2007. 5 毛寿龙.引咎辞职、问责制与治道变革 J.浙江学刊,2005. 6 鲁丽莎.行政问责制之困境及对策探究 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8.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资料库 > 毕业论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