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程序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辐照食品(特殊食品)()转基因食品(特殊食品)()营养标签()质量(品质)等级()批号商品条码食用方法致敏物质标志说明:用号标示为强制项二、要求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应按照 4.1 项下的相应要求标示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其他内容如未在标签上标注,则应在说明书或合同中注明。当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的最大表面面积小于 10cm2时,可以只标示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2.1 产品名称()2.1.1 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通常是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规定的食品名称或食品分类名称,若上述名称有多个时,可选择其中的任意一个,或不引起歧义的等效的名称;在没有标准规定的情况下,应使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