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自验情况表自查自验组织单位:云县人民政府 验收日期:2023年12月4日环境问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2019年和2020年,临沧市两次接受中央和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但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推动问题整改中没有主动查找“内因”,一味强调“外因”,履职尽责不到位,建筑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秸秆露天焚烧等问题仍然突出,部分问题反复出现却始终未得到有效解决,近年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不升反降。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整改目标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确保施工场地全面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措施,道路扬尘得到有效治理,秸秆露天焚烧得到有效管控。整改目标完成情况已全部完成整改方案编制情况是R 否编制单位云县人民政府组织审核单位临沧市人民政府整改措施措施1: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督促指导各乡(镇)和县级各有关部门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持续加强监督执法,依法查处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督促乡(镇)组织开展农作物秸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