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解读深圳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通过,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一、立法的必要性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决策部署的需要。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2020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出要“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推动社会信用法律建设”。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 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等文件,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全面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先行示范区意见)更是明确深圳要“推行信用监管改革,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率先构建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