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WDR-2020-0170001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和旅游局文件济南市莱芜区发展和改革局济南市莱芜区财政局济南市莱芜区自然资源局济南市莱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管理局济南市莱芜区卫生健康局济南市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济南市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莱芜文旅发20206号济南市莱芜区民宿联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民宿经营行为,加强民宿管理,简化民宿申办手续,促进民宿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济南市关于加快推进民宿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济南市民宿管理办法、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全区范围内民宿申请管理。民宿是指利用当地闲置资源,经有关部门单位批准准予开业,以盈利为目的,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人文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单栋建筑经营用客房不超过14个标准间或单间,最高4层且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