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社工服务合同书甲方:东莞市道滘镇退役军人付服务中心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社会工作者为甲方提供专业化服务事宜,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第一条 服务目的为退役军人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加强思想引导,提高退役士兵荣誉感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推动退役军人工作走上新的台阶,稳步推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第二条 服务群体以道滘镇辖区内退役军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第三条 服务内容以退役军人为主要服务对象,根据退役军人及其家属需要,整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论、方法和技巧,帮助其提高缓解生活困境、提高自我价值、增加社会参与、促进身心健康,恢复、改善及提高其社会功能促进个人发展和社会融入。(1)专业服务开展退役军人群体需求调查,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优抚对象意见的基础上,按照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的要求,以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阵地,聚合专业社会工作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者和志愿者力量,为道滘镇退役军人尤其是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