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企业(机构)安全生产责任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以及有关部门的规定,为确保消防安全,特制定入园企业(机构)安全生产责任书,并确定企业(机构)法人代表 吴川 为其所承租物业 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189号3栋403室 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其责任如下:一、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消防安全方面的制度、规定及条例,切实做好本单位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各项防火安全工作。二、 负责对属下员工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教育,使属下的每位员工都能做到面临火情会报警,懂灭火,快疏散。三、 有义务参加和组织属下员工参与消防主管部门和园区管理部门组织的消防演习和消防培训。四、 在本单位内按规定配置必需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修,并在有效期结束前或使用后及时更换。五、 经常对本单位进行消防检查,同时主动配合有关消防监管部门和园区管理部门对本单位消防工作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立即整改,对火灾隐患问题做到不隐瞒不推诿不拖延。六、 经常对属下员工进行消防知识以及火警自救技能的培训,使其掌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七、 不得在消防栓、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