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起草说明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的要求,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处理活动,财政部会同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了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 总体考虑办法定位为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顶层设计,一是全面对接数据安全法要求。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对国家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细化,明确落实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各类数据处理要求、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等法律规定,为行业数据安全监管提供制度保障。二是构建注册会计师行业数据安全监管体系。明确财政部、国家网信办、地方财政部门、地方网信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等各方面的职责范围,建立权责一致的工作机制。三是明确数据管理要求。根据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实际情况,明确了会计师事务所数据管理的主要内容、责任人员、管理要求、网络防护等要求,指导行业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和技术保护措施,履行保护义务。二、主要内容办法共5章36条。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