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旅游船艇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报告摘 要苏州市旅游船艇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以来,至今已近10年。为了总结立法经验,了解办法实施以来的实际效果,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加强对旅游船艇的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苏州市政府将办法列为2015年立法后评估项目。为此苏州市交通运输局特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本次评估工作。在本次评估活动中,受托评估机构积极开展工作,在苏州市交通运输局的领导下,与苏州市地方海事局政策法规科等部门以及各个旅游船艇公司密切合作,制定了后评估工作具体方案,明确评估内容、方法和程序,开展具体评估活动。本次评估工作通过调查问卷、网上公开广泛征集意见以及法律、法规检索对比分析、召开座谈会、个案分析以及专家论证等各种评估方式开展评估活动,对办法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立法技术性以及绩效性作了全面、充分的评估,最后形成了本篇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对办法实施以来的旅游船艇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总体评价,认为办法的实施对加强旅游船艇的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