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司法建议书局:我院在审理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发现林场在对林场节假日期间的管理及森林资源保护方面的工作尚存改进之处,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好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绿色原则,推动县域生态文明建设。为此,特建议:一、加强林场管理,保证节假日期间林场巡查制度常态化。将森林资源巡查与生态资源保护相结合,完善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林场周边管理,建立节假日值班制度,确保节假日期间林场巡查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推进生态修复,确保被焚烧林木复种工作的有序开展。依据林场实际情况,合理制定修复方案,综合利用补植、补造、人工造林等多种手段促进补种复绿工作的开展;必要时设置封闭保护区,保障林区树木的自然生长及自我修复。恢复受损的森林面积,增加植被覆盖率,维持森林与生态环境系统的健康和平稳。三、强化生态宣传,定期开展法治宣传进农村、进社区活动。通过开展森林科普、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及法治宣传活动,向民众普及环保法律法规、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知识,提高民众对森林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鼓励群众做环境保护的参与者、监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