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确认书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在泉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东海大厦)A幢442室(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中,(竞得人)竞得编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确认如下:该地块成交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总价为人民币(大写)(¥)。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抵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应当于2023年10月11日(工作日)之前,持本成交确认书到泉州市区东海行政中心D幢4楼409室自然资源利用管理科与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成交确认书一式5份,出让人执2份,竞得人执2份,组织方存档1份。特此确认。组织方: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竞得人(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电话:电话:2023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