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部门任务分解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考核事项分值评分标准材料要求责任单位一、推动绿色低碳发展1.履行辖区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健全生态文明制度。1.1党政主要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3每年党政主要领导在常委会或常务会上研究工作两次,少一次扣0.5分;县政府未向县人大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报告扣1分;未在主流媒体(含纸质及网络平台)、政府网站刊发党政主要领导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体会扣1分;扣完为止。常委会、常务会会议纪要,年度工作报告,文章刊发截图。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大办、县委宣传部1.2在辖区内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2县委、县政府未与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签订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扣1分,未进行检查考核扣1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检查通知、考核结果。县生态委办1.3健全生态文明制度,加强协作。1至少召开一次生态委会议,少一次扣0.5分;未与司法部门联动扣0.5分。生态委会议材料,司法联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