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一、本人知晓青岛市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自愿接受审核考察。二、本人承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勤勉尽职,诚实守信,支持在本组织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并开展党的工作。三、如果当选,本人承诺在职务范围内依法、按章行使权力,不越权,不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从事损害本组织利益的活动,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管理机关和本组织成员单位等方面的监督。四、本人承诺无青岛市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第七条所列情形。五、本人承诺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或瞒报重大事项,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责任和后果。承诺人:年 月 日(注: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审核单位党组织留存归档,一份送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填写说明1.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是指在社会团体中拟担任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选任制秘书长职务,在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中拟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职务,在基金会中拟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职务的人员。青岛市社会组织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