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社会主义现阶段法治建设中的问题及措施在中国法治发展史上,法家先驱管仲在管子就最早提出了“以法治国”的概念:“威不两措,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 ”其字面意思是说,统治者治理国家,自己的权威不必要建立在更多的基础之上,只要不政出多门,仅仅运用法律,就会像人们举手投足那样,轻而易举地治理好国家了。可见我们的古人早在二千多年前就已经可以站在治国战略的高度来看待法治。 一、法治的涵义 法治是指以民主为前提和基础,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 法治是由统治者通过强制性的法律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法律由人民制定,统治者严格依据法律进行统治,
2、形式上统治者只对法律负责,统治者通过对法律负责来间接对人民负责。 二、法治的优越性 (一)法治的优越性是相对于人治而言主要体现在: 第一,法律是集体智慧和审慎考虑的产物;第二,法律没有感情,不会偏私,具有公正性;第三,法律不会说话,不能象人那样信口开河;第四,法律借助规范形式,具有明确性;第五,实行人治容易贻误国家大事,特别是世袭制更是如此;第六,时代要求实行法治,不能实行人治;第七,实行一人之治较为困难,君主的能力和精力毕竟有限;第八,一人之治剥夺了大家轮流执政的权力。因此,只有用法治而不是人治才能充分保障人民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实现社会秩序的稳定。 (二)法治的优越性是相对于德治而言主要体
3、现在: 法治的重点是人的外在行为,德治的重点是人的内心世界。法治对于德治具有规范和促进作用。一个社会的德治必须与社会的法律规范保持一致,社会的德治在境界上可以高于法律规范,但不能同法律规范相冲突。法律可以直接规范人们的行为,而思想道德教育对人们行为的规范是间接的。在人们的思想道德还没有达到理想境界的情况下,用强化法制建设来规范社会成员的思想和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德治只有依附于一定的法治,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抛开法治的德治由于缺少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使道德规范和道德制约显得软弱无力,这就需要用法律推动道德建设的发展,实现道德建设的法制化。尽管我们不能将一切道德建设的内容都法制化,法制也不都
4、从道德转化而来,但无论什么样的德治,都必须建立在一定的法治环境之下。从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角度来讲,当道德的力量不能得到有效发挥时,必须依靠法律的强制力来实现。 三、我国社会主义现阶段的法治建设中的问题 我们的法治一直是官方在发动和推进,民众似乎处在旁观者的地位而表现出“被动”和“冷漠” 。无论在理论上如何高瞻远瞩印证现行法治推行方式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但是,在现实的法治实践中确实存在缺少政府和民众的有效“互动” 。冷静地思考分析和对“依法治理”现状的观察,我们不难发现缺少这种“互动”的现实表现,可以表诉为“三治三不治” ,即“治下不治上” 、 “治外不治内” 、 “治民不治官” 。行政机关往往借
5、助手中的“立法权” ,纷纷行使行政权力扩张法律化,也借助于手中执法权力及对司法权的影响,来扩大其职能和实现其效用。这种片面的、出于“官本位”思想的“依法治理”严重悖离了法治精神和原则,在一定程度上是古代法家“垂法而治”的再版。而广大民众则处于“被动”的地位,既在客观上不能有效介入国家法治实践,又在主观上无法正确参与和对之加以评价。 四、我们法治建设中应该实施如下措施 1、注重长期坚持和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与培训,使人人能知法、懂法并自觉守法,从而减少犯罪和远离犯罪。迅速在全国上、下广泛掀起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在内的学法、普法和用法新热潮,并树立学法、用法标兵或榜样。适时并定期对全国所有国家
6、公务员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考核成绩应与工资、奖金挂钩。 2、注重长期坚持和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中、高层干部的法治教育和适时警示,把问题和腐败解决在萌芽之中。 我们应该坚持经常对照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工作和行事,公开承认并自我改正自己的错误与不足,同时要虚心接受他人的意见和批评。如能做到对法律、法规不违犯或少违犯,党的先进性就一定能够永葆。 对基层领导干部应以自我约束和自我提高为主,必要时兼以民主监督和谈话、警示。 对中、高层领导干部应以自我反省和自我防范为主,必要时兼以开门纳谏和进谏示警。中、高层领导干部可以说是领导中的领导或管官的官。他们如果不能廉洁自律和自我反省而又
7、缺乏必要的民主监督,那势必是很危险的。最放心的是他们,最不放心的也是他们。因此,建议他们在自我反省、自我防范的同时,还需广泛开门、有奖纳谏,多听些逆耳忠言,且大力提倡并积极鼓励广大百姓大胆、勇跃进谏,以痛吐脏腑之言而监督、警醒高官。 3、注重加大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虚假、腐败和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以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和法治的威慑力。 继续坚持不断且不断坚持全力打击中国经济、社会中的一切制假、造假行为和其主要当事人。打假应以重点打击制假、造假为主,对其主要当事人应予特别立案重处。那些看得见的假冒伪劣商品和销售商固然可恶、可恨,但更可恨、可怕的还是隐藏在视线背后的制假、造假窝点及其主要当事人。应该发
8、挥全社会的力量经常性地开展有奖举报和重拳出击等活动,并形成一种日常制度。 继续坚持不断严惩中国经济、社会的一切贪污、腐败分子。出现一个,严惩一个;出现一批,严惩一批。对经教育、警示后仍然不思悔改且变本加厉的贪污、腐败分子应给予及时严惩,切不可怠慢、手软,更不可姑息养奸。力求说到做到、兑现诺言、一个不漏、一个不软,以体现法治的公平与威严。 从快、从重、从严打击地方恶霸、黑帮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和势力以及为其充当保护网(伞)的党政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惩治黑恶势力要像包拯那样,一身正气、大义凛然。无论涉及到哪个组织和哪个人都要一视同仁、一杆到底。 参考文献: 1正确理解法治精神的内涵 ,刘微鹏 2法家“法治”主张史鉴 ,陈银英 3如何加强社区民主管理讲座提纲 ,张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