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之己见摘要: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问题将备受关注。笔者通过以下几点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作出了浅谈。 关键词:房屋建筑;质量监督;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我国当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现状 1.1 对从业人员管理不规范 施工企业改革十年以来,尤其是民用建筑施工企业,工人阶级全面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农民工,施工劳务队都是农民工,而他们大多数是以非法人的施工队的形式存在,没有承担责任的法人实体,农民工基本权益也难以保障。同时其他各类从业的执业人员,无证上岗、借证上岗等现象严重。 1.2 施工企业市场准入把关不严 施
2、工企业改革不完善,大多国有施工企业改革更为畸形,公司固定资产严重流失,人才基本流光,只留下少数几个工作人员守住公司资质证书,采取皮包公司的管理模式,以出借资质收管理费生存。劳务公司随着施工企业工人消失而现身,包工头披上劳务公司的外衣。施工企业中出现有资质无能力或高资质低能力的怪象,或无证施工、借证卖照、超规定范围承包,或逃避市场管理、私下交易等。 1.3 参建各方未能真正履行责任主体职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但在实施中,参建各方对此规定非但没有很好地理解,有的甚至还错误地认为建设工程质量是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3、站负责,特别在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单位工程验收时,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是质量验收的责任主体,没有很好地按照相应的验收标准要求参与和验收,而是等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派出的质量监督人员来发现问题。 1.4 监理单位存在违规行为 目前,监理单位常见的违规行为有:越级监理,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单位名义承担监理业务;与建设单位签订虚假合同,卖图章,只收费,不监理;推销建筑材料、介绍施工队伍,谋取非法利益;监理人员执业资格不规范,人员素质不高;关键过程、重要部位、隐蔽工程未及时到位检查;不严格按规范、标准及有关规定对基础、主体工程进行评定,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初验和评估。 2 工程质量事故常见的成因 大量的事
4、实证明,造成工程质量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违背建设程序 2、违反法规行为 3、地质勘察失误 4、设计差错 5、施工与管理不到位 6、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制品及设备 7、自然环境因素 8、使用不当 3 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管的对策 3.1 严格资质审查,把好建筑市场准入关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机制和惩戒制度,一旦发现资质“挂靠” ,给予降级直至吊销挂靠双方当事人的资质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的处置,将被挂靠企业记入不良行为黑名单中予以公示,视其情节,取消一至三年的市场准入,并没收其非法所得;对“挂靠”的自然人要进行经济处罚,使其得不偿失。司法机关要加大对资质挂靠的打击力度
5、,对因“挂靠”导致的司法纠纷,严惩不贷。当前应重点查处无证、越级、超范围承接建筑设计、施工、监理业务行为,挂靠承包、转包、非法分包行为,同体监理行为,认真组织对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年检,取消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从事相应业务的资格或降低其资质等级。针对取代“建筑工人”的农民工的管理,政府应要求切实组建劳务公司,推进农民工组织的法人化、正规化,使其成为能承担责任的法人实体, 同时实行人性化管理,健全技能、安全培训体系,满足建筑市场的需要。针对执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坚持执行执证上岗,制止无证上岗、借证上岗。 3.2 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加大考核力度 在新的形势下,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的地位和
6、作用,是我们提高整个建筑业质量意识,解决处理质量问题的关键所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有针对性地加强相关专业基础教育和在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把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放在首位。同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政策,定期开展竞聘上岗,把知识丰富、水平高、能力强、职业道德好、责任心强的专业人才吸引到监督管理工作岗位上来,由社会对他们能力及职业道德进行考核,淘汰职业道德败坏、水平低下等不符合岗位需要的人员,从而保证监督队伍的纯洁性及战斗力。 3.3 完善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手段、方法和范围 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以新兴的信息技术为支撑点,实现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和网络化,打破
7、地方保护,实现监督方法的科学化,不断创新和改进检测设备和仪器,以有效地适应建筑技术发展的需要,保证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督管理技术装备能力和监管效率,推动全行业信息化和建筑科学技术进步。由实体质量的环环把关向随机抽查转变; 由“看、问”式现场检查向采用科学仪器,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的权威性监督转变;由以施工现场对承包商的监督为主向全面、全过程监督转变。改变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行政职能,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专业化和社会化, 以经济和法律相结合为主要手段对建设工程质量所有参与者实施执法监督。 3.4 健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体系 建设工程质量的形成是一个涉及多方主
8、体参与,受众多因素影响,涵盖建设工程决策、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建设、使用维护全寿命的复杂系统,从根本上治理建设工程质量差的问题,就必须确立系统工程的观念,对其进行全方位、全寿命的系统管理,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体系,即包括各建设主体的质量保证体系,工程保险、政府监督管理体系,社会监督保证体系。 3.5 加强反腐败、严监管和透明化的监督 腐败是产生豆腐渣工程的重要原因,可以说,只要存在腐败现象,就一定会源源不断地产生质量不合格的建筑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如消防、人防、绿化、规划、环保等)是监督国家管理基本建设的各项制度执行的部门。为加强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应
9、制定严格的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建立建筑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机构分管领导的质量责任,如发生质量事故,除追究当事单位和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各级管理机构领导在项目审批、执行建设程序、工程监督等方面的领导责任;组织力量不定期的检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严肃查处收受贿赂等犯罪行为;设立工程反腐投诉中心,社会相关人员可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等形式反映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违规问题,投诉中心受理投诉后,应及时了解投诉事实的真相,在规定的时间给投诉人处理答复。 4 结束语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问题将备受关注。过去的质量监督模式有待完善,逐步实现监督管理政府角色归位,企业质量管理到位,社会质量监督有位的目的,从而不断提高工程质量,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建筑精品工程,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物质生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