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税有多重今年一季度,全国公共财政收入增长 6.9%,比去年同期回落 7.8 个百分点。其中,中央财政收入同比下降 0.2%,而地方财政收入同比增长13.7%。中央和地方的情况可谓冰火两重天。 “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主要是房地产市场成交额增加,相关地方税收相应增加。 ”在分析地方财政收入(本级)增长的因素时,财政部给出了上述解释。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收研究所所长曾康华认为,这表明地方对土地财政的依赖至今有增无减。 “2012 年房地产业销售 6.4 万亿元,缴纳契税 2874 亿元、房产税1372 亿元、营业税 4051 亿元、土地增值税 2719 亿元,缴税合计约 1.1万亿元,银行房贷余额
2、 12 万亿元,获 8400 亿元利息,土地收入 28517亿元,政府和银行从房地产获得收入 47917 亿元,占 6.4 万亿元收入的75%。 ”这条某媒体负责人的发言引起了消费者的高度关注。尽管事后多位业内专家否认 75%的比例,但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教授陈国强表示“土地出让金以及税费占房地产销售收入百分之六十左右。 ”60%的比例则被业界视为相对客观。 膨胀的税费十年 在一季度房地产行业征收的税种中,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收入增幅分别为 38.3%、34.7%、7.9%和7.5%。这四项税收合计 2575 亿元。房地产相关税收增幅普遍高于全国财政收入
3、增幅。 中国 18 个税种中,涉及房地产业的有 10 个,其中 5 个税种仅在房地产行业征收,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 上述五个在房地产行业征收的税种收入合计,从 2003 年的 900 多亿元,上升到 2012 年的 1.01 万亿元,增长 1022%。五个税种收入合计占全国税收收入的比重,从 2003 年的 4.5%,提高至 2012 年的 10.1%。其中,增长最快的土地增值税,从 2003 年的 37.3 亿元飙升至 2012 年的 2718.8亿元,增长 7289%,占全国税收收入的比重也由 0.19%上升至 2.7%。 另有 5 个税种也涉及其他行业
4、,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学者测算,若将房地产业的十个税种收入合计,2012 年房地产业贡献的税收收入将超过 1.5 万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比重超过 15%。 在住房建设和交易环节,除了各种税收,政府还向房地产商收取各种费用,收费项目近百项,包括征地拆迁补偿费、旧城改造费、市政配套费、商业网点费、立项管理费、规划审核费等。几乎所有的政府部门都设有针对房地产的收费项目,包括规划、建设、国防、工商、水利、电力、邮政、环保、公安、城管,等等。此外,还有一个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即教育费附加。 根据财政部预算报告,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一项,2009 年至 2011年
5、的数额分别为 337 亿元、611 亿元、857 亿元。其他近百项地方政府对房地产业的收费,多数混杂在部门收费中,公众难以获悉具体数额。 税制的扭曲效应 除了房地产业贡献的税收收入,土地出让收入更是地方政府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2005 年房地产价格开始加速上扬,地方政府随之开始出让土地的盛宴,并助推房地产市场直线升温。根据财政部公开数据,2008 年至 2012 年,地方政府土地收入分别为 1.04 万亿元、1.40 万亿元、2.91 万亿元、3.32 万亿元、2.85 万亿元。近三年,土地出让收入已相当于地方本级公共财政收入的 50%-60%。 知名财经评论员朱大鸣早在两年前就指出,土地价格
6、已经偏离公允价值越来越远,这些偏离的利润,形成成为各地土地财政的来源。 这样的发展道路不可持续性在于,地价上涨终究会形成土地泡沫,而土地的泡沫必将传导,形成房价的泡沫。商品房价格高的最重要原因是土地一级市场现状,而中国土地一级市场是国家绝对垄断的,所以要消除暴利,必须从改革土地“招拍挂”开始。 如果改革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地方政府收入的大半又需要从哪里寻找填补空缺的收入? 这正在成为房地产调控的阻碍,亦在告诫政府,财政体制的改革正在步入深水区。种种之怪现状直指二十年前的分税制改革。分税制导致地方财力吃紧。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已由分税制改革前的 70%左右骤降到 50%以下。而地方
7、政府在实际工作中承担的事权与财权逐渐不相匹配。因此,对中央与地方税制的利益关系的系统化理清则成为当务之急。 对于房地产税费制度,中央早已确定了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在保有环节增加税负的目标。2012 年底财政部部长提出,将“统筹推进房地产税费改革,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的有关税种进行简并” 。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这说明有关部门已注意到当前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的税种过多、税负偏重的问题,而这意味着未来我国房产交易环节税负将有可能下降。 不过,今年 3 月份财政部提请审议的预算草案报告显示,2013 年全国税收预算收入近 11 万亿元,较 2012 年增长 8.5%,
8、其中,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预期增幅居前,紧随其后的是房产税,四个税种的预期增幅全都超过了 11%。 事实上,无论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在土地和税费收入猛增的巨大利益诱惑下,房地产税费改革距既定目标越来越远。 一方面是加紧调控,简化流程,合并税种,一方面却将财政收入增幅的龙头寄望于房地产业,数据之间的掐架很难说明改革的诚意。而技术性手段遏制房价的功效已经到了极致,调控房市必须有制度性变革,现行体制下的房地产调控只能加重供需矛盾,成为“空”调。 3 月份国务院重申的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转让所得计征 20%个人所得税的要求已经成为一纸空文,4 月份 70 个大中城市中 68 个城市房价环比上涨,中国社科院对房价失控的风险预警又在耳旁,房价重又回到越调越涨的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