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课第六课 参与政治生活参与政治生活人民当家作主的法治国家法1949年 10月 1日,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庄严宣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 ” 一个崭新的中国从此诞生,人民当家作主成了国家的主人。一、人民怎样当家作主1、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谁?2、人民如何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3、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什么?人民 直接间接选出代表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 根本政治制度组成产生分别行使管理国家 ,维护社会秩序的各项权力(一) 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方式县(自治县)人大代表县级市人大代表乡(民族乡)人大
2、代表镇人大代表选举选举选举选 举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代表选举选举选举全国人大代表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中央国家机关的关系其他中央国家机关,如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 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 。(提出质询、组织调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家主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各部委办地位最高权力最大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中央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权力最大。 其他 中央国家机关 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接受它监督。 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要向它报告工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对国务院及其各部门提出质询案等。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地位 -是国家的 最高权力机关职权 最高 立法权最高 任免权最高 决定权最高 监督权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1、通过反分裂国家法2、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 ;决定兴建长江三峡工程3、 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国务院总理等都由它来选举、任命或罢免。4、监督 “ 一府两院 ” 的工作。5、 2004年通过宪法修正案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行使修改宪法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