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组织犯罪的心理分析及预防摘 要 随着社会犯罪意识形态的发展,犯罪分子开始意识到个体实施犯罪行为存有诸多不利因素,相比之下形成团伙犯罪更为有利。同时,因抱有“法不责众”的观念,并结合以往的犯罪经验,犯罪分子正逐渐形成以自身年龄、身份条件、社会地位、社会职业等性质为分类的犯罪组织,进而实施有组织犯罪。犯罪心理是有组织犯罪形成的重要因素,导致其形成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预防有组织犯罪的关键就在于分析出有组织犯罪心理的形成条件和表现方式,并针对此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治策略。 关键词 有组织犯罪 犯罪组织 犯罪心理 犯罪群体 作者简介:陈威仪,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 2012 级监狱学专业;田一夫,上海政法
2、学院研究生部 2013 级刑法学专业。 当前全球范围内有组织犯罪愈演愈烈,由于其严密的组织结构、深刻的政治背景、雄厚的经济实力、巨大的社会危害,因而引起了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有组织犯罪形成的原因众多,而犯罪心理是有组织犯罪形成的重要因素,犯罪心理的形成因素同样也包含诸多方面。犯罪分子结合以往的犯罪经验,有意识地向团伙作案靠拢,以更小的犯罪代价的行为方式谋求更大的犯罪利益。犯罪组织在犯罪过程中,不断组织成员之间相互交流作案经验,逐步严密其组织规则、纪律,致使其犯罪的手段、方式日益改进,犯罪的心理素质也有了极大的提升。 有组织犯罪的活动和危害对社会具有巨大的危害性和整体冲击性,因而已成为世界各国立
3、法、司法机关和刑法理论研究者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目前我国社会中形成的具有形成组织犯罪心理的群体存在于不同阶层中,包括最令社会担忧的青少年群体, “农民工第二代”群体,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用自身职务便利的国家工作人员群体以及人数庞大的无业失业人员群体。 一、有组织犯罪群体的现状分析 由于我国有组织犯罪发展过程的复杂性,以及有组织犯罪重新泛滥所处时代的独特性,使得我国有组织犯罪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烙印。当前有组织犯罪呈现出以下特点:有组织犯罪国际化,进行跨国犯罪;犯罪团伙的组织种类和有组织犯罪的犯罪种类呈多样化趋势,犯罪组织内部结构趋于严密,通过组织内部逐步培养职业化的犯罪成员;受犯罪团伙领
4、导的影响,组织成员的心理素质普遍提高;犯罪组织实施犯罪的犯罪手段和犯罪工具借助现代社会的高科技手段更加现代化;犯罪组织积极向黑社会组织演化,并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寻求政治势力的庇佑作为其生存的保护伞。有组织犯罪的现状给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带来严重破坏,而打击有组织犯罪的难度也在日益提高。 二、不同犯罪组织群体产生的心理原因 (一)青少年群体 青少年的身心发展特征与犯罪是密切相关的,心理发展的不完全、不成熟是他们不能有效控制自身行动、辨认自身行为的重要因素。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青少年犯罪现象越来越严重,且向低龄化、成熟化、智能化、暴力型、团伙犯罪转变。 青少年群体的犯罪同样也是一个
5、特殊的犯罪群体。在青少年犯罪现象低龄化的趋势下,很多未到刑事责任年龄的青少年加入到了犯罪群体当中。由于现代社会的青少年心理普遍早熟,对于自己的行为有一定的理解,但又不具备完全的控制和辨认能力,导致他们形成了一种不服管教,寻求刺激的心理,使得他们不能充分认识到犯罪的危害性,终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青少年犯罪的群体转化性同样值得重视。我国现代教育体制并不平衡,这就导致了众多适龄青少年不能得到正常的素质教育进而辍学,降低其今后的社会竞争力。他们在受到自己身边人的排斥后更加剧心理的畸形发展,对未来生活的持悲观态度,并且在自身的心理上降低了自身的社会认可度这逐步扩大了该类青少年群体同社会群体的心理距离,成
6、年后进而向无业游民群体犯罪组织转化。 (二)农民工第二代群体 “农民工第二代的际遇表明,尽管在城市出生、在城市成长,他们也未能摆脱这种与生俱来的不平等枷锁” 。这类群体在早期的成长过程中,缺乏父母的照顾和关爱使得他们缺乏及时的管束和教育,养成了特立独行、我行我素的行事风格,他们会感受到自己与城市人的不同,并从内心渴望获得社会的尊重,但现实往往并非如此,城市人的歧视会从一定程度上加剧这种不平衡的心理。在此驱动下,他们通过对抗社会甚至组织犯罪的暴力方式来发泄,藉以谋求心理平衡。 (三)国家工作人员群体 社会中有组织犯罪群体的危害巨大,其本身不仅作为犯罪组织实施犯罪,而且还通过自身影响力拉拢、腐蚀国
7、家工作人员伙同其共同犯罪。为了在社会竞争中处于更为有利的地位,某些人便寻求通过利用国家权力来实现自己的利益,诱发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与犯罪组织勾结的国家工作人员得到了这一群体为其带来的利益,也就会渐渐地伙同犯罪组织共同实施犯罪。 (四)无业人员群体 无业人员犯罪近年来比较突出,其危害性很大,成为社会的一个不稳定因素。无业游民群体深知自身的境况处遇,其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无法与社会普通民众一样生活,逐渐地这种无奈与羡慕的心理转化为仇视与嫉妒。这一类群体又往往因闲散于社会的各个角落,便于广结人脉,通过组织参与团体活动拉拢彼此间的关系。再加上其本身对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满无法得到宣泄,形成犯罪组织实施
8、犯罪便成为其最终的选择。 三、有组织犯罪的心理特征分析 有组织犯罪与个人实施犯罪相比有着很大的区别,由于共同犯罪的缘故,犯罪组织实施犯罪的能力一般来说远远强于个人,因此犯罪组织借助心理上的群体工作效应去完成许多由个体很难完成的犯罪,并且在事后担心刑事惩罚的忧虑感也远远弱于个人实施犯罪行为后的心理恐惧。首先,集体行动和细致的分工给了犯罪组织成员树立了实施犯罪行为的强大自信,从心理上减弱了负担的犯罪风险感,使得犯罪组织成员认为在犯罪组织领导下的集体行动必定会万无一失,于是在犯罪时更倾向于疯狂和暴力。 其次,犯罪组织的集体行动会使得他们从心理上认同自身的犯罪行为,将自己将要实施的犯罪合理化,以减轻心
9、理上的犯罪忧虑感和害怕刑罚的恐惧感。犯罪组织成员在实施犯罪的同时,由于有着同伙的共同承担,也会从心理上弱化自身将要承担的罪责感,实施犯罪行为时也往往由于个人负罪感的弱化而实施超出犯罪组织计划的犯罪。 最后,受中国古代传统的帮派思想影响,犯罪组织内形成严密的分工和强烈的内部等级观念一方面形成一套有体系的犯罪模式,提高犯罪组织实施犯罪的效率;另一方面这种由等级观衍生的服从心理构建了犯罪组织赖以生存和延续的精神支柱。 四、有组织犯罪心理的预防措施 我国理论界对有组织犯罪的定义存在分歧是打击有组织犯罪的不利因素。事物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心理预防措施的实施不仅应该从犯罪组织群体的内部着手,
10、对于社会这个外部影响因素同样也应重视其对有组织犯罪形成的作用。内因和外因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如果社会对于群体的需求心理不加以关注,那么群体在实施犯罪后同样也就对社会秩序造成了破坏。 (一)对待青少年应加强引导,做好青少年有组织犯罪的预防工作 青少年犯罪大部分是由于阶段成长中生理与心理发展不平衡导致的。因此,矫治的关键在于研究其心理特征。学校教育应当重视对青少年群体的习惯培养,以培养出人格、心理健全的人才为重要目的。加强对青少年群体的心理咨询与心理帮扶,积极妥善解决青少年群体在成长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 (二)加强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积极通过物质条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 首先,
11、应该增加对城市农民工的补贴力度,降低其劳动强度,明确其教育子女的义务。同时加大对农民工后代的教育帮扶力度,重视农民工二代这一群体的存在,对其加强心理的引导教育,在生活、学习、工作上使其享受和普通城市居民一样的待遇。其次,农民工二代群体类似于另一个青少年群体,在对其进行心理引导方面应当使用结合适应该群体特点的方法,避免把农民工二代群体过度成人化,借以提高心理辅导的效率。 (三)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扫清犯罪组织的政治庇护势力 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治理是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首先,应该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学习,明确自身的定位
12、;其次,应该加强党的自身建设,重点是党风廉政建设,从经济层面切断国家工作人员群体同社会犯罪组织的联系,打击犯罪组织庇护伞的形成。 (四)保障社会无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就业引导 一方面,政府可以加大财政投入,完善社会就业保障体系,加强对社会闲散人员的就业引导。另一方面,立法机关可以立法保障社会无业人员的个人权益,避免该群体因为个人利益的损失而产生对社会及社会其他群体的仇恨心理。企业应当负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定期面向无业群体展开招聘会,对其进行岗位培训,稳定且可观的收入可以从很大程度上避免犯罪的产生。 首先,从根本上说对有组织犯罪还应当以预防为主,包括社会政策的调整、整治腐败、加强精神文化与思想道
13、德教育建设和发挥社区功能等。重视青少年群体的组织犯罪是预防有组织犯罪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受其本身年龄条件和青春期心理的影响,不能将青少年群体(包括部分农民工二代群体)的主观恶性同其他犯罪组织群体的主观心理一概而论。对待这一类群体应以说服教育,加强心理疏导为主。 其次,有针对性地对社会各个群体进行犯罪风险评估,及时制定相应的对策,把预防犯罪放在工作首位。在经济视角下关注社会各个群体对于当然社会经济现状的评价同样也是预防形成犯罪组织实施犯罪活动的一个重要手段,同时积极根据社会现实调节对于各阶层的相关政策,以经济发展带动防止犯罪活动。 再次,吸取在打击有组织犯罪过程中的教训,借鉴国外打击有组织犯
14、罪的先进经验,对于我国研究如何提高打击有组织犯罪的效率,进一步改进打击犯罪的方法是很有必要的。 最后,通过国际间的合作不断加强打击有组织犯罪的方式和手段。有组织犯罪当前的国际化特点使得犯罪组织趋向于形成跨国犯罪集团,建立起国际间的打击有组织犯罪联盟有显得尤为必要,通过信息资源的共享以及经验、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开创出以国际组织对抗犯罪组织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莫洪宪,郭玉川.有组织犯罪特征的构成形态.犯罪研究.2009(2). 2王烁.从角色冲突看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犯罪研究.2012(5). 3应培礼,肫宏梅.关于农民工第二代犯罪问题的若干思考.青少年犯罪问题.2007(5). 4朱建军,贡华维.无业人员犯罪有四因.检察日报.2001 年 9 月 13日. 5李蜜.有组织犯罪的社会心理学分析.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4). 6陈威仪.青少年时期的身心发展特征与犯罪.法制与社会.2013(22). 7李洁.预防有组织犯罪:从“打小”开始.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1(5). 8王楠.论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法律规制.山东大学 2012 年硕士学位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