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经纬名誉要维护我有话说法官之行人格不可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 人格尊严 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五条规定: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 人格尊严 ,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Z x xk法律经纬名誉要维护我有话说法官之行人格不可辱阅读教材中小光的材料,思考:小光会有怎样的感受?你的看法又是什么?名誉要维护我有话说法官之行人格不可辱 有自尊、有受人尊重的需求是人与动物的区别之一。现代社会,法律赋予每个公民最起码的社会地位
2、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严的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 。 Z x x k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 集中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名誉要维护我有话说法官之行名誉要维护我有话说法官之行06年,一部风行网上的短片及其引发的激烈争论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这部短片的名字叫 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 。这个时长为 20分钟的短片,围绕 无极 中出现的那个馒头,串联起电影中的镜头与人物,加上时下流行的广告插播等元素,令许多网民感到 “新鲜而好玩 ”。可影片 无极 的导演怒了!陈凯歌认为,胡戈创作 馒头 属于 侵权行为 ,并表示将诉诸法律。同时有律师认为,陈凯歌在表示要起诉胡戈时,发表的那句 “我觉得
3、人 不能 无耻 到这样的地步。 ”使得整个事件更为复杂。胡戈有没有侵犯陈凯歌的权利还有争议,反倒是陈凯歌有侵犯胡戈 名誉权 的嫌疑。 。 Z x xk名誉要维护我有话说法官之行名誉的含义名誉的评价名誉的影响我有话说法官之行 品行优良者一定能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吗 ?我有话说法官之行小明的行为只是情绪失控,以后注意培养自制力就行了。小明的行为违反诚信准则,只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小明的行为既不道德又违法,是侵害大江名誉权的行为。“身正不怕影子歪 ”、 “和为贵 ”,大江应主动找小明谈谈心。法律经纬法官之行名誉权 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主要表现为 名誉利益支配权 和名誉维护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