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招标领域商业贿赂发展趋势及对策摘要:随着整个招标投标市场的改革和深入,我国建设工程投标规章制度日趋规范,投标程序及投标运行体制逐步健全,投标人经济意识、竞争意识不断增强,对招标投标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也随之显现且日益突出。自 2000 年 1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地不断加强配套法规建设,完善有形市场服务功能,创新管理制度和机制,使招投标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和显著成绩。招投标在提高建设工程效益、培育建筑市场体系、预防和惩治腐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键词:招标;商业贿赂;发展趋势;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2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
2、号: 1、建设工程招标领域商业贿赂发展趋势及其成因分析 11 环节多。在招标投标中的编制标书、资格预审、投标、评标等环节,都有可能产生商业贿赂问题。商业贿赂的最终目的是能够中标,但在不同的环节有不同的实现方式,如谋求指定中标、谋取明招暗定、泄露标底、希望评委打出倾向性分值、寻求陪标、串标或挂靠等。 12 表现形态多且隐蔽 贿赂的表现形态包括货币现金,这是最主要也是最常见的贿赂物,如宣传费、信息费、顾问费、外出考察费等;有价证券,如债券、股票、现金支票、代金券、消费卡等;物品如直接给付房子、车辆等大宗商品;其他形态,如提供出国旅游、考察机会、为其子女提供就业上学机会等。13 受贿人范围较宽 一般
3、来说,行贿人主要是指竞标的建筑企业,而受贿人可以是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成员、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及其他对中标有利害关系的主体。招投标中的商业贿赂是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中最典型的表现形式,其产生有着多种原因。 131 建筑工程本身存在的一些特性也是商业贿赂 一般性建筑工程虽然技术含量不高,但由于一个承包合同清单项目众多,工程实施及结算具有一定伸缩度,且工程成本控制及账务处理较具弹性,存在着“黑色利润”空间,这个空间为工程项目招投标提供了“暗箱操作”的物质基础。在施工过程中,一些不法建筑企业可能通过设计变更、提高价格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从而使建筑市场在宏观上形成过度竞争的局面。 132 市场竞
4、争无序和企业诚信缺失 市场秩序混乱与商业贿赂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建筑企业门槛太低,数量发展太快,导致建设市场成为严重供过于求的买方市场。施工企业间的过度竞争,政府管理的缺位,客观上也容易产生商业贿赂问题。由于工程招投标的某些内容及过程需要保密,客观上造成了不便于社会监督的情况,减少了投标人因为提供虚假信息导致被查处的风险。 2、招投标中商业贿赂的对策建议 治理招投标中的商业贿赂,必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从多个方面进行长期的努力。 21 杜绝黑白合同 对禁止垫资施工的规定进行调整。目前,一些地方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垫资已经成为许多部门不可或缺的融资渠道之一。主
5、管部门应当因势利导,放松对垫资的管制,既允许垫资施工,又对垫资施工进行严格的监管,使相关各方的行为规范化、显性化、使相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22 建立科学合理的评标定标机制 积极推行合理低价中标。所谓“合理低价中标” ,就是在招标过程中不设标底或不公布标底,将项目合同授予投标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且具有最低评标价格的投标人。合理低价中标的核心就是企业通过技术、工艺创新、施工方案优化、强化内部管理,以降低施工成本,使其报价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并形成先进的企业内部定额,而不是通过降低企业的利润水平来低价中标。当然,合理低价中标这种评标方法也存在一定的缺陷,主要就是承包商可能进行价格恶性竞
6、争,恶意地低价承揽工程。在实践中,可以通过建立工程保证担保制度,加强合同管理,杜绝“黑白合同”等有效的措施,来避免这些情况的发生。所谓“工程保证担保制度” ,就是要求承包商向业主提供履约保函,如因非业主付款原因,一旦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违约或因故无法完成合同,保证担保方将对业主因此而蒙受的一切损失进行补偿。由于保证担保方的损失最终仍然要由承包商偿还,而且承包商的信誉从此有了污点,因此,最终受害者还是承包商自己。 完善评标专家库建设。要完善评标专家的管理制度,建立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应当统一专家的专业划分和专业配置,以满足工程评标的需要;完善专家的保密制度,严格专家的抽取、通知和进场程序;加强专家
7、评标过程的行为监督,通过评标现场监督、现场录像和其他方式,评价专家的评标态度和质量;建立违规违纪取消资格的清出机制,对评标不认真不负责,职业道德差的专家要严肃处理;要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继续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其素质。 积极发展网上评标系统。网上评标是评标专家在局域网进行的单独评标过程,投标单位的技术方案通过电子文档上传至评标主机,通过隐藏投标单位名称,并随机编号后,发送到评标专家个人电脑,这样,评委看到的标书上没有各投标企业的名称,只有投标企业的序号,评标专家在局域网完成相关评标工作,系统自动对每位专家打分以及打分理由进行记录、存档,避免了专家的“感情分” 、 “关系分”及可能出现的倾向性,规范
8、了部门和个人的权利,削弱了个人裁量权,避免了人为因素的干扰。 23 加强信息公开共享与行业引导 实施全过程、无保留的国有资金投资工程信息公开制度。绝大多数建设工程项目都不涉及国家机密,也不会涉及个人隐私,因此基本上都可以彻底地予以公开。公开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有效预防腐败发生。所谓全过程公开,是指国有资金投资工程从决策研究、立项,一直到交付使用后的实际情况都应该公开。所谓无保留公开,是指每个环节的所有重要信息,特别是各方主体的重要资料、工程具体细节信息都应该公开。 24 理顺打击商业贿赂的执法体制 治理商业贿赂的困难不是表现在一个方面,而是多方面的问题交织在一起,除了法律规定不完善外,执法体制不顺
9、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在我国,有权查处商业贿赂行为的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等。由于体制没有理顺,各机关和部门间为了避免“撞车”而可能缩手缩脚,就会产生管辖权的脱节。为了避免与司法机关管辖权冲突,一些行政管理部门可能采取弱化处理,如对行贿人简单处以行政罚款、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等,或是彻底不介入。此外,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因为缺乏对商业活动的日常监督手段,主要靠知情人的举报才能立案侦查,通常对市场上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并不知情,所以对行贿人的刑事责任追究比较困难。因此,应当明确有权查处商业贿赂行为的主管机关,有必要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参考文献: 1 吴旭东:对预防建设工程招投标职务犯罪的思考 ,载毕节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 年第 6 期,第 90 页。 2 参见周光权:社会转型时期职务犯罪预防的新课题 ,载政治与法律2007 年第 5 期,第 13 页。 3 魏汉涛:预防职务犯罪地方立法论纲 ,载犯罪研究2010年第 2 期,第 36 页。 4 耿一波: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商业贿赂问题研究 ,载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2010 年第 2 期,第 5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