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7 年海洋渔业科技攻关与研发方向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为做好 2017 年海洋渔业科技攻关与研发方向资金项目申报管理、组织实施等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5 34 号)等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申报指南。一、目的意义与绩效目标(一)目的意义。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发展,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以科技攻关与研发带动一批重点的、紧迫的、关键的海洋与渔业科技项目的实施,突破支撑海洋与渔业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海洋与渔业科技创新成果。通过对海洋与渔业
2、科技成果的示范推广,促进海洋与渔业科技成果的应用转化,推动科技成果持续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高科技创新对海洋与渔业产业持续发展的支撑力和海洋与渔业经济的贡献率。(二)绩效目标。通过 5 年的实施,重点解决 10 项海洋与渔业产业发展关键技术,取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 20 项,申请专利 50 项以2上,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海洋与渔业科技创新成果。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以提升海洋与渔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重点支持开展科技攻关与研发等。(二)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申报、专家评审、信息公开等程序,择优确定扶持项目。(三)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项目申
3、报、专家评审、资金安排等必须按规定程序运作,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三、申报对象广东省境内(包括中央驻粤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海洋与渔业及相关领域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鼓励大中型企业的科技研发中心、技术研究所等开展产业化技术研发。四、项目设置与资助额度以提升海洋与渔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良种-良法- 产业 化为主线,突破一批制约海洋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核心和重大技术,加强产学研紧密结合,开展科技攻关与研发。项目设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1.重点项目。重点支持各科研单位的技术团队,解决海3洋与渔业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为推进产业化提供技术支撑。
4、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为 100 万元,实施年限为 2 年。为鼓励集中优势力量,每个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省直单位或地级市,同一专题项目只能申报 1 个项目。2. 一般项目。重点支持具有基础性的海洋渔业项目研究,支持省属海洋与渔业研究开发与保护机构,以及省级区域性水产试验中心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为 50万元,实施年限为 2 年。为鼓励集中优势力量,每个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省直单位或地级市,一个专题的 1 项内容限报 1 个项目。五、资金用途(一)原材料费。主要用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亲本、苗种、饲料、试剂等的采购、运输、装卸及整理等费用。(二)设备购置及使用费。主要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购
5、置单台(件)价值 5 万元以下(含 5 万元)的小型仪器设备、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三)专用业务费。主要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支付的检测费用、信息资料与知识产权费用及与国内外相关单位或研究人员进行合作交流所需费用等。(四)其他费用。主要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支付的专家咨询及评审等费用。4六、申报内容(一)生物种业关键技术研发(A201701)。1.大宗水产养殖生物种业体系构建、品种遗传改良及育种技术;2.水产养殖名优品种、新品种、特色养殖品种繁育技术;3.水产种质资源库构建与种质创新利用。(二)高效健康养殖与病害防治技术研发(A201702
6、)。1.水产养殖动物高效健康养殖技术;2.自动化养殖及配套技术装备系列研发与应用;3.水产重要病害的发病机理研究,流行病学检测、快速诊断及防控技术。(三)生物医药与功能性制品研发(A201703)。1.海洋生物功能制品研发技术;2.水产养殖生物疫苗、动物营养与饲料、新型渔药及其替代品研发技术;3.水产品保鲜加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研发与产业化示范。(四)海洋与渔业科技对外合作及生态环境保护研究(A201704)。1.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与海洋珍稀濒危生物资源及其栖息环境调查评估;2.围填海、渔港等海洋工程技术及标准;53.海洋与渔业可持续发展及“一带一路” 战略对策研究。七、申报程序(一)申
7、报渠道。1.市以下单位向同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会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上报地级市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地级市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将本市及所辖县(市、区)申报项目进行汇总,会同市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省海洋渔业局和省财政厅。2.财政省直管县(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联合行文直接上报省海洋渔业局和省财政厅。3.省属企事业单位,省内及中央驻粤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申报单位直接行文,向省海洋渔业局和省财政厅提出申请。(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逐级报送所在地级以上市或财政省直管县(市)海洋与渔业、财政部门;经地级以上市或财政省直管县(市)海洋渔业、财
8、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上“ 省级专项资 金管理平台 ”录入相关申报信息,向省海洋渔业局、省财政厅进行申报。省属单位及中央驻粤科研院所在“ 广东省网上 办事大厅” 上“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 录 入相关申 报信息,向省海洋 渔业 局、省财政厅申报。6(三)书面申报。通过管理平台前置审核的项目,由地级以上市或财政省直管县(市)海洋渔业、财政部门或省属单位及中央驻粤科研院所直接向省海洋渔业局、省财政厅报送书面申报材料。八、申报要求(一)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1)申报单位为广东省境内(包括中央驻粤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海洋与渔业及相关领域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
9、申报重点项目的高校、科研院所必须是部属、广东省属重点单位,企业必须在粤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开展此项工作所必需的设施条件及运行管理经验。(2)申报单位应具有试验示范场所和相应的设施条件,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运行管理规范;具有能够承担本项目有关研究任务和把握学科发展方向的学科带头人和年龄、学科结构合理,人员相对稳定的技术队伍,须承担所申报项目的主要工作。重点项目优先支持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申报。(3)项目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申报。单独申报的应具有省级以上科研院校作为技术依托单位。联合申报各方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晰各方任务、重点目标、经费安排和知识产权归属等,牵头单位资金占比必须高于
10、50%。联合申报单7位个数不得超过 2 个,牵头单位对联合申报各方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作为项目实施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主体责任。(4)申报单位(包括联合申报中的任何一方)在一个年度对同一研究内容不得进行重复和交叉申报。(5)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资金用途制订经费预算,并由有资质的财会人员对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2.项目主持人。(1)申报重点项目的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技术职称,申报一般项目的主持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或博士毕业从事相关工作 3 年以上(含 3 年)。(2)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截止到 2017 年 1月),从事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技术工
11、作 3 年以上(含 3 年)。(3)同一项目主持人在一个年度只能申报 1 个项目,参加项目不得超过 2 个。凡是承担本专项项目的负责人,合同到期但未按照相关规定在 3 个月之内进行结题验收,不得申报新项目。广东省海洋渔业科技推广在研项目的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新项目。(二)申报材料。1.申报文件。市以下单位由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局联合发文,省直单位直接行文。2.项目申报书。83.可行性研究报告。4.申报单位法人证书、主持人职称证书等(复印件)。5.申报单位近 3 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6.其他附件,包括:相关成果获奖证书、相关产品证书、企业相关认定证书等(复印件)。(三)审核要求。1.市
12、、县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所辖单位申报项目及所附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行性,必须对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在每一复印件上出具“ 与原件相符 ”的 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市、 县财政部门对所报项目及所附相关材料的可行性、合规性和真实性负责。省直和中央驻粤单位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所报项目及所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可行性、合规性和真实性。2.省海洋渔业局会同省财政厅对申报项目进行前置审核;在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上公布专项资金申请受理情况,包括申请单位、申请项目、申请金额等;对未通过前置审核、不予受理的项目,说明原因并予退回。3.省海洋渔业局和省财政厅联合组织专家进
13、行评审,按照“ 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扶持项目。4.项目申报单位要确保申报项目及其申报书的真实性、可行性和合规性,必须承诺愿意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9查,严格按照同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审定的项目实施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按期完成和上交成果报告。九、其他事项(一)项目申报有关材料文本格式请登陆广东省海洋渔业局网站()下载。(二)申报材料请报送省海洋与渔业局,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 年 月 日。报送材料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书面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一式 8 份 ,并用档案袋单独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项目名称、申请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档,市(财政省直管县)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三)联系方式。省海洋 渔业 局 联 系人: 李云 伟 ,联 系 电话 :020-84109266;省财政厅联系人: 联系电话:2017 年海洋渔业科技攻关与研发方向项目申报汇总表填报单位(公章): 序号申报专题名称及项目分类号级别(重点、一般) 项目名称 主持单位 合作单位 主持人 职称申报经费(万元)联系电话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