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南皮镇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水利部环保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河北省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沧州市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及南皮县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进一步深化我镇河道管理体制机制,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进一步深化河长制工作,构建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监管严格、保护有
2、力的河道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道健康生命、实现河道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通过建设生态、美丽和文明之河,打造产业之河、富民之河。二、基本原则坚持绿色发展,严守生态红线。把加强河道管理保护3摆到建设北方水乡、美丽南皮的重要位置,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依法治河管河,强化规划约束、红线管理,保护优先,科学开发,促进河道休养生息,实现人水和谐。坚持党政领导,推进社会共治。把全面实行河长制作为全镇及各村创新水治理体系的重要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形成河长主抓、部门联动、上下协同、社会参与
3、的工作格局。坚持问题导向,实施精细管理。把解决河道行洪不畅和生态脆弱、水体污染等突出问题作为河道治理的重要内容,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河道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统筹城镇与乡村,统筹水域与岸线,一沟一策、一渠一策、一村一策,精准发力,靶向治疗。坚持严格考核,强化激励问责。把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作为推进河长制落实的重要抓手,建立监督、考核和问责制度,实行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年度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压实河长责任,促进工作落实。三、实施范围(一)河长制管理全覆盖。按照“一沟一长、一村一长”4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全流域包干的管理体系,确保每条河流都有人管理,都有责任人,实现全覆盖、无
4、遗漏。镇党委、政府领导分别担任主要干沟河长,各村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担任辖区内支沟渠及坑塘河长。(二)境内河道全覆盖。实行河长制管理的河道包括肖圈干渠、一号干沟、二号干沟、老三号干沟、代马排干等干沟及坑塘等。四、工作目标(一)2017 年 6 月 15 日前,乡(镇)出台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 年 10 月底前全面完善镇、村两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向社会公布河长名单,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并上报县河长制办公室备案。(二)到 2017 年 12 月底,全镇水环境质量得到初步改善,地表水污染严重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地下饮用水水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到 2020 年,全镇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污染严重
5、水体得到消除,群众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用水效率明显提高,水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五、组织体系(一)组织形式。全镇实行镇、村两级河长负责制,分别设立“镇级河长”和“村级河长”。村设专管员、保洁员或巡5查员,乡镇落实专管人员。镇级设立双总河长,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对主要干沟设立镇级河长,分别由镇党委委员担任。为便于各河长间沟通协调,增设总河长秘书长,由分管水利的副镇长担任。农办、城建科、国土所、财政所、民政所分别为每位镇级河长安排 1 名技术参谋。根据流域对照南皮县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设立“河道警长”。镇设立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办,负责协调推进,督导落实镇级河长确定的具体事
6、项,组织制定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村对辖区内各支沟、坑塘分别设立河长。河长由各村支部或村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保洁员由各村支部委员或村委会成员担任。 (2)河长职责。镇级总河长对全镇河道管理保护负总责,对全镇河长制工作进行总督导、总调度。重点对河道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道防洪安全、执法监管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协调、督导调度,及时研究解决河道管理重点难点问题。镇级河长负责指导、协调所分管河道的保护管理工作,督导下级河长履行职责。组织研究河流水质现状和水污染成因,6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河流污染问题,协调解决河道的重点难点问题。村级河长对
7、分管的支沟、坑塘等管理保护工作负领导责任。组织协调上下游、左右岸进行联防联控;组织对超标排污、侵占河道、围垦河道、倾倒垃圾、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处置涉水突发问题;对河道管理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河道警长职责,镇派出所对应全镇“河长”体系,配置“河道警长”,实现“河道警长”与“河长”全配套,通过公安机关来服务保障治水工作的顺利开展。(三)部门责任分工实行河长对总河长负责、下级河长对上级河长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的河长责任分工制。根据实行河长制工作需要,明确职责部门和分工。镇派出所负责组织开展依法打击危害河道管理保护和危害水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托建立的“河道警长”工作机制
8、,协助镇级河长做好河道治理工作,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各村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具体明确本级职责与分工。六、主要任务7(一)加强水资源保护1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2全面提高用水效率。抓好农业节水,推进农田节水设施建设,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微灌、集雨节灌和喷灌技术,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3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实施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开展全镇入河排污口水质及水量现状调查,及时对入河排污口管理数据
9、库更新;2017 年底前,开展入河排污口优化和规范化建设,并封堵所有非法设置的入河排污口。(二)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4严格河道岸线水生态空间管控。到 2018 年底,完成全部干沟以及全镇主要闸、扬水站管理范围的划界竖桩工作。5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到 2018 年底前,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6严格河道管理范围内活动监管。全面集中整治非法挤占河道行为,加大河道的保护力度,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到 2018 年底,使所有非法挤占河道管理范围行为全部退出,恢8复河道、水域的生态功能。(三)加强水污染防治7全面整治不达标重污染干沟。加大重污染河流综合整治力度。对全镇一号干沟、二号干沟
10、、老三号干沟及代马排干和肖圈干渠 5 条主要干沟,逐一排查水质达标状况,明确治理目标和主要任务,确定治理项目和工程内容。8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全面取缔“十小”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土小”企业;全面排查造纸、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将上述行业企业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9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治理。配合全县全面加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提升污水处理能力。10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控制。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对限养区进行规范化管理。11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建设高效清洁
11、农田,积极推广保护性耕作、化学农药替代、化肥机械化深施、精准化施肥和水肥一体化等控源减排技术,推进农家肥、畜禽粪便等有机肥料资源的综合利用,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标9准规范。12加大干沟保护力度。利用现有渠道、沟、塘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严禁农田退水直接排放进入地表水体。(四)加强水环境治理13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完善水源地布局建设,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14继续实施农村垃圾及河道保洁长效机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环境整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
12、农村人居水环境。15加强美丽乡村建设。按照南皮县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落实全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落实“以奖促治”政策,全面实施农村垃圾处置和生活污水治理等工程。到2018 年底前,完成现有沟渠坑塘垃圾等清理工作,消灭农村污水、垃圾直排入河乱象。对城镇周边的村庄,优先选择接入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统一处理;距城镇较远、居住分散的村庄,加快农村生活供排水、旱厕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对生活污水进行相对集中收集,采用适宜方式进行处理。(五)加强水生态修复1016加强河道水生态保护。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强化河道建设、保护与修复。(六)加强执法监管17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成立由农办、派出所、司法所
13、、城建科、国土所等单位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由河长办组织每季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治河管河,发现问题现场处理,对顶风作案、暴力抗法、违法违规情节特别严重的,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七、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切实把实行河长制摆上日常工作议事日程,对河道管理保护重要事项进行专题分析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二)创新制度机制。积极探索和构建六项制度、两大机制,为实行河长制提供制度保证,同时实行五到四从四多工作法,全面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建立河长名单公告制度,向社会公告全县主要河道河长名单;建立河道管理会议制度,包括党委政府专题会议、河长会议等。各村专题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或根据需要召开,河长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研究协调解决河道管理保护重点难点问题,通报河道管理保护情况;建立河道信息共享制度,由河长制办公室收集汇总河道管理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