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泰州市城市公共双语标识系统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提高城市开放水平,加快完善城市国际化标识,努力打造“无障碍”的国际化环境,现就我市开展城市公共双语标识系统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进一步优化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城市基础功能,提高国际化程度,切实解决城市标识功能不齐全、内容不规范、双语不准确等突出问题,为人民创造更加良好的生活环境。二、总体目标到 2019 年底,建成“体系完备、布局合理、标识美观、指引便捷”的城市公共双语标识系统,促进我市现代化品味和国际化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三、工作原则(一)完善功能、美化形
2、象。城市公共双语标识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组成部分,是城市标识系统的重要功能性完善。通过城市公共双语标识的系统建设,助推我市城市形象和环境景观的美化和提高。2(二)制定标准、服务大众。根据国家、省有关法规规范,立足各类标识的技术性标准,通过制定泰州市公共双语标识系统设计技术指引(以下简称技术指引)和泰州市公共双语标识英文翻译规则(以下简称翻译规则),细化标识类型、合理设置条目、明确标识式样、规范书写要求、核定翻译内容、精确设施点位,力求使各类双语标识找得到、看得懂、易区分、能指引,从达到惠及人民群众和国际友人的目的。(三)紧扣重点、逐步推进。围绕各部门、各行业重点领域,在公共交通设施、城市道路设施
3、、重要城市街区、旅游及服务场所、城市公园绿地开展公共双语标识建设,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纵深辐射;市级先行,市(区)参照,分层落实,统筹推进,推动全市域性公共双语标识系统建设。(四)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各自属地范围内公共双语标识改造,各市级部门、单位根据职能,做好市管区域、范围公共双语标识改造。做到市区联动、厘清职责、分工协作、协同配合,有序、高效地组织好公共双语标识建设。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市级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3人为成员的城市公共双语标识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统一部署、指导、协调和考核公共双语标识系统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各区政府(管委会)及各相关部门单位也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保证公共双语标识系统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二)落实经费保障。相关部门要将城市公共双语标识系统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市财政和各区政府(管委会)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三)强化督查考核。城市公共双语标识系统建设作为我市“三十项重点工作”内容之一,市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全程跟踪督查此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情况。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将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到本部门绩效管理目标任务,同时建立内部督查考核制度,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