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泾阳县铁腕治霾 2018 年“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专项行动方案为了加快推进全县“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工作,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按照咸阳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8 年工作方案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一、工作目标2018 年 11 月 10 日前,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新建城区周边等区域为重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谁许可、谁负责”以及属地化原则,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强化联动执法,通过清理取缔、改造升级的措施,完成全县“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二、重点任务(一)开展联合执法整治“散乱污”企业。由县工业发展局牵头,联合公安、国土、环保、市场监管、安监等部门,督导各镇全面排查辖区内企
2、业,坚决依法关停取缔违法“散乱污”企业。供水、供电、供热等单位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排污及生产经营企业采取相应的停止或限制服务措施。 (县工业发展局负责,公安、国土、环保、市场监管、安监、各镇政府配合。 )(二)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环保处理设施、无组织排放、环保不达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按2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依法加大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综合惩治力度。 (县环保局负责、各镇政府配合) 。(三)严肃查处无证无照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行为。对存在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公共利益和安全、破坏资源环境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企业坚决依法取缔。
3、(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各镇政府配合) 。(四)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集中力量拆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禁止利用违法建设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各镇政府配合) 。(五)严肃查处影响生产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重点清理、取缔违法违规小化工、小木器、小服装、小加工、小作坊等“五小企业” 、再生资源回收单位、以及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 (县安监局负责、各镇政府配合) 。三、工作步骤(一)调查摸底阶段 (2018 年 3 月 1 日-6 月 30日) 清理取缔“散乱污”企业是铁腕治霾的一项重要工作,时间紧、
4、任务重、政策性强。各镇政府要提早动手、提前3安排,对辖区“散乱污”污染企业开展地毯式排查,建立管理台账,明确监管责任。并于 7 月 1 日前将摸底排查情况汇总上报县工业发展局。(二)全面整改阶段(2018 年 7 月 1 日-10 月 31 日)各镇政府应根据摸底情况,科学制定整治方案,分级负责,采取综合措施,清理取缔环保不达标、无证无照、违规经营、安全隐患严重的一般制造和低端服务企业。并于 10 月 31 日前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工业发展局。(三)总结验收阶段(2018 年 11 月 1 日-11 月 10日)各镇政府是取缔“散乱污”企业的责任主体,要明确具体负责人,要对各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
5、面核查,对照排查台账逐个现场核查,对符合取缔标准的销号登记,对不符合取缔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治结果及时上报县工业发展局。县工业发展局将组织环保、市场监管、国土、安监等部门对各镇整治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整治任务的 60.抽查结果上报县委、县政府,并对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或不作为的镇,在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四、保障措施(一)建立工作机制。全县“散乱污”企业治理工作由县工业发展局牵头,具体负责组织领导、安排部署、监4督考核和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协调推进清理取缔工作有效开展,定期向县委、县政府上报整治情况。(二)强化联和执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 “谁许可、谁负责”以及属地化原则,相关职能部门和
6、镇政府要有效整合资源,强化联动执法,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安全、国土、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国家和地方法规,对违法违规排污及生产经营企业,采取相应的停止或服务措施。(三)妥善安置职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指导各镇政府分类施策,多渠道妥善安置被取缔企业职工人员;及时接续社保关系,解决职工后顾之忧。配合企业主管部门,积极指导企业处理好职工的债权债务关系,切实保障职工权益。同时,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投入,为清理取缔“散乱污”企业提供保障。(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铁腕治霾的宣传引导,使这一头号民生工程得到企业和群众的理解与支持。紧紧围绕“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等重点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
7、报纸、网络等媒体,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形成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排污及生产经营行为的高压态势。(五)加大考核力度。各镇政府要将清理取缔“散乱污”企业等大气环境治理问题作为本年度工作重点,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严格5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县工业发展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不定期对违法违规“散乱污”企业的清理取缔工作进行专项督察。对工作进度实行实时通报、阶段考察,督促各镇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时限要求落实取缔任务。对底数不清、整治不力、取缔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管严重失职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于清理取缔任务完成较好的镇给予表彰奖励。县工业发展局联系人:王晓娟 白 梅电话:36222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