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浙中大发2007134 号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研究生工作的若干意见中“要加强研究生品德评定和学籍管理,对在校研究生建立必要的筛选制度”的精神,为保证和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决定实行研究生中期考核制度,并制订本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研究生中期考核是根据“选拔优秀,促进多数,淘汰个别”的原则,对研究生进行的一次综合考评。其目的是总结评价研究生入学以来的思想、学习等状况,及时发现研究生培养和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从而进一步激励研究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通过考核筛选,使品
2、学兼优的人才迅速成长;使绝大多数研究生毕业时能够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所规定的标准;而对少数不宜继续攻读学位者,尽早进行妥善处理和安排。二、组织工作各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由学院院长、教研室主任和导师参加的 5 至 7 人考核小组(另设秘书一人) ,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具体负责做好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考核小组成员名单报研究生处备案。三、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政治思想、课程学习、科研能力和健康状况四个方面。(一)政治思想包括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科学精神与学风、组织纪律、学习与工作态度、尊师爱友、团结协作、行为表现等方面。(二)课程学习包括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已修课程、考核成绩及学分等。(三)科研能力包
3、括阅读文献数量、文献综述报告能力、对国内外学术动态了解的程度、教学实践、临床实践、调研及实验室工作能力、选题及开题报告情况等。(四)健康状况包括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四、考核结论与标准(一)考核结论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跟踪培养与不合格三类。(二)考核标准1合格(1)政治思想:政治态度端正,思想品德好,学风严谨,遵纪守法,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尊师爱友,团结协作等。(2)课程学习: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良好,已完成各门课程学习且考核成绩合格。(3)科研能力:阅读文献数量达到培养工作规定的要求;文献综述较好地反映了国内外学术动态,能科学地评价他人的观点并提出本人的见解;具有独立从事科研、教学及临床工
4、作的能力;选题依据充分,确实可行,具有实际意义,具有先进性、创新性等。按时开题。(4)健康状况:身心健康。2跟踪培养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被列为跟踪培养。(1)政治思想: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较差,受到通报批评 1 次(包含 1 次)以上处分。(2)课程学习:未按时制订培养计划;未严格执行培养计划;未按时完成课程学习或已完成课程学习但有一门课程不及格。(3)科研能力:在文献阅读与学位论文开题工作中表现出综合分析能力和科研能力较差,未按时完成开题报告或开题报告第一次未获通过者。3不合格(1)凡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因政治思想、课程学习、科研能力、健康状况等予以退学或自动退学者,取消
5、参加中期考核的资格,作考核不合格处理。(2)在文献阅读与学位论文开题工作中表现出综合分析能力和科研能力很差,开题报告第一次未获通过且按规定要求重做后仍未通过者。五、分流处理(一)考核结论为合格者,可按期进入论文阶段。(二)考核结论为跟踪培养者,由学院考核小组提出改进意见,研究生在限期内改进提高后,由研究生本人重新申请中期考核,考核合格后可继续下阶段培养。重新考核仍不合格者由学院报研究生处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认为确属不具备继续攻读学位基本条件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终止培养,不得申请学位的决定,其中政治思想、课程学习考核合格者,发给研究生肄业证书。(三)考核结论为不合格者,终止学籍,按学
6、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六、实施步骤(一)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在研究生入学后第四学期末前进行。(二)各学院根据本办法,组织实施本学院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要求召开导师、研究生会议,传达有关文件,事前进行动员、布置。(三)参加考核的研究生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认真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由指导教师对研究生进行综合评定。考核小组召开考核工作会议,对研究生进行综合评议。主要有以下内容:听取研究生的个人汇报,审核个人书面总结。听取导师对研究生的情况介绍和综合评定意见。审查培养计划的完成情况。审查课程成绩。审查开题报告结论。并就其他有关问题进行审议。然后按合格、跟踪培养与不合格三个等级提出筛选意见,经组长签字,于第四学期结束前报研究生处。(四)研究生处就中期考核结果进行审核,予以公布,并批准实施。七、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