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吉利财富“安稳系列”理财计划 2013 年第 48 期(产品代码:AW1348)风险揭示书尊敬的客户:由于理财资金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因此,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在您选择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以及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等的有关条款,特向您提示如下:本理财计划是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是高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理财计划不等同于银行存款,具有投资风险,请谨慎投资。本理财计划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吉林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
2、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在发生最不利情况下,投资者可能无法取得收益,并可能面临损失本金的风险。请认真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中风险揭示和最不利投资情况分析的内容,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风险提示及管控措施1.信用风险:本理财计划的收益和风险主要受制于银行间市场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以及所投资债券等标的的发行人和担保人的信用风险,例如其破产或未按期足额偿还债务等,并受银行间市场结算操作风险的影响,可能会导致本理财计划项下的理财收益降低甚至理财本金遭受损失。本行针对理财产品配置资产的不同特征,采取了多种管理措施,针对有信用评级的固定收益
3、产品,依据其信用评级、财务状况、市场影响等多重指标定期对待投资的资产进行判断,符合投资要求的信用产品方可继续持有或允许投资,不符合投资要求的资产则不予投资,并在运作过程中严格监控所投资资产的信用等级,以控制理财产品的信用风险。2.市场风险:在理财计划存续期内,如逢利率调整或相关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吉林银行可能调整产品的预期最高收益率,可能会导致投资者预期收益减少。吉林银行与合作机构将密切注意国家政策变化、经济周期、利率变化、通货膨胀等对投资品种的影响,及时合理配置资产,以降低市场风险可能使理财财产遭受的损失。23.流动性风险: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允许投资者提前赎回,因此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
4、不能按需变现,并可能使投资者丧失其他投资的机会。从理财产品资产配置的角度,本行内部风险评估在理财产品成立期初,对理财产品所配置资产自身的流动性进行分析,对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将不予开展期限不匹配的投资,以控制流动性风险;在客户方面,本行将充分提示客户根据本理财产品期限,合理安排自身投资计划。4.交易对手风险:理财产品面临的交易对手风险主要是指本行为理财产品配置资产的过程中,因交易对手违约而导致理财产品本金或收益蒙受损失的风险。本行一方面在配置资产过程中严格选择信用水平较高的交易对手,另一方面参照同业统一授信的管理方式,加强对交易对手信用状况的跟踪调查,管理理财产品配置资产过程中的交易对手风险。5
5、.信息传递风险:理财产品面临的信息传递风险是指由于投资者未能及时主动了解产品信息,或由于通信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而导致投资者无法及时做出合理决策,致使投资蒙受损失的风险。本行按照当期理财产品说明书有关条款的约定,发布当期理财产品的运作、到期清算或提前终止等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约定及时登陆吉林银行网站()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信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吉林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进行变更的,应及时告知吉林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
6、告知吉林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吉林银行可能在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投资者,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6.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如自本理财计划开始认购至认购结束的期间,理财计划认购总金额未达规模下限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吉林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理财计划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计划,吉林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如理财计划不成立,将于约定的时间以约定的方式将本金退还至客户。7.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并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从而导致本理财计划发行失败或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
7、失。3在您签署本理财产品协议书前,应当仔细阅读本风险提示书及本理财产品的产品说明书的全部内容,同时向我行了解本理财计划的其他相关信息,并自己独立作出是否认购本理财计划的决定。您签署本风险提示书,并将资金委托给我行运作是您真实的意思表示。本风险揭示书、吉林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协议书、产品说明书将共同构成贵我双方理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风险揭示方:吉林银行本人确认如下:客户需全文抄录如下文字以完成确认:本人已经阅读上述风险揭示,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产品的风险,愿意承担投资风险。确认人:日期: 年 月 日0吉利财富“安稳系列”理财计划 2013 年第 48 期(产品代码:AW1348)产品说明书重要须知
8、本产品说明书为吉林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协议书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本理财计划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发售。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吉林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吉林银行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收益承诺。本理财计划只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的资料操作。本产品说明书解释权归吉林银行所有。产品要素
9、一、基本规定:名 称 吉 利 财 富 “安 稳 系 列 ”理 财 计 划 2013 年 第 48 期 (产 品 代 码 : AW1348)理 财 币 种 人 民 币风险评级 R2目标客户 目标客户为经我行风险评估,评定为“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及无投资经验的个人客户。计 划 类 型 非 保 本 浮 动 收 益 型 理 财 计 划本 金 及 理 财 收 益本理财计划不保障本金及理财收益。在理财期间内进行的银行间市场投资按时足额收回理财本金及利息,同时在扣除银行收取的托管费和管理费的情况下,本理财计划投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约为 4.6%。详细内容见以下“费用、本金及理财收益”
10、 。理 财 期 限 39 天认 购 起 点 1 元 人 民 币 为 1 份 , 认 购 起 点 份 额 为 5 万 份 , 超 过 认 购 起 点 份 额 部 分 , 应 为1 万 份 的 整 数 倍 。提 前 终 止 权 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吉林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客户无权提前1终止本理财计划,也不能提前支取使用理财资金。吉林银行将在提前终止日前 2 个工作日发布相关信息。申 购 /赎 回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提供任何形式的申购。约定的投资资产种类投资比例超过预定的 10%浮动区间且客户不接受的情况下,允许客户提前赎回该理财产品,否则,不开放赎回。认 购 期 2013 年 11 月
11、11 日 08:30 到 2013 年 11 月 17 日 16:30认购撤单 认购期内允许认购撤单。登 记 日 2013 年 11 月 17 日,认购资金在认购登记日前按活期利率计算利息。成 立 日 2013 年 11 月 18 日,理财计划自成立日起息。到 期 日 2013 年 12 月 26 日 发 行 规 模本理财计划规模上限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下限为 3000 万元人民币。认购金额达到规模上限则本理财计划停止认购,认购金额未达规模下限要求,经吉林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理财计划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计划,吉林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计 息 基 础 实际理财天数365资
12、 金 到 账 日 资金到帐日为理财到期日后 2 个工作日或提前终止日后 2 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清 算 期认购登记日到理财计划成立日期间为认购清算期,到期日(或理财计划实际终止日)到理财资金返还到账日为还本清算期,认购清算期和还本清算期内不计付利息。托 管 银 行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理 财 资 金 托 管 费 理 财 资 金 托 管 费 =理 财 本 金 0.05%实 际 理 财 天 数 365资 金 管 理 机 构 申 银 万 国 证 券 公 司理 财 资 金 管 理 费 理 财 资 金 管 理 费 =理 财 本 金 0.1%实 际 理 财 天 数 365购 买 方
13、式 吉 林 银 行 开 办 理 财 业 务 的 网 点节 假 日 中 国 法 定 公 众 假 日账 单 本 理 财 计 划 不 提 供 账 单税 款 吉 林 银 行 不 负 责 代 扣 代 缴 相 应 税 款 , 但 法 律 法 规 另 有 规 定 的 除 外 。二、投资方向和范围:吉林银行“安稳”系列理财计划的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债券资产、同业拆借、银行间转贴现票据资产以及符合监管规定的金融工具等。本期理财计划资金拟投资于我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信用评级在 AA-以上企业债、中期票据等的比例为 100%。本期理财计划采用安全性和流动性优先、追求适度收益的投资策略。本
14、期理财计划资金由吉林银行委托申银万国证券公司成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寻求稳健、低风险的投资收益。本期理财计划成立后,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收益的情况导致实际投资比例发生变化,且变化幅度超过预定比例的 10%(不含 10%) ,则吉林银行将会在官方网站公布2包括实际投资比例等在内的相关信息。客户不接受的,可提前赎回理财产品。三、费用、本金及理财收益1.理财资金托管费吉林银行委托的理财资金托管银行按 0.05%对理财资金收取托管费,理财资金托管费在本理财计划到期时一次性从总收入中收取,并优先于理财计划管理费进行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理财资金托管费=理财本金0.05%实际理财天数
15、3652.申银万国收取的理财资金管理费吉林银行委托的理财资金管理机构按 0.1%对理财资金收取管理费,理财资金管理费在本理财计划到期时一次性从总收入中收取,并优先于理财计划管理费进行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理财资金管理费=理财本金0.1%实际理财天数3653.银行收取的理财计划管理费理财行收取的管理费与投资结果挂钩,最终实现的投资年化收益率在扣除托管银行收取的托管费及资金管理机构收取的管理费后高于 4.6%的部分为理财行收取的管理费,如实际收益未能超过 4.6%(含 4.6%) ,则理财银行不收取理财行管理费。4.理财计划投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在理财计划项下的银行间市场投资按时足额收回理财本金
16、及利息,同时在扣除托管费及管理费的情况下,本理财计划投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约为 4.6%。测算方法及测算依据理财计划持有期预期年化收益率(理财计划总收入-理财本金-理财资金托管费-理财资金管理费-理财计划管理费)理财本金365理财计划存续天数在理财期间内进行的银行间市场投资按时足额收回理财本金及利息的情况下,本理财计划投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约为 4.6%;如不能按时足额收回投资的理财本金及利息,须根据实际回收情况计算投资者应得本金及收益;在理财计划项下投资完全无法按时足额收回理财本金及利息的情况下,理财收益为零,且本金将全部损失。5.理财计划到期投资人所得理财收益(1)计算公式:投资者到期理财
17、收益理财计划本金理财计划持有期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理财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2)计算示例:假设投资者认购理财计划本金为 50,000.00 元,理财计划实际运作天数为 39 天,在收取理财资金托管费和管理费后,该期理财计划持有期年化收益为 4.6%,则投资者到期获得实际收益为:3投资者到期理财收益50,000.004.6%39365245.75 元注:以上示例采用假设数据计算,并不代表投资者实际可获得的理财收益。6.提 前 终 止 时 投 资 人 所 得 理 财 收 益 及 理 财 资 金 支 付若吉林银行提前终止本期理财产品,吉林银行在提前终止日后 2 个工作日将客户理财资金划
18、转至客户指定账户。在提前终止的情况下,客户最终收益根据理财产品(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年化收益率及产品实际存续天数计算。如提前终止情况下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仍超过本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超出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用。7.最不利投资情形与投资结果分析本理财计划的预期年化收益仅为银行根据当前市场状况与我行投资经验进行的预测,并非是对产品最终业绩进行预测的可靠依据,产品最终收益以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时实际实现收益为准。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主要体现为:一是理财产品到期可能发生的延期支付;二是投资资产折价变现,影响理财收益实现乃至理财本金的足额收回。产生上述可能结果的原因主要包括:一是所投资债券
19、品种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存在市场风险;二是所投资债券品种受二级市场需求限制,存在流动性风险;三是所投资债券品种的发债企业不能如期兑付本金和利息,存在信用风险。理财产品存在未能及时按照预期适当价格进行资产变现的情况,从而可能导致理财产品到期客户本金收益不能按照约定到账日期到账,产生延期支付,甚至导致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损失。四、信息公告1.吉林银行将在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理财计划到期日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吉林银行网站()和开办理财业务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2.如吉林银行决定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将在提前终止日前 2 个工作日,在吉林银行网站()和开办理财业务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3.如吉林银
20、行决定延长本理财计划理财期限,将在原到期日前 2 个工作日,在吉林银行网站()和开办理财业务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4.如吉林银行决定本理财计划不成立,将在认购期结束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在吉林银行网站()和开办理财业务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5.本理财计划存续期间内,吉林银行有权通过在吉林银行网站()以及其他信息平台、渠道发布公告的形式,对产品说明书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投资者应定期4通过上述相关渠道获知有关本理财计划相关信息。五、特别说明1.吉林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评级共分 5 级,以英文单词 Risk(风险)第一个字母加数字 1-5 代替,R1 级代表无风险或极低风险等级,R2 级代
21、表较低风险等级,R3 级代表中等风险等级,R4 级代表较高风险等级,R5 级代表高风险等级。2.风险等级适用群体(一)R1 级无风险或极低风险等级,该等级理财产品适用于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五类投资群体。(二)R2 级较低风险等级,该等级理财产品适用于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四类投资群体。(三)R3 级中等风险等级,该等级理财产品适用于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四类投资群体。(四)R4 级较高风险等级,该等级理财产品适用于成长型、进取型二类投资群体。(五)R5 级高风险等级,该等级理财产品适用于进取型一类投资群体。3.本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级级别
22、为 R2,风险程度属于较低风险。4.本风险评级为吉林银行内部评级结果,评级结果的含义请参见以下说明。该评级仅供参考,不具备法律效力。5.内部风险评级说明风险标识 风险水平 评级说明 适用群体R1 无风险或风险极低 提供本金保护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R2 较低风险 不提供本金保护,但投资者本金亏损 和预期收益不能实现的概率较低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R3 中等风险不提供本金保护,投资者本金亏损的概率较低,但预期收益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R4 较高风险 不提供本金保护,且本金亏损概率较 高,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较大 成长型进取型5R5 高风险 不提供本金保护,且本金亏损概率很 高,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很大 进取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