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华大学 2010-2011 学年度秋季学期接受进修教师招生简章接受对象和条件: 经教育部直属或省属高等学校人事部门或师资培养部门推荐的(特别是中西部地区高校)急需开课的中青年骨干教师(一般不超过 45 岁),学科对口、有两年以上教学和科研工作经验,经学校及接受院系主管部门审核通过。进修期限和形式:进修期限一般为一学期(半年),全脱产学习。报名时间及流程: 2010 年 5 月 20 日之前办理接受单科进修教师的手续。凡申请来我校进修的教师,可以在清华大学教育培训管理处网站中自行下载 清华大学进修教师申请表(请用 A4 纸打印),填写后由所在学校主管部门(教务处、人事处或师资处)签署意见、加盖
2、学校公章并附最后学历证书复印件和体检表(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于 5 月 20 日前寄到教育培训管理处,我校审核同意后,在 6 月中下旬签发接受进修教师通知书。关于选课凡我校接受的单科进修教师,进修期间可以选修三门课程,即主修一门、辅修二门;进修教师应参加教辅工作,一般要求安排三分之一左右的时间参加主修课的教学工作(包括辅导、批改作业、辅导实验及备课、试讲、考核等),在此基础上写出主修课教案(或主要部分教案)。主修课应是申请进修者在原工作单位正在讲授或即将讲授的课程,由申请进修者提出,我校接受进修时,以满足主修课要求为主,辅修课可在来校后视情况确定。特别说明:受条件限制,我校外语系和美术学院不接受进修教师。相关规定请阅读清华大学接受进修教师管理办法关于住宿因我校住房紧张,进修教师需自行安排住宿。进修费收费标准: 文科-6000 元/学期理科- 7000 元/学期联系人: 清华大学教育培训管理处 杨怡 老师 通讯地址:清华大学教育培训管理处(静斋 221 室)邮编: 100084 电话:010-62771721E-mail: 网址: 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