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展览业统计调查制度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务 部 制 定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统 计 局 批 准2018年 4月1本 报 表 制 度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2目 录一、总说明
2、4二、报表目录6三、调查表式7 (一)展览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 7(二)展览组织单位经营情况表8(三)展览组织单位经营情况表(简化版)9(四)境内展览会项目举办情况表10(五)展览场馆举办展览情况快报表 11(六)展览场馆经营情况表 12(七)展览场馆经营情况表(简化版)13(八)展览服务企业经营情况表14四、主要指标解释15五、附录203一、总 说 明(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515 号)文件精神,全面、准确、及时反映我国展览业发展状况,为各级政府部门制定展览业发展政策和发展规划,加强宏观管理提供决策参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特制定本制度
3、。(二)展览业是指从事为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间交流、企业沟通、国际往来而举办展会活动的行业。(三)本制度统计对象为从事展览业及相关经济活动的企业(单位) ,包括展览会组织单位,展馆和展览服务商。(四)本制度展览会统计范围是,在展览馆里举办的以产品、技术、服务的展示、参观、洽谈、投资、贸易和信息交流为主要目标的,由多人参与的群众性活动。各类人才招聘会、画展、节庆活动等举办地点不固定的,不在本制度统计范畴内。本制度基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GB/T4754-2017) ,结合我国展览会向产业链上下游纵深发展的趋势,对展览会题材进行了科学分类。(五)本制度统计报表由基本信息表、项目
4、表和财务经营情况表组成,其中项目表为月度和实时报送,其他统计报表为年度报送。 展览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为基本信息表,反映企业单位的登记注册及相关资质等信息;境内展览会项目举办情况表和展览场馆举办展览情况快报表为项目表,及时反映举办展览会项目规模、参展参会企业等相关情况;展览组织单位经营情况表 、 展览场馆经营情况表 、 展览服务企业经营情况表为财务经营情况表,反映展览活动单位财务经营状况。(六)本制度适用于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贸促会、会展办、展览活动单位(企业) 。上述部门、单位和企业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本制度的规定,有义务向统计机构提供本制度规定的统计数据,以及营业执照(法人
5、证书) 、利润表和纳税申报表等相关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和篡改, “不得打捆和重复报送统计数据” 。(七)本制度本着重点突出、先粗后细的原则,在制度运行初期,建立重点联系企业(单位)制度,将重点调查和全面调查相结合。针对展览组织单位经营情况表和展览场馆经营情况表 ,分别设计了简化版本。选择重点联系企业(单位)按照全口径统计报表进行统计,非重点联系企业(单位)按照简化版的统计报表进行统计。其中,重点联系企业(单位)在行业、业态、规模、地域和企业类型等方面都具有代表性和稳定性。重点4联系企业(单位)的选取由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推荐,经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报商
6、务部同意,所有被选定的企业纳入商务部重点联系监测企业(单位)之列。(八)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接受委托的相关行业协会和展览活动企业单位应按本制度的规定,做好统计数据的报送和分析工作。地方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督促当地展览活动企业单位及时、准确地上报统计数据。地方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各地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搜集、整理、审核、汇总,并将统计结果和分析报告报送商务部。(九)为提高统计工作效率,降低统计数据的差错率,企业单位通过“展览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直报。(十)商务部对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的统计数据进行核查,以保证行业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商务部对统计数据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十一)本制
7、度统计成果每年上半年以年度统计分析发展报告的形式发送至各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和重点联系企业,并与国家统计局共享。对外公开发布和提供行业统计资料,应确保国家机密和企业商业机密,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十二)本制度由商务部制定,经国家统计局审核批准。本制度自 2018 年 5 月起 施行。5二、报表目录表 号 表 名 报告期别 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及方式 页码展览单位情况 1 表展览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年报展览组织单位、展馆企业、展览服务企业企业直报商务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督报和初步审核年后 2 月 15 日前网络直
8、报 7展览组织经营 2 表展览组织单位经营情况表 年报重点联系的展览组织单位企业直报商务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督报和初步审核年后 2 月 15 日前网络直报 8展览组织经营 2 表(简) 展览组织单位经营情况表(简化版) 年报 非重点联系的展览组织单位企业直报商务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督报和初步审核年后 2 月 15 日前网络直报 9展会项目情况 3 表境内展览会项目举办情况表实 时 展览组织单位企业直报商务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督报和初步审核展览会闭幕后 30日内网络直报 10展馆举办展览 4 表展览场馆举办展览情况快报表 月报 展馆企业企业直报商务部,地方商务主管部
9、门负责组织、督报和初步审核每月 10 日前网络直报 11展馆企业经营 5 表展览场馆经营情况表 年报 重点联系的展馆企业企业直报商务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督报和初步审核年后 2 月 15 日前网络直报 12展馆企业经营 5 表(简)展览场馆经营情况表(简化版)年报非重点联系的展馆企业企业直报商务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督报和初步审核年后 2 月 15 日前网络直报 13展览服务经营 6 表展览服务企业经营情况表年报 展 览 服 务 企 业企业直报商务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督报和初步审核年后 2 月 15 日前网络直报 146三、调查表式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0
10、1 单 位 名 称02 单 位 地 址04 联 系 方 式05 注 册 时 间07 法 人 代 表( 或 负 责 人 )10 展 览 业 务 范 围( 可 多 选 )11 控 股 情 况12 上 市 挂 牌 情 况( 限 企 业 填 报 )13 获 得 相 关 认 证 情 况单 位 负 责 人 : 填 表 人 : 联 系 电 话 : 20 年( 一 ) 展 览 活 动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表表 号 : 展 览 单 位 情 况 1表 制 定 机 关 : 商 务 部批 准 机 关 : 国 家 统 计 局06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是 否 上 市 或 挂 牌 : 是 否上 市 挂 牌 地
11、 点 ( 如 上 市 挂 牌 地 点 多 个 , 请 复 选 ) 01深 交 所 主 板 02上 交 所 03深 交 所 创 业 板 04新 三 板 05深 交 所 中 小 板 06香 港 07其 他 ( )电 话 : 传 真 : 邮 箱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 批 准 文 号 : 国 统 制 2018 44号 有 效 期 至 : 2021年 5月年 月03 邮 政 编 码08 运 营 总 部 所 在 地报 出 时 间 : 20 年 月 日 填 报 说 明 :1.本 表 由 展 览 组 织 单 位 、 展 馆 企 业 、 展 览 服 务 企 业 填 报 ,由 各 地 商 务 主 管 部
12、门 负 责 督 报 。2.报 送 时 间 为 年 后 2月 15日 前 。3.本 表 报 送 方 式 为 网 络 直 报 。4.有 关 指 标 统 计 口 径 请 见 附 件 主 要 指 标 解 释 。09 登 记 注 册 类 型 举 办 展 览 会 提 供 会 展 场 馆 提 供 会 务 展 务 提 供 展 台 设 计 搭 建 服 务 为 主 提 供 展 品 物 流 服 务其 中 , 以 _业 务 为 主 国 内 资 本 控 股 港 澳 台 商 控 股 外 商 控 股 内 资 与 境 外 资 本 各 占 50% 110 国 有 企 业 120 集 体 企 业 140 联 营 企 业 170
13、私 营 企 业 200 港 澳 台 商 投 资 企 业 300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其 他 ( ) ISO9001质 量 管 理 体 系 ISO14001环 境 管 理 体 系 OHSAS18001职 业 安 全卫 生 管 理 体 系 UFI认 证 其 他 展 会 业 务 相 关 认 证 _7单 位 名 称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计 量 单 位 代 码乙 丙个 01平 方 米 02平 方 米 03平 方 米 04万 元 05万 美 元 06万 元 07万 美 元 08万 元 09万 元 10万 元 11万 元 12万 元 13万 元 14人 15万 元 16单 位 负 责 人
14、 : 填 表 人 : 联 系 电 话 : 报 出 时 间 : 20 年 月 日 从 业 人 员 数展 览 活 动 营 业 成 本展 览 活 动 税 金 及 附 加指 标 名 称其 中 : 涉 外 支 出其 中 : 涉 外 收 入其 中 : 销 售 费 用管 理 费 用财 务 费 用填 报 说 明 :1.本 表 由 展 览 组 织 单 位 企 业 填 报 , 由 各 地 商 务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督 报 。 如 展 馆 企 业 举 办 展 览 会 , 亦 须作 为 展 览 组 织 单 位 填 报 此 表 , 其 统 计 数 据 应 与 其 作 为 展 会 举 办 场 所 的 数 据 进 行
15、 区 分 。2.有 关 指 标 统 计 口 径 请 见 附 件 主 要 指 标 解 释 。3.涉 外 收 支 指 的 是 展 览 组 织 单 位 在 中 国 境 内 向 其 他 国 家 或 地 区 企 业 收 取 或 支 付 的 展 览 服 务 费 用( 包 括 展 位 租 赁 、 搭 建 等 与 展 览 服 务 直 接 相 关 的 费 用 ) 。 如 为 非 美 元 货 币 , 需 按 实 时 汇 率 统 一 折算 为 美 元 。4.本 表 为 年 报 , 报 送 时 间 为 年 后 2月 15日 前 。5.本 表 报 送 方 式 为 网 络 直 报 。指 标 名 称展 览 活 动 营 业
16、利 润举 办 展 览 会 总 面 积其 中 : 室 内 面 积室 外 面 积展 览 活 动 营 业 收 入从 业 人 员 劳 动 报 酬展 览 活 动 三 项 费 用( 销 售 、 管 理 、 财 务 ) 合 计有 效 期 至 : 2021年 5月1举 办 展 览 会 总 数 量组 织 机 构 代 码 : 批 准 文 号 : 国 统 制 2018 44号本 年 实 际甲20 年( 二 ) 展 览 组 织 单 位 经 营 情 况 表表 号 : 展 览 组 织 经 营 2表制 定 机 关 : 商 务 部批 准 机 关 : 国 家 统 计 局8单 位 名 称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计
17、量 单 位 代 码乙 丙个 01平 方 米 02平 方 米 03平 方 米 04万 元 05万 美 元 06万 元 07万 美 元 08人 09单 位 负 责 人 : 填 表 人 :室 外 面 积组 织 机 构 代 码 :( 三 ) 展 览 组 织 单 位 经 营 情 况 表 ( 简 化 版 )表 号 : 展 览 组 织 经 营 2表 ( 简 )制 定 机 关 : 商 务 部批 准 机 关 : 国 家 统 计 局报 出 时 间 : 20 年 月 日 批 准 文 号 : 国 统 制 2018 44号有 效 期 至 : 2021年 5月指 标 名 称 本 年 实 际甲 120 年展 览 活 动 营
18、 业 成 本其 中 : 涉 外 支 出联 系 电 话 : 其 中 : 涉 外 收 入填 报 说 明 :1.本 表 由 展 览 组 织 单 位 企 业 填 报 , 由 各 地 商 务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督 报 。 如 展 馆 企 业 举 办 展 览 会 , 亦 须作 为 展 览 组 织 单 位 填 报 此 表 , 其 统 计 数 据 应 与 其 作 为 展 会 举 办 场 所 的 数 据 进 行 区 分 。2.有 关 指 标 统 计 口 径 请 见 附 件 主 要 指 标 解 释 。3.涉 外 收 支 指 的 是 展 览 组 织 单 位 在 中 国 境 内 向 其 他 国 家 或 地 区
19、企 业 收 取 或 支 付 的 展 览 服 务 费 用( 包 括 展 位 租 赁 、 搭 建 等 与 展 览 服 务 直 接 相 关 的 费 用 ) 。 如 为 非 美 元 货 币 , 需 按 实 时 汇 率 统 一 折算 为 美 元 。4.本 表 为 年 报 , 报 送 时 间 为 年 后 2月 15日 前 。5.本 表 报 送 方 式 为 网 络 直 报 。展 览 活 动 营 业 收 入从 业 人 员 数举 办 展 览 会 总 数 量举 办 展 览 会 总 面 积其 中 : 室 内 面 积9单 位 名 称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一 、 基 本 情 况01 展 览 会 名 称0
20、2 举 办 时 间 03 举 办 周 期04 举 办 城 市 05 所 在 展 馆06 主 办 单 位 07 主 办 单 位 类 型 (同 登 记 注 册 类 型 )08 承 办 单 位 09 展 览 类 别10 举 办 类 型11 展 位 价 格12 展 览 总 面 积( 平 方 米 ) 13 展 览 净 面 积( 平 方 米 )境 内 在 华 投 资 境 外 合 计国 家 或 地 区 参 展 商 数 量 ( 家 )国 家 A国 家 B单 位 负 责 人 : 填 表 人 : 联 系 电 话 : ( 四 ) 境 内 展 览 会 项 目 举 办 情 况 表表 号 : 展 会 项 目 情 况 3表
21、 制 定 机 关 : 商 务 部标 准 展 位 : 元 /个 ( 规 格 : 3米 3米 , 3米 4米 , 3米 2米 )光 地 : 元 /平 方 米批 准 机 关 : 国 家 统 计 局组 织 机 构 代 码 :年 月 日 至 月 日 , 共 天批 准 文 号 : 国 统 制 2018 44号 有 效 期 至 : 2021年 4月 面 向 普 通 消 费 者 仅 面 向 专 业 观 众 部 分 时 间 面 向 专 业 观 众 , 天20 年填 报 说 明 :1.本 表 由 展 览 组 织 单 位 填 报 ,由 各 地 商 务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督 报 。 如 展 馆 企 业 举 办
22、展 览 会 , 亦 须 作 为 展 览 组 织 单 位 填 报此 表 , 其 统 计 数 据 应 与 其 作 为 展 会 举 办 场 所 统 计 的 数 据 进 行 区 分 。2.有 关 指 标 统 计 口 径 请 见 附 件 主 要 指 标 解 释 。3.涉 外 收 支 指 的 是 展 览 组 织 单 位 在 中 国 境 内 向 其 他 国 家 或 地 区 企 业 收 取 或 支 付 的 展 览 服 务 费 用 ( 包 括 展 位 租 赁 、 搭建 等 与 展 览 服 务 直 接 相 关 的 费 用 ) 。 如 为 非 美 元 货 币 , 需 按 实 时 汇 率 统 一 折 算 为 美 元 。4.本 表 报 送 方 式 为 网 络 直 报 。5.报 送 时 间 为 展 览 会 闭 幕 后 30日 内 。18 展 会 经 营 收 入 ( 万 元 )20 展 会 经 营 成 本 ( 万 元 )三 、 经 营 情 况二 、 规 模 结 构项 目21 其 中 : 涉 外 支 出 ( 万 美 元 )15 观 众 人 次 ( 人 次 )展 览 净 面 积 ( 平 方 米 )14 参 展 商 数 量 ( 家 )19 其 中 : 涉 外 收 入 ( 万 美 元 )17 境 外 参 展 商 构 成报 出 时 间 : 20 年 月 日 16 专 业 观 众 人 数 (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