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 州 塔 中 轴 广 场 周 边 绿 地 景 观 提 升 工程 施 工招 标 文 件招 标 单 位: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日 期: 二一七 年 月1目录目录 .1投标邀请书 .2第一章投标须知 .3一、投标须知前附表.3二、投标须知修改表.6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8(一)总则 .8(二)招标文件 .9(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6(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 .18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1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21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21(一)总则 .21(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2
2、4(适合商务综合诚信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24第三章合同条款 .39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142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145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 .146第七章工程量清单 .147第八章招标控制价 .1482投标邀请书致: 投标人名称 贵公司已报名参加我广州塔中轴广场周边绿地景观提升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经资格审查后评为合格并获得了投标资格,如贵公司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从处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17 年 月 日上午 时。请注意: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2贵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 30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担保。3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
3、7 年 月 日时分正,提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020-89885687 招标代理: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 157 号南骏中心 3 楼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20-87512543 注:本投标邀请书使用 GZYLZB2013-001-1 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
4、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邀请书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3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 GZYLZB2013-001-1 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1 1 定义招标人(即发包人):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招标代理: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广州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监理单位: /
5、 2 2.2 工程名称 广州塔中轴广场周边绿地景观提升工程施工3 2.2 建设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塔南广场和艺洲路南侧领事馆周边绿地。4 2.2 建设规模绿地景观提升总建设面积为 101540 平方米,其中广州塔南侧绿地建设面积为 58020 平方米,领事馆周边绿地建设面积为43520 平方米。5 2.2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6 2.2 质量标准 合格 7 2.2 招标范围绿地景观提升总建设面积为 101540 平方米,其中广州塔南侧绿地建设面积为 58020 平方米,领事馆周边绿地建设面积为43520 平方米。8 2.2
6、工期要求 施工总期: 90 日历天。 9 3.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0 4.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11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包干方式,按国家、省有关计价规范执行4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14 16.1 投标担保30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在开标之前。在投标截止日前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关于基本户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的通知及操作指引”,其他有关递交事宜,请
7、自行咨询交易中心。15 5 踏勘现场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方式: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详细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塔南广场和艺洲路南侧领事馆周边绿地。16 8 投标答疑疑问提交时间: 2017 年 月 日 时前,邮箱:答疑会时间:2017 年 月 日 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发布。17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组成一(既编制技术标,又编制经济标)18 17.1 投标文件份数方式一(要求分别编制技术标与经济标):技术标投标文件:1
8、 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3 份副本。经济标投标文件:1 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3 份副本。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共为 4 包。另:(中标单位中标后向招标人提供 3 份纸质版经济标投标文件(1 正本 2 副本,含单价分析)及 1 张经济标报价套价软件版、XML 版和 Microsoft Excel 软件版电子文件光盘)19 19.1 投标文件提交及截止地点和时间收件人: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2017 年 月 日 时截止时间: 2017 年 月 日 时20 20.1 开标开始时间方式二(采用综合评估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9、):开标开始时间: 2017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21 26 开标评标办法 办法八(商务综合诚信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22 29.1 履约担保 1 方式二: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函的保证额为中标价款与招标控制价之间的差额,且不少于中标价款的 10%。5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23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22212381.51 元(暂定),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人民币 462824.62 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 0 元 ;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4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25 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计算评标
10、参考价的下浮率 X 从0、0.5%、1%、1.5%、2%、2.5%、3%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26 评标委员会人数 组成人数二:标书的评审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该评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综合评标委员会可全部由经济评委组成。27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开标当天的广州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综合诚信评价体系的排名为准。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IC 卡的投标人,如未获广州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的,则该投标人诚信分为基准分。28 13.4、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详见合同条款6二、投标须知修改表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
11、 GZYLZB2013-001-1 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网址:http:/)下载查阅。条款号:8.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8.2 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 日前公开上网发布并以书面形式答复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收到答疑纪要后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逾期答疑的投标截止时间应当相应顺延。现文:8.2 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公开上网发布并以书面形式答复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收到答疑纪要后
12、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逾期答疑的投标截止时间应当相应顺延。条款号:9.1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现文: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条款号:11.2.7 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 (2) 修改类型:删除(2)遵守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的承诺书(适用于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园林绿化施工招标项目)。相关承诺书须包含以下内容: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
13、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条款号:19.2.6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9.2.6 开标开始时间(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0.1 款)前两个小时(含开标开始时间),项目负责人须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凭身份证7签到。项目负责人凡未凭身份证按时到达开标室的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14、。现文:19.2.6 开标开始时间(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0.1 款)前一小时(含开标开始时间),项目负责人须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凭身份证签到。项目负责人凡未凭身份证按时到达开标室的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8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一)总则1、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
15、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6)“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2、招标说明2.1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2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2.3 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2.4 工程施工特点:
16、详见招标图纸。3资金来源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9 项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4.1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5踏勘现场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9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 经招标人允许,
17、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6投标费用6.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 8 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 9 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四
18、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第八章 招标控制价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7.3 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8招标答疑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传真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或传真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对疑问进行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