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 州 市 河 顺 镇 顺 安 湖 广 场 二 期 工 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C-2017-130招 标 人:林州市河顺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17 年 11 月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 评标办法 15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9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40第六章 图纸41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2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432第一章 招标公告林州市河顺镇顺安湖广场二期工程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林州市河顺镇顺安湖广场二期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林州市河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
2、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GC-2017-1302.2 工程地点:林州市河顺镇 2.3 工期:40 日历天2.4 质量要求:合格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施工共分为 1 个标段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经理及五大员
3、(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资料员)须在本单位注册。(注:项目经理及五大员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 24 个月的社保网上截图证明);3.4 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的,查询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原件开标时提供);3.5 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到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电子信息登记,否则将无法报名及下载相关文件,网上电子信息登记详查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34.1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
4、2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到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4.2 由企业法人携带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现场报名;拟任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接受核验;同时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无在建承诺原件(格式自拟)、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同时提交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4.3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 500
5、元/份。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 年 12 月 7 日 9:00 整(北京时间)。5.2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王相路交叉口向北 500 米路西民政局)东楼第一开标厅。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林州市河顺镇人民政府地 址:林州市河顺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81005607944k 联 系 人:徐先生
6、 电 话: 0372-6033444招标代理: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林州市京林理想城 1 号楼 1 单元 5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29617697X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526110202公管办监督电话:0372-61669972017 年 11 月 16 日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1 项目名称 林州市河顺镇顺安湖广场二期工程1.1.2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1.1.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1.4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1.1.5 计划工期 40 日历天1.1.6 质
7、量要求 合格1.2.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经理及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资料员)须在本单位注册。(注:项目经理及五大员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 24 个月的社保网上截图证明);4.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的,查询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8、项目经理,原件开标时提供);5.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到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电子信息登记,否则将无法报名及下载相关文件,网上电子信息登记详查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2.3 踏勘现场 不组织1.2.4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2.5 分包 不允许1.2.6 偏离 不允许1.3.1 构成招标文件的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答疑等5其他材料1.3.2 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应在 2017 年 11 月 23 日下午 17 时前以不记名方式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出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或招标
9、代理机构将在 2017 年 11 月 24 日下午 17 时前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统一答复,投标人可直接到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查询,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1.3.3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2 月 7 日 9:00(北京时间)1.3.4 投标有效期 60 天(投标截止之日起)1.3.5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27000 元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人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电子信息登记的基本账户转入以下银行帐户。(不收取现金,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户名: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行号:1044 9611 509
10、8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行账号:262421440740到账日期:2017年12月5日下午17:00前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1.4.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1.4.2 签字或盖章要求1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中所有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明示的方式签字或盖章;2投标文件中如果有涂改、插字、删除等情况,必须由投标人在文件改动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1.4.3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1.4.4 装订要求正本、副本应分别单独装订成册。采用左侧粘贴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宜拆散,不得采用活页装订。1.4.5封
11、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1.4.6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王相路交叉口向北 500 米路西民政局)东楼第一开标厅61.4.7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1.4.8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1.5.1 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投标单位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开标顺序: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的逆顺序。1.5.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经济、技术方面专家 5 人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开标前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5.3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12、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1-3 名1.6.1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 1376173.3 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1.6.2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总价的 5%,需从投标人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基本账户交至中心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 30 日后无息返还。1.6.3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第一年付结算价的 40%;第二年无任何质量问题、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付结算价的 30%;第三年付结算价的30%。1.7.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
13、0 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2003】857 号文件收费标准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2、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所有。7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14、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项目提供
15、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8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发改办【2003】857 号文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
16、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及其他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 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1
17、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 (6)图纸(无);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9(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8、网上提出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可直接到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查询,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公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如果修改招标文
19、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2.3 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3.2.4 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相关文件;(2)材料价格的确定:根据 2017 年第 4 期林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7 年第 4 期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