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汤阴县工伤保险 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二一八年二月2 目 录第一部分 汤阴县工伤保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第二部分 汤阴县工伤保险中心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附件: 汤阴县工伤保险中心 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表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四 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表表五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六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七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八 部门支出总表表九 工资福利支出明细表十 单位运行费支出明细表表十一 业务费支出明细表表十二 政府预算经济分类表表十三 三公经费预算批复表3
2、第一部分 汤阴县工伤保险中心概况1、汤阴县工伤保险中心主要职责汤阴县工伤保险中心主 要 负 责 全 县 企 业 工 伤 保 险 基 金 的 征 缴 、管 理 、待 遇 支 付 及 工 伤 保 险 政 策 的 宣 传 和 贯 彻 执 行 等 方 面 的 工 作 。2、汤阴县工伤保险中心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汤阴县工伤保险中心隶属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科级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现有事业在编在职职工 11 人,内设机构分为办公室、财务股、参保登记股、征缴股、待遇审核股。第二部分 汤阴县工伤保险中心 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汤阴县工伤保险中心 2018 年收入预算总计 8
3、8.10 万元,支出预算总计 88.10 万元,与 2017 年相比,收、支总计分别增加 18.52万元,增长 21.02%。主要原因:人员工资上调,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汤阴县工伤保险中心 2018 年部门预算收入为 88.1 万元。其4 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88.1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0 元。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汤阴县工伤保险中心 2018 年支出预算总计 88.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9.1 万元,占 89.78%;项目支出 9 万元, 占 10.22%;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汤阴县工伤保险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
4、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人员经费支出75.68 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机关运行经费 3.42万元,业务费 9 万元。包括:(根据预算安排选择)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5、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5 汤阴县工伤保险中心2018年“三公” 经费财 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3.2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具体支出情况如下:(一 )因 公 出 国 (境 )费 0 万 元 。(二 )公 务 用 车 购 置 及 运 行 费 2.7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 务用 车运行维护费 2.7 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无增减。(三 )公 务 接 待
6、费 0.5 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无增减。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汤阴县工伤保险中心2018年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 0万元。七 、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收 支 预 算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八 、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的 情 况 说 明(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汤阴县工伤保险中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3.42 万元,6 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汤阴县工伤保险中心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0万元。(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20
7、17年,汤阴县工伤保险中心未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2018年汤阴县工伤保险中心拟组织对人员经费支出1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75.6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和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
8、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7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七、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是指汤阴县工伤保险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汤阴县工伤保险中心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汤阴县工伤保险中心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汤阴县工伤保险中
9、心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八、“三公 ”经费:是指 纳入县级财政预 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8 九、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10、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9 附件: 汤阴县工伤保险中心 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表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一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编制单位: 汤阴县工伤保险中心 单位:元收 入支 出预算一般公共预算项 目 金 额 项 目合计小计 财政拨款 非税收入安排的 支出政府性基金一、公共财政预算 880,984.26 一、基本支出 790,984.26 790,984.26 790,984.26 0.00 0.00 财政拨款 880,984.26 1、工资
11、福利支出 756,777.38 756,777.38 756,777.38 0.00 0.00 非税收入安排支出 0.00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0 0.00 0.00 0.00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00 3、单位运行支出 34,206.88 34,206.88 34,206.88 0.00 0.00 4、离退休公用经费 0.00 0.00 0.00 0.00 0.00 10二、业务费支出 90,000.00 90,000.00 90,000.00 0.00 0.00 1、一般性项目 90,000.00 90,000.00 90,000.00 0.00 0.00 2、专项资金 0.00 0.00 0.00 0.00 0.00 收 入 总 计 880,984.26 支 出 总 计 880,984.26 880,984.26 880,984.26 0.0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