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河南省财经学校新校区工程造价服务招 标 文 件采购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7-2319招标人:河南省财经学校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一七年十二月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 告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 总则 .122招标文件 .133投标文件 .144. 投标 .165. 开标 .176. 评标 .177. 合同授予 .188. 纪律和监督 .18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9第三章 评标办法 .20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6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47一、投标函 .49二、投标函附录 .50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1四、授权委托书 .
2、52五、投标保证金 .53六、资格审查资料 .54七、拟参与造价咨询的主要技术人员表及其资质证书 .57八、服务承诺 .59九、造价咨询服务方案 .60十、其它资料 .612第一章 招标公告河南省财经学校新校区工程造价服务招标公告采购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7-23191、招标条件河南省财经学校的河南省财经学校新校区工程造价服务,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实施。现委托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造价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河南省财经学校新校区工程造价服务2.2项目概况:河南省财经学校新校区实训楼二、图书信息中心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其中,实训楼二预估造价 2
3、550万元,图书信息中心预估造价 7500万元。2.3招标范围:(1)编制图书信息中心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2) 实训楼二、图书信息中心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各项变更、签证、索赔等费用的预算编制与审核;协助委托方进行主要材料及设备的询价、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设备、材料等价格;配合竣工结算审核;提供工程造价技术咨询。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2.5采购预算金额:450000 元2.6标段划分:1 个标段。2.7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审计结束。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
4、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具有近半年社保缴费证明。3.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且在有效期内)。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3财购【2016】
5、15 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时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的企
6、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4、报名须知4.1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 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 http:/公共服务-办事指南)。4.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 2017年 12月 18 日2017 年 12 月 22 日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 密钥)进行网上报名。4.3 CA密钥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与东风南路交叉口西北角中原银行一楼西)办理。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 年
7、 12月 18 日2017 年 12 月 22 日。5.2招标文件费用:300 元,售后不退。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凭 CA密钥登陆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5.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 年 01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农业路与经一路交叉口投资大厦 A座第 13 开
8、标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46.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上发布。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1181 号、财库201468 号) 9、联系方式招标人:
9、河南省财经学校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北路 3号联系人:郭先生电话:0371-63846170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西三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 号楼 C座 21层联系人:石女士电话:0371-63940338 2017 年 12 月 15日 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招标人:河南省财经学校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北路 3号联系人:郭先生电话:0371-638461701.1.3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西三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 C座 21层联系人:
10、石女士电话:0371-639403381.1.4 项目名称 河南省财经学校新校区工程造价服务1.1.5 标段划分 1个标段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1)编制图书信息中心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2)实训楼二、图书信息中心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各项变更、签证、索赔等费用的预算编制与审核;协助委托方进行主要材料及设备的询价、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设备、材料等价格;配合竣工结算审核;提供工程造价技术咨询。1.3.2 服务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审计结束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造价管理的
11、规定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资格、能力和 信誉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具有近半年社保缴费证明。6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4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且在有效期内)。(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根据关于在政
12、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时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 )
1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统一组织时间:2017 年 12 月 25 日 10时 30分(北京时间),地点: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河南省平原新区中州大道与郑焦晋高速西出口河南物流职业学院(高德地图按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导航可以到达)集合,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联系人:郭先生 杨先生电话:0371-63846170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 17日前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
14、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 15日前1.11 分包 不允许1.12 偏离 不允许7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投标答疑纪要、招标控制价等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01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小时内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证明本单位能够承担本项目能力的材料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3.4.1 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00 元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现金
15、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人在汇款单备注部分注明“此款为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户 名: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信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账 号:3111110015993200652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4年1月1日以来3.7.3投标文件的制作、签字、盖章、装订和密封1、 电子投标文件(1)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
16、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所有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的地方都应用投标人单位的 CA 密匙盖电子签章;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都应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 CA密匙盖电子签章,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办理 CA密匙的,投标人须将要求法定8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的扫描图片替换到相应格式中。2、纸质投标文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投标文件中必须在首页提供目录及在目录中体现对应的页码。(2)投标文件除封面外必须在最下方逐页标注
17、页码,按照流水顺序填写,字迹必须清晰可认。(3)投标文件必须采用 A4大小纸张胶装,不接受活页夹等其他装订方式。(4)以上所需文件正本均需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5)所有正本、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电子版单独密封。(6)所有密封口处均应用封条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7.4 投标文件正、副本、电子版份数1、 加 密 的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一 份 ( *.hntf 格 式 , 在 会 员系 统 指 定 位 置 上 传 ) 、 不 加 密 的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U 盘 一个 ( *.nhntf 格 式 ) 、 纸 质 投 标 文 件 正 本 一 份 、 副 本四 份
18、。2、 不 加 密 的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U 盘 要 求 内 容 完 整 并 能 正常 读 取 数 据 。3、 纸 质 投 标 文 件 、 不 加 密 的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U 盘 与 加密 的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不 一 致 的 , 以 加 密 的 电 子 投 标 文 件为 准 。4.1.2 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1.3 投标文件的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a、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hntf)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
19、”的确认回复。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9b、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法定工作日内与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1-86095903。2、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U盘(不加密文件,*. nhntf)和纸质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开标地点。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农业路与经一路交叉口投资大厦 A座 13层第 13 开标室)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6.2.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
20、中招标人代表 1 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 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前从河南省财政厅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选定。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类似业绩 公共房建类造价咨询项目10.2 招标控制价450000.00元投标人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0.3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4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