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优质工程评选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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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石油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的方针,增强参与工程建设各单位的质量意识,提高石油工程建设质量和项目管理水平,参照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评选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石油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石油优质工程是集团公司确定的石油建设工程(省部级)质量奖。石油优质工程以石油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为主要评定内容,涉及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经济性以及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各个环节。获奖工程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同期国内(或行业)先进及以上水平。第三条

2、 中国石油工程建 设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作为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推荐单位,负责石油优质工程(省部级)评审的组织实施。石油优质工程设石油优质工程金奖、石油优质工程奖和石油安装工程优质奖三个奖项,每年组织一次。第四条 凡经过批准立项、符合石油优质工程评审范围和条件的建设项目,均可参与石油优质工程的评选活动。第五条 石油优质工程的评审执行申报、资料预审、现场复查和石油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审定、公示、发文表彰等程序。 第六条 在获得石油优质工程的项目中,择优推荐参评国家级优质工程2奖项。第二章 评选范围第七条 中国石油投资的项目或由中国石油所属工程建设企业承建的系统外项目均可以参与石油优质工程

3、的评选活动。(一)申报石油优质工程金奖和石油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应为独立发挥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二)申报石油安装工程优质奖的项目可以是包括建设项目所有内容的完整工程,也可以是建设项目中具有独立功能的某单项安装工程(范围和规模要求应符合本办法附件一石油安装工程优质奖工程分类及规模要求的规定)。第八条 参评石油优质工程的境内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定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第九条 参评石油优质工程的境外项目,应符合所在国的法定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第十条 参评石油优质工程金奖的项目应为中型及以上规模项目且技术水平属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及以上水平。对推动产业升级和行业或

4、区域经济发展贡献突出,工艺技术先进、成熟,技术水平属国内领先及以上,节能减排效果显著,技术经济指标及环境排放达标先进,投资额在 1 亿元以下的中小型工程也可申报参评。第十一条 下列工程不列入石油优质工程评选范围:(一) 国内外使、领馆工程;(二) 参加过优质工程评选没有入选的工程;3(三) 由于设计、施工、设备、材料等原因,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四) 工程建设及投产运行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工程;(五)虽已正式投产或竣工验收,但还有甩项未完的工程;(六)建设项目竣工后被隐蔽或保密工程原则上不参评。第三章 评选条件第十二条 参评石油优质工程的

5、项目,其设计水平、科技含量、工程质量、节能降耗、环保排放、综合效益应达到同期国内(或行业)先进及以上水平,工程实体质量优良、本质安全,并已同时获得局级及以上优秀设计奖和优质工程奖。未能参与局级优秀设计奖和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应由协会认可的、局级及以上单位提供能说明工程设计水平、技术水平、工程质量水平等证明材料。参评石油优质工程金奖的项目,应获得局级优秀设计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同时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的项目,还应获得省(部)级优秀设计奖或协会组织评定的石油工程优秀设计。第十三条 参评石油优质工程的项目,须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勘察设计、工程承包、施工、工程监理等承建单位,严格

6、执行国家相关行业管理规定和政策。第十四条 参评石油优质工程的项目,应制定有明确的创优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创优计划及措施,并按照“绿色环保、生态文明,创建资源节约型、4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原 则,把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的要求落实到工程建设的每一个环节。第十五条 参评石油优质工程金奖和石油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应为完成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包括消防、环境保护、职业卫生、安全、档案等专项验收和项目决算审计等专项验收以及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会议)一年以上四年以内或项目建成投用连续运行一年以上四年以内的工程。参评石油安装工程优质奖的项目,应已完成建设单位(局级及以上)组织的竣工验收,并经过一年以上生产运行考验,运行正常

7、。第十六条 具备本办法条件的项目可获评石油优质工程奖或石油安装工程优质奖。对取得科技创新成果显著、推动产品质量升级和行业发展贡献突出、工艺技术属国内(或行业)领先及以上水平的,可授予石油优质工程金奖荣誉。第十七条 参评国家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从获得石油优质工程金奖项目中择优推荐;参评其它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的项目,从获得石油优质工程奖和石油安装工程优质奖的相应项目中择优推荐。第四章 申报要求第十八条 石油优质工程由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会员单位自愿申报(包括: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等),局级以下单位申报的须由局级单位推荐;参评石油优质工程的项目,应由一个主申报单位(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

8、承包单位)进行申报。由多个标段组成或者多家施工企业共同完成的项目可协商或指定其中一个单位作为主申报单位;主申报单位负责做好申报的组织工作,其它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应主动配5合主申报单位完成申报工作;鼓励建设单位作为主申报单位申报石油优质工程。第十九条 石油优质工程申报程序:(一)申报单位按照本办法要求,在规定上报时间内完成对参评选项目的申报材料内容的填写、审核以及申报单位意见签署、加盖公章;(二)申报单位在石油优质工程申报表规定栏内填写签署意见及加签公章;(三) 推荐单位完成审核及签署意见后,由主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第五章 评审机构和评审程序第二十条 石油优质工程评选工作

9、的组织及职责:(一)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秘书处负责石油优质工程评选的组织工作并对评审工作的质量负责。(二) “石油工程建 设质 量奖审定委员会” 由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集团公司所属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及各专业公司的领导和专家组成;审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副主任委员 1-2 名,委员若干名。(三)、石油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负责对获得“石油优质工程”的项目进行最终审定,并推荐参评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项目。第二十一条 石油优质工程的评审程序:(一) 协会秘书处对符合本办法申报条件的工程项目进行摸底调查,根据竣工投产项目数量拟定年度参与评审项目的数量;(二) 协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申报工程进行资

10、料预审;(三) 协会秘书处组织专家组对预审合格的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复查;6(四)召开“石油工程建 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 会议,听取对申报项目申报资料审查和现场复查情况汇报,对申报石油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复查结果进行审查、质疑、评议,并以投票的方式评出获年度石油优质工程的项目;达到参会评委二分之一以上票数的工程确定为石油优质工程奖或石油安装工程优质奖,金奖项目得票数需达到参会评委的三分之二以上。(五)将评选出的石油优质工程项目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网站上进行为期十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工程,正式确定为石油优质工程。对项目有举报、经查实达不到获奖标准的,取消其石油优质工程获奖资格。 第六章

11、奖 励第二十二条 获得石油优质工程的参建单位,由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 发文予以表彰、宣传,授予奖牌(杯)及奖状。第二十三条对在获奖工程项目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除了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外,所在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第七章 纪律第二十四条 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的工程项目情况和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积极配合石油优质工程专家组的现场复查工作并按照规定做好接7待工作。申报单位出具虚假材料的,向复查、评审及有关人员收、授礼(金)等违反纪律规定的,视其情节给予批评警告,情节严重的撤销申报资格或者获奖资格。第二十五条 协会秘书处聘请的专家、评委及秘书处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严守秘密,廉洁自律

12、,认真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专家、评委取消其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予以除名。第二十六条 协会秘书处聘请的专家、评委及秘书处工作人员,未经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身份进行与之有关的非组织活动,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视其情节给予批评警告,或者取消相关资格。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二 O 一九年二月起执行。原石油优质工程评审实施办法(2015 年修订稿)(油建协【2015】2 号文)同时废止。附件一: 石油安装工程优质奖工程分类及规模要求8一、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一)原油生产能力 10 万吨/

13、年(含)、天然气生产能力 3亿立方米/年(含)以上项目配套的安装工程;(二)海上投资 8亿元以上的油气田建设项目配套的安装工程; (三)其它独立发挥效能的油气田建设项目和油气处理项目的单项工程。二、油气管道/储运工程(一)长度 100 公里(含)以上、管径 273-610mm、设有首末站的长输油气管道工程;长度 80 公里(含)以上、管径 610mm 以上、设有 1 座及以上站场、阀室的油气管道工程;(二)大型油气站场安装工程;(三)总库容 8 万立方米(含)以上成品油储罐及配套工程;总库容 30 万立方米(含)以上原油储罐及配套工程;总库容 2 万立方米(含)以上的球罐及配套工程;(四)LNG 项目及配套工程。三、石油化工工程 (一)炼油建设项目及配套装置的安装工程;9(二)乙烯建设项目及配套装置的安装工程;(三)化肥建设项目及配套装置的安装工程;(四)煤化工建设项目及配套装置的安装工程;(五)其它石油化工建设项目及装置的安装工程。 四、 其它石油安装工程安装工程合同额 5000 万元以上的其它石油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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