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盐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会 议 文 件 (十七)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年 1 月 23日在 盐 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 议 上市人民 检 察院代 检 察 长 葛冰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2018 年全市检察工作2018 年,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市委“两高” 目标 、“三市”战 略和“ 两海两绿”发展路径,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连续第 5 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 综合先进奖 ”,被省检察院书 面通报表扬,有 25个
2、集体、29 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其中,亭湖区检察院被最高检荣记“集体一等功 ”、获评“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东台市检 察院、盐都区检察院 获评“ 全省检察机- 2 -关先进集体”,2 名干警 获评“ 中国好人 ”。一、切 实 提 高 政 治 站 位 ,积 极 投 入 扫 黑 除 恶 专 项 斗 争坚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确保专项斗争打出声威、取得成效、赢得民心。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明确检察长为第一责任人,建立完善提前介入、捕诉衔接、请示汇报、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推进会,研究解决疑难复杂案件。实
3、行一体化、专业化办案,市县两级检察院筛选 62 名业务骨干,组建 12 个扫黑除恶专业办案组,与公安、法院等单位协作配合,从严从快办理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犯罪案件,依法批捕 158 人,起诉 272 人,铲除黑社会组织和恶势力犯罪集团 20 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突出打击重点。重拳出击贷恶合流、赌恶合流、毒恶合流犯罪,加大对省市督办的 35 起黑恶案件跟踪督导力度,逐一过堂研究,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推动。基层院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黑恶案件,依法对省公检法联合挂牌督办的徐某某等 19 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起公诉。在市扫黑办牵头指导下,会同公安、法院统一执法尺度,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涉黑涉
4、恶犯罪案件依法追捕 10 人、追诉 5 人。在办理董某某等 14 人涉“套路 贷” 黑社会性质- 3 -组织案中,依法增加罪名并追诉 2 名犯罪嫌疑人。加强分析研判。结合办案,深挖黑恶势力产生的根源,建立发现、甄别、移送、监督一体化“打 伞” 机制,对审查发现的保护伞线索,及时移送监察委调查,坚决落实“破网打伞” 要求。认真分析重点地区、重点 领域及行业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 3 份,为党委政府开展深入治理做好参谋。针对黑恶势力侵害企业合法权益问题进行调研,市领导批示要求依法严厉打击,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与营商环境。二、聚 焦 三 大 攻 坚 战 ,全 力 服 务 盐 城 高 质 量
5、发 展主动融入盐城高质量发展新征程,制定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走在苏北苏中前列十五条措施和服务保障“两海两绿” 实 施意 见,突出重点、 积极作为。助力防控经济领域风险。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提起公诉 641 人。认真落实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加强非公企业平等保护,在办理金某合同诈骗案中,及时查封涉案财物,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提起公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53 人,亭湖区检察院通过复核关键证据,依法提起公诉的蔡某某销售假冒“施耐德 ”商品案,入选 “江苏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积极参与互 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组建金融案件专业化办案组,提起公诉
6、非法吸收- 4 -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 219 人,开发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非法发行虚拟货币 7 亿余元的时某某等 8 人依法批准逮捕。立足办案服务脱贫攻坚。加强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依法支持起诉 318 件,帮助农民工讨薪 343.1 万元。办理司法救助案件 226 件,向 271 名特困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 83.1 万元,市检察院、阜宁县检察院通过司法救助精准扶贫的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射阳县检察院依法批捕贪污、侵占惠农资金 98.4 万元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加强扶贫济困,两级检察院派驻下访干部 14 人,帮扶贫
7、困村 44 个,慰问困难群众 40 余次、2000 余户。市检察院下访干部杨洪雨带动省级经济薄弱村精准脱贫,获评“盐城市时代先锋”“ 江苏最美基层共产党员” ,当选“中国好人 ”。构筑生态保护检察屏障。按照市委政法委部署,联合制定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实施意见,设立环保联络室,健全两法衔接、联动办案等机制,依法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51 人,起诉 196 人,市县两级检察院提前介入辉丰公司系列重大污染环境案,引导侦查取证,依法批捕犯罪嫌疑人 14 人。依托公益诉讼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办理诉前程序案件 489 件,推动相关行政单位履职整改285 件,提起公益诉讼 13 件。市委出台文件支持检察
8、公益- 5 -诉讼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审议该项工作,对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结合办案促进生态环境修复,滨海县检察院对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督办的胡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赔偿生态修复费用;射阳县检察院办理的耦耕堂村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督促履职案,助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获评“江苏检察机关保障民生十大优秀案件”,推动该县入选“ 全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点县”。 三、践 行 司 法 为 民 宗 旨 ,更 好 满 足 人 民 美 好 生 活 需 求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履行检察职能,促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突出打击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平安
9、盐城建设,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 3026 人,起诉 7214 人。增强政治敏锐性,依法批捕邪教组织犯罪 13 人,起诉 25 人,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大丰区检察院依法对周某某等 8 人勾结境内外网站、恶意炒作诽谤党政机关的“网络 水军” 案提起公诉。加大严重暴力犯罪打击力度,依法批捕 231 人,起诉 368人,对重特大案件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柳某某入室抢劫案提起公诉。严厉打击“黄赌毒” 犯罪,依法批捕 521 人,起诉 779 人,依法对叶某某等29 人跨境网络开设赌场案提起公诉,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全力维护民生民利。加大危害民生民利犯罪打击力度,- 6 -依法批捕危
10、害食药品安全犯罪 8 人,起诉 73 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东台市检察院办理的毛某某等 6 人生产、销售假药案、亭湖区检察院办理的金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件。关注“舌尖上的安全”,在全省率先开展校园周边“ 小饭桌”和网络餐饮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发出检察建议 209 份,督促网络餐饮平台对外卖商户进行整改。响水县检察院创新“4+”民生检察模式,做细护民举措,凸显检察温度,获评“省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并被最高 检转发推广。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依法办理刑事申诉案件 130 件,成功化解中央、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件 13 起,实现赴省进京涉检非访“零登 记” 。坚持
11、宽严相济 ,以无社会危险性不捕 347 人,以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 198 人。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依法批捕 105 人,起诉 184 人。认真落实“教育、感化、挽救” 方针,向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 229 人次,对罪行轻微、偶犯初犯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少捕、慎诉、少监禁。坚持“谁执法 谁普法” ,市县联动开展“ 防治校园欺凌” 等法治教育活动 70 余场次,受众 5万余人,促进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建湖县检察院 1 名干警获评全国第三届“ 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 先进个人。四、强 化 法 律 监 督 职 能 ,维 护 执 法 司 法 公 平 公 正树立“双赢 多赢共赢 ”的司法理念,全
12、面加 强和改进检- 7 -察监督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依法开展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建立重大监督事项“ 案件化” 办理模式,深入推 进类案监 督,加大跟踪监督力度,依法监督立案 28 人,监督撤案 97 人,纠正漏捕 41人,纠正漏诉 59 人。阜宁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诈骗暨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中依法追捕 3 人,均被判处 5 年以上有期徒刑。开展不捕案件专项监督,与侦查机关会签不批准逮捕案件跟踪监督办法,盐都区检察院关于存疑不捕案件的研判报告,推动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行动。构建刑事抗诉一体化工作格局,严格执行诉判不一备案审查制度,依法提起刑事抗诉 20 件。市
13、、县两级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 18 人次,对 9 起刑事抗诉案件发表意见。依法开展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提出民事行政抗诉案件 30 件,再审审结 19 件,改变率 100%;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72 件,已裁定进入再审 50 件;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 194 件。开展虚假诉讼监督,重点打击劳动争议、工程建设、民间借贷等领域民事虚假诉讼,共办理虚假诉讼案件 100 件,涉案金额 3000余万元,移送犯罪线索 20 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 人。滨海县检察院查办虚假诉讼工作做法被最高检转发推广。大丰区检察院依法监督的常某某等 15 人虚假诉讼案得到改- 8 -判,帮助地方政府
14、挽回损失 72 万元。依法开展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强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书面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 52 人。加强社区矫正检察,依法监督收监执行 36 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 249 名无继续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开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检察活动,办理在押人员及其亲属控告、申诉 103 件,督促及时返还在押人员合法财物 502.5 万元。针对刑事执行活动不规范情形发出检察建议 62 份,促进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283 份,监督执行到位 4047.8 万元。大中地区检察院推行财产刑执行与减刑假释关联机
15、制,督促 80 名服刑人员履行财产刑 241 万元。五、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激发检察发展活力围绕检察改革重点项目攻坚克难,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检察发展活力明显增强。检察改革稳步见效。认真落实“捕诉一体” 和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方案要求,完成基层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组建职务犯罪检察办案组,建立健全与监察委办案衔接机制,对监察委移送案件,依法决定逮捕 15 人、起诉 24 人,其中处级干部 2 人,有效形成反腐合力。深入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依法对 362 人适- 9 -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速裁程序案件 33 件。按照监管场所“巡回检 察” 试点要求,进一步完善
16、监督机制,市检察院顺利完成市看守所和盐城监狱首轮巡回检察。智慧检务初显成效。按照省检察院网信建设规划,积极开展检察信息化建设,先后建成苏检掌上通、案管大数据、检务保障等平台。推进检察业务和网信技术深度融合,案管机器人等多个智能办案辅助系统上线运行,检察官绩效考核软件投入使用,实现人员分类考核管理。扎实开展“全国科技 强检示范院 ”争创工作,开发 区检察院作为全国7 家基层检察院之一,参加全国检察机关科技装备展。阳光检务透明高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全年办理代表委员议案提案 3 件,召开新闻发布会 19 次,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开展视察评议、庭审观摩等活动 126 次,充分
17、保障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案件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各类案件信息11039 条、法律文书 4486 份,建立检律微信群,接待律师阅卷 1697 次,有力提升司法办案透明度。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优势,通过检察机关集群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发布信息 1.2 万余条,3 家基层检察院制作的新媒体作品,在全国检察机关新媒体创意大赛中获奖。六、注 重 打 造 过 硬 队 伍 ,夯 实 检 察 工 作 发 展 根 基坚持打基础、利长远,多措并举提升干警专业素能,- 10 -努力让基层更加坚实、发展更加均衡、队伍更有活力。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两学一做 ”学
18、习教育活 动,举办全市检察干警春训班,开展“ 入党初衷大家谈” 活 动,多篇论文在全省检察机关党建理论研讨中获奖。认真落实市委“以思想大解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深入开展“ 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召开 纪念中国共 产党成立 97 周年大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推进问题逐项整改。围绕主业提素能。落实全市检察机关加强人才建设的办法,丰富“ 课题制 ”“小课堂”活动形式, 9 个课题、案例获最高检、省检察院立项和选编。举办“晒 业绩、比素能” 擂台赛,提升培训练兵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全省检察机关业务技能竞赛中,我市代表队获得 2 个团体奖,5 名选手获评“ 标兵 ”“能手”,1 名干警在全国检 察机关警务技能比赛中获单项第一。注重文化育检,举办全市检察机关首届体育运动会,开展“ 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 40 周年暨首届最美检察干警颁奖活动”,树典型、扬正气,有效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从严治检强作风。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市检察院全体干警赴盐城监狱接受警示教育。认真落实全市纪律作风建设大会精神,制定“三十个一律不准” 规定,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