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衡南县 2015-2017 年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委托部门:湖南省衡南县财政局评价机构:中政智信(北京)经济咨询有限公司二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目 录一、 项目基本情况 .2(一) 项目背景和依据 .2(二)项目实施情况 .4(三)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基本情况 .5(四)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10(五)项目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16(六)项目成效 .17二、绩效评价 .19(一)评价目的 .19(二)绩效评价原则 .19(三)绩效评价依据 .19(四)绩效指标评价体系 .20(五)评价实施过程 .211.评价准备阶段 .212.评价实施阶段 .213.评价报告阶段 .22
2、4.工作总结阶段 .22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2(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22(二) 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231.项目投入情况分析 .232.项目的过程情况 .253.项目的产出及效果情况 .27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9(一)资金安排不合理,资金拨付与实际情况相差较大 .29(二)资金到位率为 85.92%,财政资金安排力度不够 .30(三) 项目资金专账管理不严格,无法保证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 .30(四) 绩效指标不清晰,绩效监管机制不完善 .30(五) 临聘医务人员经费不应列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项经费 .31五、相关建议 .32(一)加强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需求合理
3、安排财政资金 .32(二)强化政府投入责任,为公立医院改革项目的可持续性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32(三)落实专款专用,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把控 .32(四)加强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的关联度,提高绩效目标的完成质量 .33(五)严格区分日常经费补助和财政专项经费补助 .33六、需说明的问题 .33七、附件 .343衡南县 2015-2017 年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和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 号)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财预2018167 号) 衡阳市人
4、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衡政函201473 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衡南县财政局关于开展 2018 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南财绩2018145 号)衡南县财政局关于开展 2015-2017 年县级公立医院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2018】146 号)的有关要求,2018 年 11 月 20 日至 12 月 15 日,受衡南县财政局(以下简称“财政局”)委托,中政智信(北京)经济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政智信”)对衡南县 2015-2017年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本次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运用科学、合
5、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结合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力求客观公正。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回归公益、群众受惠”为原则,以公立医院实行零差价销售药品,解决老百姓看病4贵问题为长期目标,通过三年扎实稳步的综合改革工作,充分发挥县级公立医院的主力军和龙头引领作用,维护了社会医疗工作的和谐发展。项目总体实施情况良好,综合考虑项目自评结果和现场调研评价结果,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项资金综合绩效评价得分为 90.2 分,绩效评定级别为“优”。在评价过程中也发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在绩效目标管理、财政资金安排和资金管理方式等方面,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项目效果有待提升,需要在今后管理中妥
6、善解决。现将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汇报如下,以供参考。1、项目基本情况(1 ) 项目背景和依据公立医院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是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环节。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233 号)以来,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进一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各地加快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步伐,卫生计生委、财政部等五部委于 2014 年 3 月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卫体改发201412 号),要求“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5利性分开的要求,
7、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和治理体系与能力建设,更加注重治本与治标、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统一,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以人才队伍为核心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县级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据此,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等五部门于 2014年 12 月 23 日联合制定了湖南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湘卫体改发2
8、0142 号);衡南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县实际,下发了关于印发衡南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发20154号),具体规定:“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所有药品(中药饮片暂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80%左右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弥补,其余部分通过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内部消化等方式解决”、“县级公立医院使用的药品全部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研究制定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评6体系,将医院的公益性质、运行效率、群众满意度等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建
9、立以社会效益、工作效率为核心的人员绩效考核制度,把医务人员提供服务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和患者满意度等作为重要指标”。(二)项目实施情况2015 年 4 月 1 日,在以县长邹小敏为组长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单位的推进下,正式启动并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2016 年 7 月 19 日,衡阳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同意将常宁市妇幼保健院等 5 所县级公立医院纳入综合改革范畴的通知(衡医改办20164 号),从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衡南县妇幼保健院、衡南县第二人民医院正式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5 年 4 月 1
10、日起,根据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批复衡阳县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的请示(南政20156 号)、衡阳市物价局关于衡南县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的复函(衡价医201543 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改价医201516 号)中制定的指导价格,对住院诊查费、护理费、床位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收费进行适当提高,降低医用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检验价格。72015 年 4 月 14 日衡南县人民政府办公会议纪要20158 号第三项第五条表明:“涉改医院药品加成收入补偿问题。从 2014 年开始药品销售取消差价后减少收入的 15%由财政补助,无法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来弥
11、补的药品利润由财政补助。这两项补助经费以县审计、财政部门审核数据为准”。为全面了解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改革任务的完成情况,2016 年 4 月 28 日,衡阳市医改办转发关于印发湖南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衡医改办发201601 号),要求:“各县市按照湖南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的评价指标要求,开展年度自评工作,并于当年 12 月 20 日前将自评结果和自评报告上报市医改办”。为科学评价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强化改革督导检查,总结地方经验,衡南县卫计局依照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2016 年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国
12、医改办函201736 号),对本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进行评价考核,最终考核评分计 87 分。(三)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基本情况1.资金主管部门衡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为“卫计局”)作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项资金的主管部门,自身拥8有一套完整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健全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其主要负责制定县域卫生规划和全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加强监管、临床专科建设、医院信息化建设、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出台加强医药费用的监管控制的管理办法;会同相关部门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行专项督查和定期考核,及时上报医改工作信息,并迎接省、市考核,并将考核结果
13、与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挂钩。2. 资金使用单位(1)基本情况县人民医院:根据 2010 年 10 月 8 日中共衡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印发关于衡南县人民医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批复(南编委201016 号)知悉,县人民医院为县级综合性医院,主要承担医疗服务、预防保健、临床教学、医学科研等工作任务。共设 12 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医教科、护理部、财务科、人事科、总务保卫科、院感科、医保办、农合办、质控科、业务拓展部、策划信息科,事业编制 600 名。到 2017 年年底截止,县人民医院实有在职人数合计 653 人,其中:在编人数 316人,临聘医务人员 277 人,临时工 60
14、人。经核实,2015 年县人民医院临聘医务人员 209 人、临时工 60 人;2016 年临聘医务人员 241 人、临时工 60 人;2017 年临聘医务人员 277 人、临时工 60 人。9县中医医院:根据 2010 年 10 月 8 日中共衡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印发关于衡南县中医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批复(南编委201017 号)知悉,中医医院主要负责全县中医医疗,中医教学;发展中医事业,弘扬中医文化。到 2017 年年底截止,县中医医院实有在职人数 251 人,其中:编制人数 204 人,临聘医务人员和办公人员 47 人。经核实,2015 年县中医医院临聘医务人员和办公人员
15、33 人;2016 年临聘医务人员和办公人员 36人;2017 年临聘医务人员和办公人员 47 人。县第二人民医院:根据 2010 年 10 月 8 日中共衡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印发关于衡南县第二人民医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批复(南编委201018 号)知悉,县第二人民医院主要负责医疗服务、孕产妇分娩、中医康复、灾后救济、承办县卫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等工作。共设 4 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财务室,事业编制 182 名。到 2017 年年底截止,县第二人民医院实有在职人数 160 人,其中:在编人数 128 人,临聘医务人员 32 人。经核实,2016 年县第二人民医院临聘医务人员 25 人,2017 年临聘医务人员 32 人。县妇幼保健院:根据 2016 年 8 月 25 日中共衡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印发衡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南编委201611 号)知悉,县妇幼保健院主要负责全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