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钦州市钦南区大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鉴 定 书钦州市钦南区大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2019 年 1 月 23 日1前 言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第 30号令)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等规定,2019 年 1 月 23 日,钦南区水利局主持召开了钦州市钦南区大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会议。验收委员会由钦州市钦南区水利局、钦州市水利行政综合执法支队、钦南区财政局、钦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单位的代表以及受邀专家组成,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运行管理单位等被验收单位派代表参加验收会议。验收委员会实地察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工程资料、听取
2、了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工程运行管理等单位的工作报告和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的工作报告,就工程建设有关情况进行了提问并听取相关单位的解答,对工程建设验收鉴定进行充分讨论,形成本工程以下验收鉴定意见。一、工程设计和完成情况(一)工程名称及位置钦州市钦南区大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位于钦州市钦南区黄屋屯镇加其村矛岭江小支流上,距黄屋屯镇 15km。(二)工程主要任务和作用大麓水库以灌溉为主的小(2)型水库,本次除险加固按水库原功能、原规模进行。大麓水库坝址以上集雨面积0.30km 2,总库容51.8万m ,水库2设计灌溉面积850亩,影响下游人口300人、耕地500亩。(三)工程设计主要内容1工程立项
3、、设计批复文件2010年8月,钦州市水利局对水库进行大坝安全鉴定,鉴定为“三类 ”病险水库;2011 年 3月,自治区水利 厅以桂水水管201134号文核查同意“ 三类坝 ”的 鉴定结论;2011 年9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以桂水计 2011244号对水 库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批复,批复概算投资为203.76万元。2设计标准、规模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大麓水库总库容 51.8 万 m,属小(2)型水库,工程等别为等,相应永久建筑物按 5 级设计。工程设计标准为 30 年一遇洪水设计,设计洪峰流量 9.3m3/s,300 年一遇洪水校核,设计洪峰流量13.5m3/s;溢洪道消能防冲按 10
4、年一遇洪水设计。3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工期(1)大坝加固:对大坝进行防渗处理、坝顶建防浪墙、大坝上、下游坝坡加固及大坝白蚁防治等。1)防渗加固:大坝坝体、坝基采用水泥粘土浆充填灌浆进行防渗处理;2)坝顶加固:坝顶为泥结石路面,坝顶上游侧设 C20 钢筋砼防浪墙,坝顶下游侧设 M7.5 浆砌石路缘 石;3)上、下游护坡加固:对上游坝坡 10.0m 至坝顶坝面修整后铺3砂碎石反滤层,面浇筑混凝土护坡。下游坝坡 10.08m 高程以下新建贴坡排水式。修整后种植草皮护坡,完善坝坡面、坡脚排水沟及上坝台阶,大坝进行白蚁防治等;(2)溢洪道加固:溢洪道底板采用 C20 砼衬砌,厚度改为 20cm,边坡采
5、用 M7.5 浆砌石 衬砌,坡比 1:1,厚 40cm;(3)放水设施改建工程:对老化、漏水严重的大坝坝内放水涵管进行封堵,并在大坝左侧山体新建输水隧洞。隧洞出口接 15m明渠后接原灌溉渠道;隧洞进口新建钢筋砼梯级放水设施,梯级扶手改为钢筋砼结构;(4)防汛道路:维修进库道路 4.0km;(5)完善管理设施:管理值班房增设太阳能及照明设备一套;新建值班房 35m2,配 备必要的观测、办公及通讯设施。钦州市钦南区大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批复施工总工期为 8 个月,项目实际施工期为 293 天(日历天)。4、工程投资及投资来源钦州市钦南区大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批复概算投资为203.76万元,共下达资金2
6、03.76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2011 年,钦州市财政局以“钦市财建 201146 号”文关于下达 2011 年重点小 II 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央专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下达资金 100 万元。2012 年,钦州市财政局以“钦市财建 20125 号”文关于下达2012 年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央专项补助资金预算(计4划)的通知下达资金 83 万元;以“钦市财建 201292 号”关于下达 2012 年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央专项补助资金预算(计划)的通知下达资金 6 万元。2013 年,钦州市财政局、钦州市水利局以“钦市财建 201376号” 文 关于下达 2013 年重点小型病 险
7、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下达资金 11 万元;以“钦市财建 2013134 号”文 关于下达 2013 年重点小 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下达资金 3.76 万元。 (四)工程建设有关单位1项目法人:钦州市钦南区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站2设计单位:广西国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监理单位:广西瑞海工程监理有限公司4施工单位:广西恒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钦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已更名为钦州市水利行政综合执法支队)6运行管理单位:钦州市钦南区黄屋屯镇水利水土保持站(五)工程施工过程工程监理单位于 2012 年 9 月 1 日签发开工令,工
8、程实际施工日期为 2012 年 10 月 10 日开工,2013 年 7 月 30 日工程完工。1 主要工程开工、完工时间序号 项目名称 开工时间 完工时间51 大坝加固工程 2012 年 10 月 15日2013 年 6 月 20 日2 溢洪道工程 2013 年 1 月 5 日 2013 年 3 月 25 日3 放水设施工程 2012 年 12 月 20日2013 年 6 月 30 日4 附属工程 2012 年 10 月 10日2013 年 7 月 30 日2重大设计变更无。3重大技术问题及处理情况无(六)工程完成情况和完成的主要工程量本工程完成大坝加固 1 座;溢洪道加固 1 座;放水设施
9、改建1 座;防汛公路等。设计和实际完成工程量统计如下: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概算工程量 合同工程量 结算工程量1 土石方开挖 m 1635 1635 29882 土方回填 m3 314 314 3803 M7.5 浆砌石 m 242 242 2214 混凝土 m3 386 386 5335 充填灌浆 m 559 559 4926 草皮护坡 1159 1098 1008(七)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本工程征地补偿费用为 24,886.02 元,未发生移民安置情况。(八)水土保持设施本工程中的水土保持设施主要包括大坝外坡草皮护坡、内坡6坡面及坝脚排水设施、施工临时设施区绿化等。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按
10、照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水土保持投入资金,并督促监理、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文件中的水土保持工程进行施工,本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影响不大,主要是溢洪道开挖,坝坡修整等造成局部水土流失。工程完工后,开挖边坡裸露的泥土部分已进行衬护或种植草皮护坡,水土保持恢复原状,没有造成较大水土流失现象。(九)环境保护工程无。二、工程验收及鉴定情况(一)单位工程验收2015 年 2 月 11 日,钦州市钦南区水利局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代表对本工程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同意该单位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同意通过单位工程验收。(二)阶段验收2013 年 12 月 13 日,钦州市水利局主持对钦州市钦南区大麓
11、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行投入使用验收。(三)专项验收2012 年 4 月 9 日,对本工程白蚁防治项目进行验收,经验收本工程白蚁防治工程合格。(四)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无。7三、历次验收及相关鉴定提出问题的处理情况无。四、工程质量(一)工程质量监督钦南区大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由钦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对该工程行使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前,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了等级核定,编制了工程质量评定报告。(二)工程项目划分该工程共划分 1 个单位工程,4 个分部工程,73 个单元工程。(三)工程质量评定本工程质量经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复核,项目法人认定,全部分部工程质量合格,单位工程质量合格,中间
12、产品质量及原材料质量全部合格,施工中未发生质量事故,验收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钦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根据项目法人提供的资料对单位工程质量等级的核定结果,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之规定,评定本工程项目质量等级为合格。五、概算执行情况2011年9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区财政厅以关于钦州市钦南区大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桂水计2011244号),对初步 设计报 告进行了批复,批复概算投资为203.76万元。8截止决算日,本工程累计下达投资计划 203.76 万元,累计到位资金 203.76 万元,均为中央资金。(二)投资完成及交付
13、资产本工程实际完成投资 174.17 万元,占批复概算的 85.48%,实际交付使用资产额 174.17 万元。(三)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本工程征地补偿费用为 24886.02 元,未发生移民安置情况。(四)结余资金本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总投资为 203.76 万元,上级部门共下达投资计划 203.76 万元,到位资金 203.76 万元,工程竣工决算实际完成投资 174.17 万元,比批复概算投资节约 29.59 万元,比实际到位资金结余 29.59 万元。(五)预计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无。(六)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本工程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08规定的内容、格式编制竣工验收财务决算。因本工程结算尚未通过审计部门工程结算审计,建筑工程部分投资均为暂定价值,以工程结算书为参考依据,最终结果以审计结算为准。六、工程尾工安排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