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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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镇江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及依据为有序地组织实施本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镇江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是镇江市人民政府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组成部分,作为专项预案纳入镇江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救援体系。1.2 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以下事故情况的应急救

2、援处置:(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 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 危及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 30 人以上、50 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特种设备事故。(2)超出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应急处置能力的特种设备事故。(3)发生跨辖市、区行政区划特种设备事故。(4)市政府领导认为需要市级处置的特种设备事故。1.3 工作原则 2 1.3.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和市安委会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

3、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主体,具有组织制定、实施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各辖市(区)质监部门应在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领导下,认真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1.3.2 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事故单位和事发地政府应作出第一反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到事故现场实施应急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应立即向上级政府报告事故情况,上级政府迅速对事故作出判断,决定应急响应行动。1.3.3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危险目标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积极预防各类事故,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故隐患,提高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消

4、除或减轻事故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组织体系镇江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以及各应急救援组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组成。 3 图 1:组织指挥体系结构镇江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镇江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环保等职能部门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镇江质监局)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企业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现场抢险组专家技术组宣传报道组警戒疏散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医疗救护组 4 2.2 组织领导机构2.2.1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加强我

5、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镇江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中心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局长等同志任副总指挥。指挥中心成员由市应急委办公室、市外办、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消防支队、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气象局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2.2.2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为做好应急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设立“镇江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镇 江质监局,由镇江质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6、,镇江质监局分管局长为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市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2.2.3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事故救援期间设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安全的副秘书长担任现场总指挥,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事故所在地辖市(区)、镇江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2.2.4 应急救援专业组根据特种设备事故性质及救援工作需要,现场指挥部下设七个应急专业小组,分别为:现场抢险组、警戒疏散组、医疗救护组、专家技术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善后处理组,各应急专业组在事故应急救援期间,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各应急专业组具体组成成员如下: 5 (1)现场抢险组:由

7、市消防支队牵头,事发地政府及市级质监、安监、气象、专家和事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2)警戒疏散组:由市公安局牵头,相关部门及事故发生单位安全保卫部门组成。(3)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医疗、卫生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4)专家技术组:由市质监局牵头,安监、消防、环保、卫生、高等院校、检验检测机构及有关企业等单位的专家组成。(5)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政府牵头,财政、交通、电力、电信、卫生及事故单位等方面专业人员组成。(6)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质监、安监、新闻等部门组成。(7)善后处理组:由事发地地方政府牵头,市民政、市人社局、保险机构和事故发生单位组成。2.3 工作职责2.3

8、.1 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工作职责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工作;具体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共同做好特种设备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命令并可委托其他部门、单位实施应急救援需要的所有工作;必要时协调军分区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全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2.3.2 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督查、落实市特种设备突发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的重大决定;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信息、损害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及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现场救援专家技 6 术组工作;负责调集应急救援队伍;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演

9、练。2.3.3 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工作职责(1)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地方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地方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分级做好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工作。启动市级及以上预案时,当地政府在市应急中心统一指挥下,做好应急保障、人员疏散、社会稳定和善后处理等工作。(2)市应急委办公室负责指挥部内部信息沟通;负责向上级政府报告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对正、副总指挥的命令执行情况跟踪反馈;为指挥部提供车辆运输、通讯及后勤保障。(3)市外办负责应急救援涉外人员(含港、澳、台人员)的安置和处理。(4)市委宣传部统一协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信息发布工作;做好应

10、急救援中先进事迹的宣传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5)市公安局负责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封锁危险区域、设立隔离区、实行交通管制、维持治安秩序,组织疏散人员;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适时调集消防、交巡警、内保等警力参与救援;负责架设现场无线通讯网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记录、视听资料、证人证言收集等取证工作;负责事故中失踪、死亡人员身份的核查及对死亡人员的法医鉴定工作。(6)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7 协调、指导镇江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本预案的衔接工作;协助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助;搜集与事故原因及过程有关的信息资料,参与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7)市财政局负

11、责应急救援资金的安排。(8)市住建局负责调集并组织使用起重、挖掘机等抢排险设备;负责提供建筑等工程技术资料支持;负责燃气管道、房屋建筑工地施工机械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9)镇江质量技术监督局协助市应急指挥中心实施应急预案;负责向上级质监部门汇报事故及救援情况;负责提供特种设备技术资料支持;建立“专家库” ,组织专家对抢险救援提供对策并提出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全市特种设备突发事故档案。(10)镇江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为应急救援提供相关企业基本情况资料;对灾后生产经营单位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给予政策优惠。(11)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运输车辆的调度,参

12、与协调汽车罐车、车用气瓶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12)市卫生局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中毒人员的抢救工作;负责事故发生区域疫情监测和防治工作;负责向应急救援中心和上级卫生部门报告人员伤亡、疫情监测及防治情况;在紧急情况下向兄弟市或上级卫生部门寻求医疗支援。 8 (13)市环保局负责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及可能对人员伤害情况的监测,提出对环境和人员保护的措施建议,负责对空气和水污染的监测,并提出治理方案。(14)市气象局负责抢险救援过程中,有针对性的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工作。(15)市经信委:负责事故救援的通信和事故现场及相关区域的电源保障。(16)市民政局:负责协助当地政府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17

1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当地政府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2.3.4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是特种设备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机构,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事故现场的救援工作,实施救援方案,向指挥中心报告救援情况,传达落实上级有关救援批示:组织、落实救援物资,撰写实情报告,涉及重大抢救事项应先报告后处置,情况紧急时也可边处置边报告。2.3.5 各应急救援组职责(1)现场抢险组:负责确定现场抢险方案,控制危险源实施现场抢险,;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指挥应急分队参与救援;洗消被污染区域。(2)警戒疏散组:负责封锁现场、安全警戒、维护秩序、交通管制、保证事故抢险和救护车辆有序进出;负责事故影

14、响或可能影响到的周边区域人员的疏散、转移;参与现场伤员和被困人员搜救工作。(3)医疗救护组:负责制定并实施受伤人员抢救方案,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治并送至医院;提出现场泄漏的有毒有 9 害物质的卫生防护安全措施。(4)专家技术组: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为现场救援决策提供技术建议;参与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撰写事故调查报告。(5)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的协调、通讯;应急救援器材、设施及救援所需生活物资的保障和调度;协助指挥部传递事故及救援信息。(6)宣传报道组:负责统筹事故信息的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7)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人员伤亡及财产

15、损失的善后处理;配合做好救援物资的保障工作。3、预防和预警机制3.1 信息监测与报告全市特种设备监测网络及监测点分为三个层次:即各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企业)、辖市(区)质监局、市质监局。重大危险源监控点及辖市区质监局定期逐级上报监控信息。市质监局对上报信息经分析研究,提出预测意见,对可能引发突发事故的异常情况经市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审核后上报市政府。重点监控特种设备企业应负责对重点监控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和设备定期检验,实时收集设备运行状况信息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当地质监行政部门上报设备运行状况信息。3.2 事故预防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事故的预警预防负主体责任。对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必

16、须做到: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设立专门机构或者设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适时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按期申报定期检验,确保特种设备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使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安 10 全隐患及时整治。各级质监部门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对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各级政府应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在检验检测中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当地质监行政部门。3.3 预警支持逐步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为主体,积极发挥专

17、职执法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基层政府(乡镇和街道)、大中型企业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及时掌握全市在用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逐步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网络。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平台,包括重大危险源辨识系统、事故隐患预警系统、举报系统等,保证预警支持系统的信息传递准确、快捷、高效。3.4 预警报告当出现以下情况,可能导致特种设备事故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及时向当地质监行政部门报告:(1)化工企业爆炸、特种设备受到火灾威胁。(2)特种设备使用场所遭遇地质或气象灾害。(3)其他可能引起特种设备事故的灾害性事故。各级质监行政部门接到可能导致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后,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特种设备事故可能影响本市以外区域的,应向市政府和省质监局报告,并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3.5 预警级别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将预警级别分为四级: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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