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济南大学教师出国访学预备人选遴选办法为充分统筹利用校内外师资培养培训资源,鼓励和支持我校教师出国访学研修,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校派教师出国工作实际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特制定本办法。一、 申请人员范围凡我校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符合有关访学资助项目要求者均可参加申报。二、 访学资助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目前我校教师可申报的出国访学资助项目有国家公派出国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山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优秀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济南大学教师出国访学项目等。各类访学申报条件及要求见相关文件规定。三、 遴选原则学校根据相关资助项目申
2、报要求,按照学以致用、学术水平与工作表现相结合、学院推荐与专家评议相结合、促进各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等原则对申报人员进行遴选。四、遴选程序1、 学校制定年度访学计划, 发布访学人员 遴选通知。2、 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访学申请。3、 学院召开院务会选拔推荐本院申请访学预备人员报学校人事处。4、 学校组织专家评议确定访学预备人选。25、 访学预备人选公示。6、 报校长办公会批准。7、 访学预备人选参加外语培训并取得相关等级合格证书报人事处备案。8、 学校按推荐顺序向相关机构推荐申报或按校派访学派出。五、遴选时间学校于每年 12 月份统一组织选拔推荐下一年度所有类别访学资助项目访学预备人选。六、推荐及派
3、出顺序学校按照国家级访学项目、省级访学项目、校级访学项目等先后顺序,并按一定数额在每年访学预备人选中遴选确定访学候选人人选。外语暂未达标或暂未取得有效国外邀请函但其他均符合要求者在校内遴选时可参加校内遴选申报,但作为相关项目候选人正式报送相关材料时,必须达到相关项目要求。七、遴选资格及访学资助项目资格时效各类出国访学候选人资格时效原则为一年,以学校正式公布之日起算,逾期未 获得有关访学项目资助者者,其候选人资格将自动取消。访学候选人获得有关访学项目资助后,应按照该访学资助项目要求时间内成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成行者,其相关访学资格将自动取消,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类出国访学项目。八、 派出管理及访学期
4、间待遇访学教师出国前须与学校签订访学协议,其中国家留学基金委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入选者派出前还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学校对访学教3师按照协议管理。教师访学期间待遇按照各项目选派办法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九、访学绩效评估1、访学人员访学结束后,应进行认真的回顾与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在报到一个月以内分别报所在学院和人事处,人事处作出评估意见后连同访学报告留存本人档案,作为今后岗位聘任、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2、访学人员上岗工作后,能承担一门双语课教学,或半年内在举办一场与访学内容有关的外语专场报告会,届时应邀请学院负责人及人事处派员参加并作出绩效评估。3、访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 成果 /论文得到济南大学教师出国访学项目资助”。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