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工作人员现场行为管理暂行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的进场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工作人员的现场行为,提高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质量,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珠海市政府 72 号令),结合开标评标现场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一、招标代理准入和人员安排(一)凡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均应经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或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备案登记。(二)经备案登记的招标代理,其所属项目工作人员在进场从事招标代理活动前,应接受交易中
2、心的岗前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场代理。(三)进场前,相关招标代理应成立经招标备案的项目工作组,工作组由一名项目负责人和两名以上(含两名)工作人员组成,项目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工作组的场内招标代理活动,交易中心只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逐次考核。(四)经招标备案的项目工作组成员不得随意更换,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向交易中心提出变更确认。2(五)项目工作人员因违反本规定被取消现场代理资格的,可在禁止期届满后,由其任职招标代理提出书面申请,经交易中心重新培训及考试合格后,方能再次进场代理。(六)经培训考试合格的项目工作人员,因本人更换任职招标代理的,应在离职前十五日由现任职招标代理向交易中心递交书面
3、申请,取销其上岗资格,否则交易中心不受理本人新任职招标代理的进场上岗申请。二、招标代理项目工作人员场内工作要求(一)项目工作人员应熟悉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共资源交易的业务流程,熟练使用交易业务管理系统。(二)所有进场项目工作人员应按交易中心要求统一着装,准时到位,挂牌上岗。(三)项目工作人员有责任指引、督促招标投标各方按规定完成网上注册、投标保证金递交、交易服务费缴纳、中标通知书签订及投标、中标人退保、中标通知书发出、合同签订等工作,并严格按规定时间及要求报送相关文件资料。(四)项目工作人员应至少在项目开标前 30 分钟到达交易中心并进行考勤签到,在指定位置领取场
4、内工作专用马甲,佩戴工作牌或姓名夹。(五)项目工作人员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现场,应严格遵守交易中心的开标、评标工作制度,指引进场相关人员存放电子3通讯设备和组织签到,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完成投标文件接收、开标、评标、答辩释疑等工作,并做好项目交易信息的录入和保存以及相关书面记录。(六)项目工作人员应组织好场内招标投标活动,对现场出现的问题及时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沟通,共同维护开标评标现场交易秩序。(七)项目工作人员应尊重评标专家,为评标专家创造良好的评审工作环境,并严格按照标准发放评标劳务费。(八)项目工作人员应保守工作秘密和工作纪律,不得将项目开标评标过程的相关信息泄露给投标人或无关人员,不得干预评
5、标专家的评审活动。三、招标代理项目工作人员场内工作责任(一)项目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黄牌警告:1、在项目申请、答疑、开标、评标、定标、退还投标保证金等阶段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料或资料不全的;2、未有效指引投标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注册的;3、未能在规定时间进行考勤签到的;4、未按规定着装和佩戴有效证件的;5、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抽取评标专家或申请资料不齐的;6、未认真做好评标专家到场引导、电子通讯设备统一存放等工作的; 47、对招标工作程序不熟悉或对交易业务管理系统操作不熟练,差错率较高,尚未引起不良后果的;8、在整个场内交易过程中对争议性问题、异常情况未能及时处理、上报或做好书面记
6、录的;9、未在交易业务管理系统内按时、准确录入和保存交易过程的相关数据资料,未造成不良影响的;10、未积极督促中标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交易服务费的;11、未积极协调督促招标人按时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项目合同的;12、其他违反规定的情节轻微行为。(二) 项目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红牌警告:1、擅自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人名义从事场内招标代理活动的;2、擅自修改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内容的;3、擅自调整项目招标议程、招标投标工作流程的;4、超过项目开标时间到达开标现场的;5、未在交易业务管理系统内按时、准确录入和保存交易过程的相关数据资料,造成不良影响的;6、对招标工作程序不熟悉或对交易业务管理
7、系统操作不熟练,差错率较高,引起不良后果的;7、向投标人或无关人员泄露开标评标过程相关信息的;58、未按规定标准足额发放评标劳务费被投诉查实的;9、现场诱导、干预、影响评标专家独立评审工作的;10、其他违反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三)交易中心将对招标代理项目工作人员的场内代理行为进行记录,并按“一标一考”制度予以处理和公示。对黄牌警告累计三次或红牌警告一次的项目工作人员,予以通报,并禁止其三个月的进场代理资格。四、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行为考核结果,将呈报行业管理部门,纳入招标代理机构诚信行为考核评分。四、。五、本规定同样适用于自主招标的招标项目工作人员。;六、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七、本规定内容由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