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第十一批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项目资助评审会议工作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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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 苏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江苏省财政厅文件苏人社发2018132 号省 委 组 织 部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省 财 政 厅关于开展第十五批“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展现江苏人才发展的探索性、创新性、引领性,突出“ 高精尖缺” 导向,强化

2、2 产业引领,推动江苏“六个高质量” 发展走在前列,根据省委关于聚力创新深化改革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人才发展环境的意见(苏发20173 号)和省“十三五” 人才发展规划关于实施“产业人才高峰行动计划” 的要求,现就开展第十五批 “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以下简称“ 六大人才高峰”)工作通知如下:一、选拔范围和类别“六大人才高峰” 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的范围为在我省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承担项目研发、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高层次人才和人才团队。(一)重点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重点行业包括机械汽车、电子信息、建筑、农业、教育、医药、卫生等 7 个行业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

3、、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新能源汽车、空天海洋装备、数字创意等 10 个产业领域。(二)选拔类别“六大人才高峰” 包含高层次人才和创新人才团队两个类别,申报选拔条件具体见附件 1。1、高层次人才。选拔范围为重点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根据项目在国际国内范围内具有的创新性、先进性、应 3 用性、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项目申报人及成员培养潜力等评价要素,评审确定 A、B 、C 三个层次类别。2、创新人才团队。选拔范围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二、申报受理1、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所辖范围单位(不含部省属单位)材料的申报受理和审

4、核推荐工作。2、省行业(产业)主管部门负责部省属单位材料的申报受理和审核推荐工作。省发改委受理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新能源汽车、数字创意等 5 个领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受理电子信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 3 个领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消费品工业处受理医药、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等 2 个领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装备工业处受理机械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空天海洋装备等 3 个领域,省教育厅受理教育领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受理建筑领域,省农业委员会受理农业领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受理卫生领域。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省有关行业(产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

5、职责范围受理申报材料,行业归口部门(省教育厅、省住建厅、省农委、省卫计委)不得受理创新人才团队申报材料。三、项目资助2018 年“六大人才高峰” 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计划拟选拔高 4 层次人才项目和创新人才团队项目 600 个左右。其中高层次人才项目 570 个左右,创新人才团队项目 30 个左右。入选资助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所占比例一般不低于三分之二。省财政将对入选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人才团队项目给予一定的资助,其中:A 类高层次人才项目的资助金额为 15 万元,B 类高层次人才项目的资助金额为 10 万元,C 类高层次人才项目的资助金额为 4 万元;创新人才团队项目的资助金额为 20 万元。四

6、、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一)单位推荐(6 月 15 日前)申报者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审核,并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公示后,确定推荐人选,上报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 2)。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的项目,可视具体情况,由企业或高校、科研机构申报,也可联合申报。(二)审核上报(7 月 10 日前)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有关行业(产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经审核通过的材料,统一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三)材料复审(7 月 30 日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有关行业(产业)主管部门,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四)专家评审(8 月 20 日前)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

7、,依据规范程序对申报的高层次人才 5 项目和创新人才团队项目进行集中评审。(五)拟定资助方案(8 月 30 日前)依据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在当年预算安排额度内,拟定项目资助方案。(六)公示并组织实施(9 月 10 日前)对拟资助项目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实施“六大人才高峰 ”第十五批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计划,并报省政府和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五、有关要求(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 六大人才高峰” 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加强项目申报的组织领导,严格申报条件和程序,认真核查申报材料,切实把好质量关

8、。项目资助资金中的涉企资金要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苏财办201622 号)要求,纳入财政涉企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二)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对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须实事求是,内容准确完整。对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经费的,经查实后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入选“ 六大人才高峰 ”培养计划的高层次人才项目和创新人才团队项目的所在单位,应制定包括资金在内的保障计划。 6 (三)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途径,广泛宣传,积极做好申报宣传工作,及时将申报工作通知到相关单位及个人。(四)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

9、障局、省有关行业(产业)主管部门请于 7 月 10 日前完成材料报送工作,逾期不予受理。附件:1申报选拔条件2需提供的申报材料清单3各设区市人社局及省有关行业(产业)部门联系方式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2018 年 5 月 22 日(此件主动公开) 7 附件 1申报选拔条件一、基础条件1申报单位重视人才工作,具有人才群体优势,并已形成一定规模的人才梯队;具有人才培养实施规划,具备相应的人才匹配资金,申报人选为本单位重点人才培养对象;具备实施该项目的人才、仪器设备、实验室、研发基地和其他基本条件。同一单位申报相同学科(一级学科)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人才团队项目总数

10、一般不超过 3 个。2申报项目应是在行业(产业)领域内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成果易于转化、有良好的发展前景、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好的项目。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 3 年。省外、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的项目,应与省内的合作单位签订期限不低于项目实施周期的工作、服务或项目合作协议。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立项资助的,不再列入“六大人才高峰 ”资助范围。3申报人及团队成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 8 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每个项目负责人、团队带头人、参与项目成员不能兼报或多报高层次人才项目和创新人才团队项目,不能通过不同地区或行业主管部门同时申报。已

11、入选过一次“六大人才高峰” 资助计划,培养周期已满,目前已结项人员,如申报新的应用性、创新性项目的,经所在市或省行业(产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特别优秀的,可再按规定程序申报一次高层次人才项目或创新人才团队项目,尚未办理结项的,须提交原资助项目结项申请及相关成果材料,经所在市或省行业(产业)主管部门审核后,随同项目申报材料一同报送。二、分类条件1高层次人才项目(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高技能人才应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2)项目负责人的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1973 年 1月 1 日后出生),承担过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并取得较高水平研究成果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

12、 50 周岁(1968 年 1 月 1日后出生)。2创新人才团队项目 9 (1)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周岁(1968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从事过国际、国内有影响的重大研究项目,取得同行公认创新性成果,拥有先进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可放宽至 55 周岁(1963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2)团队成员应有长期合作关系和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团队核心成员人数一般不超过 5 人,并在培养周期内保持稳定。(3)申报项目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和技术路线,具备突破关键技术、前沿学术问题的创

13、新能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能产生创新成果。三、优先资助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创新人才团队带头人为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以及国家千人计划(含青年千人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百千万 ”人才工程、中科院百人计划、江苏省“双创” 计划、江苏省“333 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等国家和省部级重要人才工程入选者;2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的项目申报创新人才团队项目的; 10 3. 高层次人才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承担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4申报单位为省“十三五 ”规划中明确的 “各地重大产业发展新平台和载体”所属单位的;5高层次人才项目负责人或创新人才团队带头人为 35 周岁以下(1983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的优秀青年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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