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渭南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试行)项 目 基本条件及要求办学宗旨与目标 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教育公益性,坚持为社会主义培养人才的宗旨;有明确的近期与长远办学目标和规划。办学章程 有明确的办学章程、管理体制,明晰责权,且章程中突出服从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的管理与监督,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办园规模 至少应有大、中、小 3 个班,学生总人数在百人以上。园 舍 园舍占地面积不少于 3000 平方米;园舍独立(有园牌、大门、围墙) 、建筑坚固、安全、无危房;周围环境清净、不噪杂、无污染、无危险且日照充足。教学生活服务用房活动室和午睡室应设置在三层楼以下(包括三层) ;活动室每班一间,每间活动室面积
2、不少于 45 平方米,与午睡合用的不少于 75 平方米;有符合卫生标准的专用厨房;有适合幼儿使用的蹲坑厕所(蹲位不少于 5 个,有便池,可用水冲洗) ;有洗手室(流水洗手水龙头不少于 5 个) ;有园长室、财务室、教师办公室、会议室(兼接待室) 、保健室(应配备具有任职资格的专职或兼职医务人员) 。园舍场地活动场地 户外活动场地生均不少于 3 平方米,绿化面积人均不少于 0.5 平方米。教学办公设备每班有适合幼儿的课桌椅、开放式玩具柜,有满足教学用的风琴、录音机、黑板、教材、教具、学具、参考书、工具书,幼教专用杂志 3 种以上,各种教育理论书籍 50 册以上。玩具、图片资料每班有室外大型玩具,
3、小型玩具生均 3 件以上,图书生均 5 册以上,有满足教学用的黑板挂图(图片) 、电教资料。教学生活设施生活设施 有数量足够,符合幼儿卫生要求的幼儿睡床、炊具、餐具,有消毒柜、冰箱、电风扇、饮水专用桶、杯子、毛巾以及其他所需生活用品。基本要求教师年龄应在 55 周岁以下。应具有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健康证 。保健医生、财务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经过一定的专业培训,持有相应的任职资格证书。每班保教人员不少于 2 人,寄宿制幼儿园在此基础上相应增加。园 长 必须具有幼儿师范(包括职高幼教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年龄 65 周岁以下,有 3 年以上幼教工作经验,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岗位培训资格证书 ,
4、普通话测试达到二乙以上。教工队伍专任教师 必须具有幼儿师范(包括职高幼教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有幼儿教师任职资格证,普通话测试达到二乙以上。专任教师数量至少应占学校教师总数的 2/3。教师总数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办学经费 举办者具有为其幼儿园提供稳定的办学资金的能力和条件(不包括向学生收费部分) ,开办注册周转资金不少于 10 万元整(不包括园舍场地租金) 。安全设施 有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完备。配备接送车辆的必须经交管部门批准,教育局备案。备 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园与园间距原则上应在 2 公里以上。聘用外籍人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村级幼儿园可参照本标准,条件适当放宽。县市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也可根据当地实际出台村级幼儿园设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