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灵璧县浍沟镇 2018 年村级扶贫工厂建设项目(第一期)中标结果公告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灵璧县浍沟镇 2018 年村级扶贫工厂建设项目(第一期)项目编号: 2018211 采购方式:询价方式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 年 9 月 12 日采购日期:2018 年 9 月 17 日报价最低者被否决的原因(如有): 无成交供应商名称: 安徽鑫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两淮北关新城 A 区A190104 室 成交金额: 2017164.39 元 项目经理:朱丹丹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皖 234201677735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
2、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灵璧县浍沟镇 2018 年村级扶贫工厂建设项目(第一期) ,工期:20 日历天。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公示的供应商的承诺主要业绩:无评审委员会名单: 李志明 吴昊 赵伟采购人名称:灵璧县浍沟镇人民政府地址:灵璧县境内联系人:王书记 联系方式:13500589660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凯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灵璧县项目负责人:沈工 联系电话:18697580070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 号、皖价服200786 号文;公告期限:2018 年 9 月 17 日至 2018 年 9 月 18
3、日(1个工作日)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凯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灵璧县京华大厦 804 室,联系电话:13355770418。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提出投诉。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采购人名称
4、、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3、被质疑人名称;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三、其他特此公告。灵璧县浍沟镇人民政府安徽凯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8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