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库车龟兹小微企业创业园(一期)PPP 项目投资人采购(招标编号:GXTC-CZ-1651001 )资格预审文件采购人: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盖章)招标代理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2016 年 3 月目 录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库车龟兹小微企业创业园(一期)PPP 项目投资人采购资格预审公告1、竞争性磋商条件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库车县人民政府授权,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库车龟兹小微企业创业园(一期)PPP 项目投资人进行采购,采购形式为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预审方
2、式,欢迎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基本概况项目名称:库车龟兹小微企业创业园(一期)PPP 项目投资人采购。项目实施机构: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性质:存量项目。项目位置:库车县。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标准化厂房、展厅、办公室、库房、餐厅、宿舍等配套相关设施,共 11 类民族特色平台供小微企业选择,一期总规划用地面积110572.90 平方米(约合 165.86 亩) ,总建筑面积 63482.20 平方米,完善道路、停车场、绿化等辅助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可接收至少 34 户中小企业和微小企业入园孵化,培养一批具有很强民族特色手工业、食品及刺绣等非物质
3、文化传承人。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小微企业创业园生活用房和标准化厂房及综合服务。微平台建筑包括办公室、餐厅、宿舍、库房、展厅、标准化厂房及其他附属设施。投资规模:本项目建设投资为 11874.46 万元,建设期利息 76.13 万元,流动资金 10.87 万元,项目总投资 11961.46 万元。建设期限: 2015 年 9 月至 2016 年 6 月 20 完成厂房建设,2016 年 10 月20 日前完成公共服务区建设,建设期 14 个月。运作模式:BOO(建设-拥有-运营) 。本项目建设期为 14 个月,运营期为19 年。合作范围:在合作期限内,中标投资人在开发区重新注册项目管理公司,具体
4、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新成立的项目管理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少于 3000 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社会资本。股权比例:社会资本方占股 100%。3申请人资格要求投资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3.2 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 2000 万元人民币;(如为联合体的,运营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 5000 万元人民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 1 亿元人民币。 )3.3 如果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具有一级及以上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具
5、备三级及以上资质;3.4 近 5 年(2011 年至发布公告时间止)具有 1 个类似投资规模或同等规模性质项目业绩;3.5 2014 或 2015 年度公司负债率在 75%以下(如为联合体的运营公司负债率在 75%以下) (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3.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申请人自行罗列清单) ;3.7 资格预审申请人无行贿犯罪记录;3.8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人承诺函)3.9 库车县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库车县人民政府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申请本项目竞争性磋商;3.10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包括投资人
6、和施工总承包企业;(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运营公司;(3)如是联合体的,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资料;(4)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 请申请人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至 2016 年 3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4: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9: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库车县农林牧大厦 2 楼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递交资格预审
7、申请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5.3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资格预审文件服务。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4月 14 日 16 时 30 分,地点: 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龟兹分局院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库车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8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海建刚 联系电话:150030457892、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库车县农林牧
8、大厦 2 楼联系人:张宇联系电话:15899336392传真:0991-2329176-8006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0997-7121458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采购人名称: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海建刚联系电话:15003045789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0 层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联系人:张宇电话:158993363921.1.4 项目名称 库车龟兹小微企业创业园(一期)PPP 项目投资人采购1.1
9、.5 建设地点 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1.2.1 资金来源 社会资本1.2.2 股权结构 社会资本方占股 100%1.3.1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标准化厂房、展厅、办公室、库房、餐厅、宿舍等配套相关设施,共 11 类民族特色平台供小微企业选择,一期总规划用地面积 110572.90 平方米(约合 165.86 亩) ,总建筑面积 63482.20 平方米,完善道路、停车场、绿化等辅助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可接收至少 34 户中小企业和微小企业入园孵化,培养一批具有很强民族特色手工业、食品及刺绣等非物质文化传承人。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小微企业创业园生活用房和标准化厂房及综合服务。微平台建筑包括办公室、餐
10、厅、宿舍、库房、展厅、标准化厂房及其他附属设施。1.3.2 合作期限 20 年,其中项目建设期为 14 个月,运营期为 19年。1.3.3 运作模式 BOO(建设-拥有-运营) 。1.3.4 合作范围 在合作期限内,中标投资人设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1.4.1 申请人资质要求 投资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2、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 2000 万元人民币;(如为联合体的,运营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 5000 万元人民币,建
11、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 1 亿元人民币。 )3、如果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具有一级及以上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具备三级及以上资质;4、近 5 年(2011 年至发布公告时间止)具有 1 个类似投资规模或同等规模性质项目业绩;5、2014 或 2015 年度公司负债率在 75%以下(如为联合体的运营公司负债率在 75%以下) (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申请人自行罗列清单) ;7、资格预审申请人无行贿犯罪记录;8、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人承诺函)9、库车县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库车县人民政府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
12、申请本项目竞争性磋商;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包括投资人和施工总承包企业;(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运营公司;(3)如是联合体的,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资料;(4)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2.2.1 申请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6 年 3 月 31 日 16:002.2.2 采购人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5 天前2.3.1 采购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5 天前3.
13、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副本份数 5 份4.1.2 封套上写明封套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资格预审申请人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并注明“在 2016 年 4 月 14 日 16 时 30 分前不得开启”字样。4.2.1 申请截止时间 2016 年 4 月 14 日 16 时 30 分4.2.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 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龟兹分局院内) 。4.2.3 是否退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是,退还安排:5.2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有限数量制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 解释权本资格预审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14、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1.1.2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股权结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 建设规模、建设期限、运行模式、合作范围1.3.1 本次项目建设规模: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次项目建设期限:
15、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次项目运行模式: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4 本次项目合作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 申请人资格要求1.4.1 申请人资格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2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申请人除应符合本章第1.4.1 项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 预审。1.4.3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6 费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