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暴露与防护,均安医院院感科刘晖,(一)职业性感染的定义,凡从事接触感染性病原相关工作而导致的感染,称为职业性感染。,(二)职业性感染相关的学科领域,医疗 、疾控、教学、科研,药品、食品、生物制品和生物战剂的研发和生产等,各类种植、养殖、加工等乃至宇航航天环境、物品等的病原污染。,(三)职业性感染相关的部分名词术语,1医源性感染 2医院感染(1)交叉感染 (2)自身感染 (3)医源性感染 (4)带入传染 3实验室感染,实验室可能的感染,职业性感染的危害与职业安全防护,造成这些医源性感染的主要原因剖析如下:医疗机构违法、违纪、违规。 对医疗法规法律认识不足和行政不作为。医院制度不健全,缺少严格
2、的日常监督、监测手段。对外源性带入感染缺少警惕 医院建筑布局不合理或缺少必要的防护措施。,职业性感染的危害与职业安全防护,医院管理不到位,无必要制度或有法不依,有章不循。不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抗菌药滥用造成双重感染、多重耐药菌感染。血源性疾病传播。不安全注射和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不规范。,资料背景,2000年3月,据我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CDC)报告,每年卫生行业的职员中被针刺伤或经皮肤受伤害的有60-80万人。而护士是针刺伤害的主要群体,在针刺伤中约1/3是护士。通过对南昌市3所三级综合性医院的回顾性调查(2003年5月至2004年4月),医护人员发生锐器损伤率为72.8%,其中医生损伤率
3、为64.8%,护士损伤率为79.36%。事实上,这种在医疗工作中不慎被锐器伤害的现状远比上述统计的严重。,医院是一个特定的场所,是病原微生物活动猖撅、疾病传播活跃的场所,尤其是近几年新的化学药物和高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医务人员常暴露于多种职业危害因素之中。,职业暴露,医务人员(HCW)职业损伤,机械性针刺伤、锐器伤物理性电离辐射性损伤、负重伤化学性细胞毒性药物、化学消毒剂,医务人员(HCW)职业损伤-续,生物性 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由此所造成的感染心理性由于工作紧张、轮班、心理压力超负荷等因素引起的与职业有关的疾病如:原发性高血压、血管紧张性头疼、消化性溃疡等,医务人员针刺伤,美国CDC报告每
4、年医务人员发生针刺伤或经皮肤受伤害的有6080万。国内资料显示1075名医务人员中发生过针刺伤的有866人,占81%。台湾调查资料显示8645名医务人员针头伤和利器伤的年发生率分别为1.3人次/年和1.2人次/年,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原因:(n=1891) 调查时间:1983年8月1993年7月,针刺伤 Needle stick injury,通过被空心针损伤后经血感染的危险大约为:HBV 6-40%,HCV 3-10%,HIV 0.3%。,减少易造成伤害的不必要的操作,尽量减少有可能造成医务人员的不必要的操作 。放置医疗物特别是锐器的容器应设计合理,适合使用 废止不合理规定,减少易造成伤害的不
5、必要的操作,与锐器刺伤有关的操作包括:将用过的锐器或注射器进行分离,浸泡和清洗时;将针套套回针头时;将血液或体液1个容器转到另1个容器时将针头遗弃在不耐刺的容器中用注射器后未及时处理针头。,刺伤事故的预防原则,无论使用与否均按感染性废弃物处理禁止手持针等锐器随意走动;禁止将针等锐器物徒手传递;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使用者必须将用后的针等锐器物放入专用废弃盒内。,标准预防定义,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标准预防
6、基本特点,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降低院内明确和未明的感染源传播危险性针对所有病人的预防性措施,视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损伤的皮肤、粘膜和被这些物质污染的物品具有潜在感染而采取的标准水平的消毒、隔离等预防措施。标准预防应用于所有病人和所有医务人员,以防止病人之间的传播和病人与医务人员的传播。,标准预防目的,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第四条 医务人员预防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
7、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第五条 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一)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二)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三)医
8、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第六条 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第七条 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紧急局部处理用肥皂和水清洗被污染的皮肤,用生理
9、盐水冲洗粘膜。如有伤口应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肥皂水或清水清洗。受伤部位的消毒,伤口应用消毒液(如75的酒精,0.2%0.5的过氧乙酸,0.5碘伏等)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其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级别分为三级。第十一条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分为轻度、重度和暴露源不明三种类型。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对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医务
10、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对暴露者的处理 暴露者应暂时脱离工作岗位。由专家对暴露级别进行评估,确定是否进行药物预防,如有必要,应于24小时内开始服药并坚持完成整个过程。原则上,用药越早越好,并采用联合疗法(二种或三种药物)。暴露者应于暴露后0、6周、12周、6月、12月进行血液检测。,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登记和报告,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情况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暴露的具体部位及损伤程度;暴露源种类和含有艾滋病病毒的情况;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是否实施预防性用药、首次用药时间、药物毒副作用及用药的依从性情况;定期检测及随访情况。,登记和报告,立即向单位负责人和当地疾病控制中心报告。查找事故原因,并对事故过程和处理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其他血源性职业暴露发生后,进行紧急处理后,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并做好登记,科室负责人向院感科报告,院感科根据暴露源情况,必要时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抽血检查或追踪。,医护人员进行医疗、护理操作时,有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必须采取防护措施,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或时手消毒,戴护目镜戴口罩戴手套,或围裙穿隔离衣戴防护镜戴口罩戴手套,小心锐器刺伤,锐器放入锐器盒内垃圾放入黄色袋,手 接 触,戴手套,可能飞溅面部,可能污染身体,侵袭性操作,医护人员防护流程,谢谢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