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东湖绿化工程施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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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洛宁县东湖绿化工程施工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编号:宁财采【2017】0726-02 号 采购人: 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日期: 二一七年九月0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2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 .5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8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19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0第六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211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洛宁县东湖绿化工程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受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就洛宁县东湖绿化工程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与。 1.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洛宁县东湖绿化工程1.2

2、政府采购项目编号:宁财采【2017】0726-02 号1.3项目编号:宁公交【2017】0905-03 号2.项目简要说明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洛宁县东湖绿化工程,主要种植大叶女贞、湿地松、国槐、辛夷、红叶李、柳树、金丝楸、迎春花、爬墙虎、连翘及百日红等植物;2.2预算金额:人民币 842961.47 元;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4建设地点:洛宁县东湖;2.5工期:30 日历天;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2.8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3.谈判人资格要求3.1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经营范围;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另外还须提供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 2016年 7月 1日以来连续一年的社保证明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3.3须提供 2014年 7月 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 60万元(含)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一份(类似项目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相关建设项目,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网上公示网页截图;3.4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

4、代理人、项目负责人);23.5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3.7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后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5、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信息4.1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7 年 09月 13日起至 2017年 09月 15日,每天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时至 17:30 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4.2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4.3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项目负责人有关证书(职称证、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业绩、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

6、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报名时需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5.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接受信息5.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 年 09月 21日下午 15 时 30分(北京时间)。5.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接收的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3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7.联系方式招 标 人: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洛宁县洛浦西路联 系 人:司先生电 话:13700814353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 75号院 1幢 3-901联 系 人:杨先生电话及邮箱:13598168201 行政监督电话:0379-662613392017 年 09 月 12 日4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1 采购人名称: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 系 人:司先生电 话:137008143531.1.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先生电话:135981682011.1.5 项目

8、名称 洛宁县东湖绿化工程1.1.6 建设地点 洛宁县东湖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2.2 投资金额 人民币842961.47元1.2.3 出资比例 100%1.2.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采购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1.3.2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1.4 响应人资格要求1、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经营范围;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另外还须提供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 2016

9、年 7月 1日以来连续一年的社保证明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3、投标人须提供 2014年 7月 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 60万元(含)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一份5(类似项目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相关建设项目,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网上公示网页截图;4、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5、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

10、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7、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后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开标时将查验投标人证件原件,不提交或提交不全者,将按废标处理。1.5 踏勘现场不组织(响应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若需要图纸等资料时,响应人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索要)1.6 响应人提出问题

11、的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个工作日前1.7 分 包 不允许1.8 偏 离 不允许2.1 谈判控制价本项目谈判控制价为:人民币捌拾肆万贰仟玖佰陆拾壹元肆角柒分(小写:842961.47 元),响应人报价超过谈判控制价的取消其谈判资格。62.1 谈判有效期 60日历天(谈判截止之日起)3.2 谈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圆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响应人须在 2017年 9月 20日下午 17点整前(以到账时间、到账金额为准)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指定银行帐户。(逾期不予接受其投标,转账须从响应人基本账户转出)户名: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12、股份有限公司洛宁支行账号:1705028509200028619备注:投标人在汇款单备注部分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此款为洛宁县东湖绿化工程谈判保证金”内容;响应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多交、少交均属无效缴纳;响应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响应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以非基本户汇入的保证金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注:如果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不能参加开标,应及时向代理公司及采购人出具书面放弃函,否则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3.3 签字或盖章要求 见响应文件格式要求3.4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肆份,电子版U盘一份。3.5 装订要求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装订均应采用A4大小的纸张胶装方式,不

13、接收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4.1 封套上写明响应人的地址:响应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谈判响应文件在 2017 年9月21日下午15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不得开启4.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在 2017 年9月21日下午15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不7得开启4.3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4.4 是否退还谈判响应文件 否5.1 竞争性谈判时间和地点谈判时间: 2017 年9月21日下午15时30分前(北京时间)谈判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5.2 谈判小组的组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建,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方面谈判专家2人。5.3是否授权谈

14、判小组确定中标人是6.1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转账或现金履约担保的金额:5%6.2 其他补充1、 招标代理费用: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2、 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所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也不允许转包给他人,更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如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3、 如由于投标人的原因导致招标失败的,本次招投标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4、 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5、 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6、 付

15、款办法:按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办法执行。7、 投标人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投标,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8、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询问,并予以解答。81 总则1.1 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谈判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本工程服务进行采购。1.1.1 本次谈判项目采购人: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2 本次谈判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次谈判项目响应人:是指响应谈判、参加谈判竞争的法定代表人单位。1.1.4 中标人:根据合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

16、1.5 本次谈判项目名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6 本工程建设地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谈判项目的资金来源: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谈判项目的投资金额: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谈判项目的出资比例: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2.4 本谈判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 采购范围、施工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采购范围: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4 响应人资格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5 费用承担响应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6 保密1.6.1谈判期间,直到授予中标的响应人合同止,凡是与谈判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等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响应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1.6.2在谈判过程中,响应人如向谈判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谈判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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