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谈当下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摘要】十八大上针对居民收入差距分配问题,两次提到公平,表明我国收入差距分配严重不公的现状和国家解决这个问题的决心,本文主要通过理论上的分析,引出我国收入分配出现问题的必然性,结合我国现状指出我国收入分配处于转型阶段,进而通过十八大的政策解析和我国发展中的问题,得出实现收入分配公平必先优化隐性分配的结论。 【关键词】收入分配 城乡收入 公平 隐性分配 一、收入分配差距现状 (一)收入分配差距的理论解析 我国的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这是按照马克思按劳分配中劳动应作为唯一的分配依据所设定。马克思的这种分配模式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国家的角色是社会管
2、理中心,它要求有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和财富极大丰富相配套。而我国在运用这个模式时,没有和我国相对较低的生产力状况和财富相对较少的情况相符,并且在长期官僚主义风气的影响下,国家的社会管理角色,混杂了管权腐败和行政垄断,这表现在官员、富人隐性收入和国企的在市场上的垄断收入,挤压小企业及其员工的收入空间,严重异化了马克思的按劳分配原理,导致收入分配的不公平。 (二)收入分配差距的现状及趋势 一国的收入分配差距主要表现为地区收入差距、城乡收入差距、行业收入差距和阶层收入差距。一方面,我们以行业差距中的工资收入揭示差距扩大的严峻形势:2011 年非私营单位中的金融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科学研究、
3、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与去年一样再夺前三,其年平均工资分别为 2.86 万元,3.55 万元,3.13 万元。相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11738 元,农、林、牧、渔业 19223 元,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0543 元。所以,对私营单位在岗职工而言,收入绝对数明显低于国营企业,社会收入分配极不公平。另一方面,我们以城乡收入差距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我国收入差距缩小的形势:2011 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6977 元,比上年增加1058 元,增长 17.9%,剔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 11.4%;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 23979 元。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 2181
4、0 元,比上年增加 2701元,增长 14.1%,剔除价格因素影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8.4%。比较来看,我国目前农村居民收入差距增速高于城市居民,显示了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缩小趋势。 所以,我国收入分配差距可概括为:理论上存在偏差,差距不断扩大但有改善的趋势,正处于一个转型关键期。这次能不能彻底解决,能不能在经济效率提高的同时体现国家民生为本的要求,很大程度在于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中公平问题的解决。 二、解读十八大报告中收入分配差距的政策 对于十八大中收入分配差距的政策,我们可以将其分为质和量两方面。第一,收入的量上,要千方百计的增加居民收入,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
5、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这总体表明要确保收入增长的高效率,做大蛋糕。第二,收入分配的质上,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给居民收入分配的公平提供制度保证;其次,除了集中发挥政府的再分配功能,还要着重从初次分配着手,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从根本上保证居民收入的提高,逐渐实现由“国富”转为“民富” ,最终堵塞我国收入分配差距不公的源头,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我们可以看出,十八大所涉及的政策在量和质上均集中在名义收入的增长与分配上,是一种表面化的公平。其实,质上的公平不仅体现在绝对收入的公平,还在于实际收入中体现居民心理满足和社会权力的隐性公平。 三、优化收入的隐性分配 在政策制定过
6、程中,我们应该将居民实际收入的公平分配纳入考虑的重点。实际收入是居民收入水平和实际消费能力的本质化体现,表现为居民心理的满足和权利的享有这些隐性分配上。政府针对这方面就要做到: 第一,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体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网络。目前,我国社会保障覆盖率在城市为60%,而农村只有 20%左右,分配十分不均衡。所以,要提高农村社保水平和覆盖率,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城乡居民基础公共服务和基本生活保障的均等化,提高城乡居民的幸福度和心理满足度,营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宏观社会机制环境。 第二,要改革以垄断身份为代表的“权力分配
7、”的模式,压缩垄断行业空间,实现行业间的权力公平和不同行业居民收入的公平。生产决定分配,收入分配的结构是由各种生产要素对于产出的不同贡献决定的。目前我国的国有垄断行业,独占我国大部分资源要素的权力,形成了国有企业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占比愈来愈高,而劳动者报酬的占比却每况愈下的格局,挤压广大私营企业居民的收入。所以,要通过提高国有垄断企业每年上缴的红利,更多地用于国民福利;改革国有垄断企业的体制,减少它对资源的占用,给私营企业及其劳动者让渡一部分实现增收的权力,加快实现分配公平的进程。 第三,我国税法目前尚无对隐性收征税的规定,隐性收入作为富人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形成收入差距的因素之一。所以,我们要对居民尤其是富人的隐性收入进行界定,并将达到界定标准的部分纳入到税收征管上来,这相当于以“惩罚”的手段来达到全体居民纳税义务的公平,也可以为收入分配的实质公平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宫晓霞.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与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 度J.东岳论丛,2006(3). 2袁云峰.基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实证研究J.安徽大学学 报,2005(5). 3陈宗胜.公有经济发展中的收入分配M.上海三联书店出 版社,2007(2). 4戴建林.用平均数反映居民收入水平存在的不足J.统计研 究,20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