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绍兴市妇幼保健院部分常用物品(重招) 公开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2014-08-022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决定对设备仓库部分常用物品进行公开招标(重招),欢迎相应产品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一、招标标号:2014-08-02 采购组织类型:单位自行采购 二、招标项目: 设备仓库常用物品,共 13 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合同期: 暂定两年(自本次招 标结束签订合同之日算起)四、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资质 (不包括 06 标)。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 业信誉且近二年来无不良 销
2、售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五、报名1、报名时间: 2014 年 10 月 10 日-10 月 16 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不接受 电话报名)2、报名地点:绍兴市妇保院招 标办(绍兴市八字桥直街 169 号,市 妇幼保健中心行政楼 3 楼)。3、报名时应递交的材料(复印件加盖投 标人公章)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0575-85081491 六、招标文件获取:绍兴市妇保院网
3、站七、投标地点及截止时间:投标 人应于 2014 年 10 月 24 日 9 时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妇幼妇幼保健中心五楼会议室(绍兴市八字桥 直街 169 号,市妇幼保健中心行政楼 5 楼),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14 年 10 月 24 日 9 时在浙江省绍兴 市八字桥直街 169 号,绍兴市妇幼保健中心五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绍兴市妇幼保健院2014 年 10 月 10 日3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为了满足本院医疗业务需要,决定对设备仓库常用物品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相 应产品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项目:常用物品01标 检验
4、科血气分析仪耗材02标 自体输血仪耗材 03标 聚焦超声仪耗材04标 电子耳温仪、血压计耗材05标 耳声发射仪耗材06标 灯泡类耗材07标 监护仪配件08标 塑料瓶09标 盆底修复材料10标 乳腺穿刺针11标 筒式吸舒12标 一次性活检抢13标 病理级玻片二、招标合同期:暂定两年(自本次招标结束签订合同之日算起)。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资质(第 06 标除外)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近二年来无不良销售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服务要求:1、产品要求(1)按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产
5、品,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4(2)产品包装应按规定载明名称、批号、型号、规格、产地、有效期。(3)01 标至 05 标投标产品及其包装必须与我院仪器匹配。 (4)进口产品的包装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中文标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产品。2、投标人接到院方电话通知二个工作日内(紧急送货要求 3 小时内送达)必须送货上门。3、院方要求备货的, 须免费提供,且距 产品失效期限不小于 6 个月。4、投标人对招标方不明原因(非院方及患者原因或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医疗投诉、纠纷,能协助招标方做好患者的协调工作,并承担一定的处理费用。若不能积极配合
6、者,下次招标不予考虑。5、合同期内,若企业名称变更,中 标人应以书面的形式说明原因并协助医院做好产品的延续工作;若由于代理权限的转移或者公司注销等原因,招标方有权重新确定新供货单位。6、投标文件中所列材料必须保证有货,所提供产品信息须与注册证相符, 产品的名称、规格包装、 产地、价格等事项应与投标文件、送货单一致,否则将被作为不诚实行为,招标单位有权要求其改正,直至取消中标资格。五、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技术文件 资料” 、“商务文件资料” 二部分文件组成。6.1投标人“技术文件资 料” 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与投标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 企业许可
7、证” 副本复印件;5(2)投标人应按招标目录填写每一标段所含产品的品牌、生产企业、规格型号、注册证号等信息,目录中已有的规格型号不能更改。(3)市场占有率情况。提供2012年8月1日起至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的投标产品销售成功案例以及地级市及以上集中采购产品中标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金额可隐去/加盖单位公章)作为确认依据。(4)投标人声明书(附件 1) (5)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附件 2)及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范围、授权期限;(6)按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产品,应具有投标产品注册证,检验报告等资质证明材料;(7)供货承诺书(加盖单
8、位公章) ;6.2 投标人“商务文件资 料” 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报价表(附件 3)六、投标报价注意事项1、按相应标段进行投标。投标人可单独就其中一个标段投标,也可几个标段同时投标。如同一家经营公司或生产厂家投标 1 和标 2,必须分别做两份投标文件,不允许一份投标文件同时投 2 个以上标段,商务标和技术标必须分开密封。2、投标人不得在某一标段中有 2 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即报价或方案是唯一的,否则视为无效标。3、投标采用综合扣率报价,即现有参考价的基础上,下浮后的比例,报价小数点保留1位(如招标参考价为1元,可供应的价格为0.8元,6即投标时报扣率为80%。报价应大于零小于等于
9、 100每一产品的实际结算价格参考价扣率4、扣率报价包括材料货款、附属工具、相 应承诺的服务、包装、运输、保险 、税金以及培训等一切费用,招 标 人将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5、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 6、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1)投标报价单中未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2)投标文件未密封或未加盖公章的;(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加盖单位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4)一份投标文件同时投 2 个以上标段的。(5)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6)标段内含多个产品时,只投部分产品的。七、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及规定1、投标文件“ 技术文件资料”
10、、 “商务文件资料” 均为一式二份,单独密封。2、每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 副本” 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 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废标。 八、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7投标文件应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按标段密封。封口处加盖骑缝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 标段、招标项目名称、投 标人名称,封口处加盖骑缝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投标文件未密封、未加盖公章(或未签字)的、未按规定标记的
11、,将取消投标资格。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10月24日9时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妇幼保健中心五楼会议室(绍兴市八字桥直街169号,市妇幼保健中心行政楼5楼),逾期送达将拒绝接收。十、开标 : 1、开标:招标人将于 2014 年 10 月 24 日 9 时在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妇保中心五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必须准时出席开标会,逾期取消投标资格。2、开标基本程序: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性;现场宣读各投标人的报价并现场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标准打好技术分;评标委员会复核商务报价及计算商务分,汇总投标人综合得分并排序,每一标段综合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拟中标人。十一、评标:81、招
12、标人将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技术评分、价格审定、评标答疑及其他招标文件未明确事项的解释。评标委员会由医院管理、使用科室及采购等方面的专家组成。2、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价法: 2.1. 评分标准计分共 100 分,其中技术分 60 分,商务分 40 分。评分依下述所列为评分打分依据,分值如下(评分计算保留小数 2 位):2.1.1.技术分(60 分)2.1.1.1.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与质量(22 分):根据质量(试用品)、公司规模、注册资金评定得分2.1.1.2.品牌(20 分):医疗器械行业,知名品牌得 20 分,较知名品牌得 10 分,一般品牌得 5 分。2.1.1.3 市场占有率(6 分):20
13、12 年 8 月 1 日至今国内同产品销售成功案例,以最终用户合同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须有投标单位盖红 章) 为依据 ,每有一个得 1分,最高得 6 分。2.1.1.4 售后服务(10 分):满足标书售后服务要求得 4 分,不满足不得分;绍兴设有供货仓库有备货的加 1 分;其它如投标人对用户质量反馈、质量改进处理的及时性等,将 视情况加分,最高加 5 分。2.1.1.5 投标文件制作质量(2 分):9投标文件制作情况,询标情况(包括商务、技术、服务承诺及现有用户的售后服务等情况),好的得 2 分,一般的得 1 分、差的不得分。2.1.2.商务分(投标报价)(40 分)2.1.2.1.评标基准价
14、:以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1.2.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 权值100即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3)综合得分: 评标委员会复核商务报价及计算商务分,汇总投标人综合得分并排序,每一标段综合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拟中标人。3、当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为 2 家时,以综合得分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当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少于 2 家时,由评标委员会与投标人进行议价。十二、中标通知拟中标结果公示三天,无实质性异议后,确定为中标人。并以电话形式通知中标人,未中标的投标人将不再通知。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10个工作
15、日内签订供货合同。无正当理由未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由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替补。招标方无义务对招标结果作任何解释。十三 、付款方式:货品到达需方,经需方验货合格,接到销售发票后,按医院流程10进行结算。十四、违约:1、若由于中标单位提供的常用物品质量等原因,造成医院方面的医疗事故,中标单位将承担一切责任 。2、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若中标单位提供的常用物品,由于缺少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件,被药监局等管理部门查实,停止供应相关常用物品,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 3、中标单位供货期间,如有提供假冒伪劣等违约行为,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合同,追究其责任,中标单位承担所有产
16、生的相关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十五、中标后须知1、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产品授权书以及授权期限,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2、合同签订后,中 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设备科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双方以此作为供货、验收入库依据。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由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替补。3、合同期内,若中标人累计两次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投标书所列产品的,采 购单位有权取消合同。4、中标之后,不得 转包或分包。 5、合同期内,若企业名称变更,中 标人应以书面的形式说明原因并协助医院做好产品的延续工作;若由于代理权限的转移或者公司注销等原因,招标方有权重新确定新供货单位。6、合同期间如遇有上级部门实施集中采购的,按规定执行,本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