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钦州市钦南区定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鉴 定 书钦州市钦南区定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2019 年 1 月 23 日1前 言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第 30号令)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等规定,2019 年 1 月 23 日,钦南区水利局主持召开了定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会议。验收委员会由钦州市钦南区水利局、钦州市水利行政综合执法支队、钦南区财政局、钦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单位的代表以及受邀专家组成。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运行管理单位等被验收单位派代表参加验收会议。验收委员会实地察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工程资料、听取了项目法人、
2、设计、监理、施工、工程运行管理等单位的工作报告和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的工作报告,就工程建设有关情况进行了提问并听取相关单位的解答,对工程建设验收鉴定进行充分讨论,形成本工程以下验收鉴定意见。一、工程设计和完成情况(一)工程名称及位置钦州市钦南区定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位于广西钦州市钦南区黄屋屯镇料连村茅岭江小支流上。(二)工程主要任务和作用定黎水库以灌溉为主的小(2)型水库,本次除险加固按水库原功能、原规模进行。定黎水库坝址以上集雨面积0.99km 2,总库容76.8万m ,水库设2计灌溉面积750亩。(三)工程设计主要内容1工程立项、设计批复文件2010年8月,钦州市水利局对水库进行大坝安全鉴定,
3、鉴定为“三类 ”病险水库;2011 年 3月,自治区水利 厅以桂水水管201134号文核查同意“ 三类坝 ”的 鉴定结论;2011 年9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以桂水规计2011 243号对 水库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批复,批复概算投资为150.46万元。2013年10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以桂水规计2013 92号 对水库放水设施设计变更进行了批复,批复概算投资增加49.11万元。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99.57万元。2设计标准、规模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定黎水库总库容 76.8 万 m,属小(2)型水库,工程等别为等,相应永久建筑物按 5 级设计。工程设计标准为 30 年一遇洪水设计
4、,设计洪峰流量 32.9m3/s,300 年一遇洪水校核,设计洪峰流量 48.8m3/s;溢洪道消能防冲按 10 年一遇洪水设计。3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工期(1)大坝加固:对大坝进行防渗处理、坝顶建防浪墙、大坝上、下游坝坡加固及大坝白蚁防治等。1)防渗加固:大坝坝体、坝基采用水泥粘土浆充填灌浆进行防渗处理;2)坝顶加固:坝顶为泥结石路面,坝顶上、下游侧设 M7.5 水3泥砂浆浆砌石路缘石;3)上、下游护坡加固:对上游坝坡 14.0m 至坝顶坝面修整后铺砂碎石反滤层,面浇筑混凝土护坡。下游坝坡修整后种植草皮护坡,坝脚新建帖坡式排水体,完善坝坡面、坡脚排水沟及上坝台阶,大坝进行白蚁防治等;(2)
5、溢洪道加固:右侧挡墙漏水严重,拆除重建,采用 M7.5 浆砌石重力式挡墙,墙顶高程为 27.3m,墙顶宽 0.7m,迎水面垂直,背水面坡比为 1:0.4;(3)放水设施改建工程:对大坝坝内放水涵管内套钢管加固,新建进水口梯级放水,对套管和旧混凝土管壁间回填水泥进行封堵,取消充填灌浆。涵管进口新建钢筋砼梯级放水设施;(4)防汛道路:维修进库道路 2.0km;(5)管理值班房增设太阳能及照明设备一套。(6)新建值班管理房 35m2,配备必要的观测、办公及通讯设施。钦南区定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批复施工总工期为 6 个月,项目实际施工期为 538 天(日历天)。4、工程投资及投资来源钦南区定黎水库除险加
6、固工程批复概算投资为199.57万元,共下达资金199.46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42011 年,钦州市财政局以“钦市财建 201146 号”文关于下达 2011 年重点小 II 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央专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下达资金 100 万元。2012 年,钦州市财政局以“钦市财建 20125 号”文关于下达2012 年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央专项补助资金预算(计划)的通知下达资金 35 万元;以“钦市 财建 201292 号”关于下达 2012 年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央专项补助资金预算(计划)的通知下达资金 5 万元。2013 年,钦州市财政局、钦州市水利局以“钦市财建 201
7、376号” 文 关于下达 2013 年重点小型病 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下达资金 7 万元;以“钦市财建 2013134 号”文 关于下达 2013 年重点小 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下达资金 3.46 万元。 2014 年,钦州市财政局、钦州市水利局以“钦市财建 2014130号” 文 关于下达 2014 年重点小型病险 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计划)的通知下达资金 49 万元;(四)工程建设有关单位1项目法人:钦州市钦南区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站2设计单位:广西国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监理单位:广西瑞海工程监理有限公司4施工单位:广西恒成
8、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钦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5督站(已更名为钦州市水利行政综合执法支队)6运行管理单位:钦州市钦南区黄屋屯镇水利水土保持站(五)工程施工过程工程监理单位于 2012 年 9 月 1 日签发开工令,工程实际施工日期为 2012 年 10 月 10 日开工,2014 年 3 月 31 日工程完工。1 主要工程开工、完工时间序号 项目名称 开工时间 完工时间1 大坝加固工程 2012 年 10 月 10 日 2014 年 1 月 12 日2 坝体防渗工程 2012 年 10 月 16 日 2012 年 12 月 30 日3 放水设施工程 2013 年 9 月
9、28 日 2014 年 3 月 31 日4 附属工程 2012 年 10 月 10 日 2014 年 3 月 30 日2重大设计变更2013 年 10 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以桂水规计201392 号 对水库放水 设施设计变更进 行了批复,主要设计变更有:对大坝坝内放水涵管进行封堵处理,在大坝右岸山体新建放水隧洞,放水隧洞由进口段、隧洞段、出口段组成;进水口采用梯级放水,斜管直径 0.4m,共 17 个梯级,每个梯级设一 200 园塞型放水孔,进水口最低级高程为 13.61m,采用钢筋砼结构;隧洞长为95.0m,隧洞断面为圆 拱直墙型,洞净宽为 1.2m,洞净高为 1.6m,为6全断
10、面采用 C25 钢筋砼衬砌,厚度为 25cm;隧洞出口接新设25.0m 长明渠后再接原灌溉渠道。隧洞进出口段成洞条件差,施工时应及时加强支护,确保施工安全。3重大技术问题及处理情况无(六)工程完成情况和完成的主要工程量本工程完成大坝加固 1 座;溢洪道加固 1 座;放水设施改建1 座;防汛道路等。设计和实际完成工程量统计如下: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概算工程量 合同工程量 结算工程量1 土石方开挖 m 1609 1609 24782 土方回填 m3 314 314 6893 M7.5 浆砌石 m 167 167 2854 混凝土 m3 782 782 5005 充填灌浆 m 703 703 70
11、36 草皮护坡 2015 2015 3385(七)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本工程征地补偿费用为 5190.3 元,未发生移民安置情况。(八)水土保持设施本工程中的水土保持设施主要包括大坝外坡草皮护坡、内坡坡面及坝脚排水设施、施工临时设施区绿化等。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按照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7规的要求,对水土保持投入资金,并督促监理、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文件中的水土保持工程进行施工,本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影响不大,主要是溢洪道开挖,坝坡修整等造成局部水土流失。工程完工后,开挖边坡裸露的泥土部分已进行衬护或种植草皮护坡,水土保持恢复原状,没有造成较大水土流失现象。(九)环境保护工程无。二、工程验收及
12、鉴定情况(一)单位工程验收2015 年 2 月 11 日,钦州市钦南区水利局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代表对本工程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同意该单位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同意通过单位工程验收。(二)阶段验收本工程未进行阶段验收。(三)专项验收2012 年 4 月 9 日,对本工程白蚁防治项目进行验收,经验收本工程白蚁防治工程合格。(四)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无。三、历次验收及相关鉴定提出问题的处理情况无。8四、工程质量(一)工程质量监督钦南区定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由钦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对该工程行使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前,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了等级核定,编制了工程质量评定报告。(二)工程
13、项目划分该工程共划分 1 个单位工程,4 个分部工程,49 个单元工程。(三)工程质量评定本工程质量经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复核,项目法人认定,全部分部工程质量合格,单位工程质量合格,中间产品质量及原材料质量全部合格,施工中未发生质量事故,验收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钦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根据项目法人提供的资料对单位工程质量等级的核定结果,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之规定,评定本工程项目质量等级为合格。五、概算执行情况2011年9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区财政厅以关于钦州市钦南区定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桂水计2011243号),对初步 设计报 告进行了批复,批复概算投资为150.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