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大代表帮退休职工讨“养老钱”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綦江县永新镇兽医站在全县率先为职工办理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但仅因社保局领导的一句话,15 名退休职工的“救命钱” ,就被无情停发达 10 个月之久。 人大代表为民请愿,官司一波三折, “民告官”虽然告赢了,但案件的是非曲折却引人深思。 中国自古以来,便有“民不与官斗”的说法。但在重庆市綦江县永新镇却发生了这么一个“民告官”的真实故事:15 名纯朴老实的兽医站职工,年龄最大的已有 93 岁高龄,最小的也有 60 岁,在市人大代表的帮助下,毅然拿起法律武器,进行了一场“捍卫”权利的诉讼之争,竟把社保局这个“官”告倒了。 依法参保起纠纷 2001
2、 年 5 月,綦江县永新镇兽医站根据国家社保政策规定,经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符合社会保险登记条件,准予参加社会保险。 同年 6 月,在县社保分局多次论证调查的基础上,永新镇兽医站作为全县 33 个兽医站之一,第一家到县社保部门为 24 名在职职工、15 名退休职工办理完善了基本养老保险的一切合法手续,并补交了 1993 年 3月至 2001 年 6 月的职工养老保险费及个人账户利息 402458 元。县社保部门为参保职工分别办理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补发了退休职工养老保险金,并委托县农业银行从次月起按月发放职工基本养老金。为此,生平第一次享受此“待遇”的永新镇兽医站职工高兴了好大一阵子。他
3、们相互奔走转告,感谢政府为他们解决了后顾之忧。 同年 7 月,重庆市社保局某位领导到綦江县社保分局检查工作时指出:全市兽医站参保问题,情况较为复杂,市社保局还要专门组织调查研究,待全市统一规范后再办理投保。得此“命令”的綦江县社保分局,只好违心以参保范围不符为由,通知永新镇兽医站退回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决定停发了该站 15 名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金。 这一决定,完全出乎永新镇兽医站职工的预料之外,职工情绪波动较大。15 名退休职工更是想不通:自己辛辛苦苦在兽医站工作了几十年,退休后连维持基本生活的“救命钱”都得不到社会的保障。同在一片蓝天下,同在一个直辖市,为什么别的兽医站、别的行业可以参
4、加社会保险,我们却不能,难道我们有错吗? 为讨个说法,同年 8 月,永新镇兽医站 15 名退休职工在多次与社保部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依法向重庆市社保局申请了行政复议。然而,得到的答复并不令人满意。同年 10 月,该局做出了行政复议决定:维持被申请人綦江县社保分局作出的退回申请人永新镇兽医站的社会保险费及停止发放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决定。 代表帮民打官司 正当永新镇兽医站退休职工行政复议被“驳回” 、不知如何是好之时,重庆市人大代表、綦江县农办主任高华焱及时向他们伸出了援助之手。他一面到永新镇调查了解情况,收集第一手材料;一面到市、县有关部门查阅了国家有关社保政策文件规定,支持该站退休职工拿起法
5、律武器,依法进行维权诉讼。 2001 年 10 月 22 日,永新镇兽医站 15 名退休职工一纸诉状将县社保分局状告到县法院行政审判庭的被告席上,要求法院判令社保部门履行发放基本养老金的法定职责。这类案件这在重庆市还是第一例。 同年 12 月,綦江县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原告永新镇兽医站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符合国家的社保政策规定,且已办理完善了相关的法律手续和依法履行了缴纳养老保险费之义务;被告綦江县社保分局拒绝发放职工养老保险金证据不足。遂依法作出了一审判决:限被告綦江县社保分局从 2001 年 7 月起,依法发放原告兽医站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金。 县法院的判决虽
6、然还了 15 名退休职工一个法律公道,但行政官司并未了结。县社保分局不服一审判决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请求判决撤销原判。上诉人綦江县社保分局在上诉状中称,国发(2000)8 号、劳社部发(2000)13 号等社保文件均不能作为将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依据,其法律效力不及社会保险费征收暂行条例 。永新镇兽医站应该参加的是当地组织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而不能参加社保部门组织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庭审中,被上诉人永新镇兽医站应诉称,兽医站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有政策法律依据的。1999 年 1 月 22 日,国家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国务院
7、第 259 号令)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纳入了养老保险参保范围。2000 年 5 月 28 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发(2000)8 号文件把参保范围由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扩大为所有事业单位。同年 7 月 18 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又下发了劳社部发(2000)13 号文件,要求切实贯彻国务院 8 号文件精神。职工认为后两个文件是第 259 号令的补充和完善,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上诉人引用国发(1991)33 号和綦府发(1996)57 号文件依据不当。同时指出,劳动和社会保险局是国家惟一有权进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合法部门,并向法庭递交了 32 份案件证据材料。 为维护职工的合法
8、权益,维护地区社会稳定。高华焱代表几次与永新镇兽医站的陈站长一道,到百里之外的重庆市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奔走反映。兽医站给市里和中央有关领导同志写了二十多封反映信。高代表还以市人大代表的名义,向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写了代表建议 。高代表在建议中写道:“根据国务院(1999)259 号令、国发(2000)8号和 9 号文件、渝府发(2000)48 号文件等规定,永新镇兽医站属于社保局应属参保范围。仅凭市社保局个别领导的意见,就把该站 15 名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停发 8 个月之久,这与国家的社保政策精神是不相符合的。如果出了问题,社保局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 2002 年 3 月 4 日,永新镇兽医站
9、 15 名退休职工盼来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为由,作出了长达 10 页的终审行政判决书,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很快通过无线电波传到大山深处永新镇。93 岁高龄的共产党员曹焱林老人得知后,兴奋地流下了热泪。邓华清、邹开银、王道森等退休职工连声说道:“我们的官司没有白打,高代表和陈站长帮了我们大忙,感谢党和政府对我们退休职工的关心。 ”但判决的兑现履行,很快又使他们陷入了新的“纷争” 。 何时领到“救命钱” 法院终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已有五十多天,永新镇兽医站的 15 名退休职工翘首渴望的“救命钱”养老金,因社保部门
10、拒不履行,仍迟迟未能领到。 据兽医站陈站长讲,我们的退休职工从去年 7 月份起,已有 10 个月没领到“退休金”了。他们曾多次找到县、市社保部门领导,有关领导一会儿说:“核实后就补发。 ”一会儿又说:“还要请示市政府。 ”为此,綦江县社保分局的两名局长职务被撤了。2002 年 4 月 15 日,距亚洲和平会议在重庆召开还有两天时间,重庆市社保局和綦江县社保分局、政法委、信访办领导,专程到永新镇兽医站做协调工作,叫他们不要到市里去上访,社保局的领导当即表示:“回去后,就马上研究解决。 ”可是,时间一天天过去了,15 名退休职工至今还是没有领到一分钱的养老金。 邹开银、牟德贵等退休职工代表说,我们
11、在兽医站生产一线泥一脚、水一脚工作了三四十年,有的从 1953 年建站起就在兽医站工作,退休后就没人管了。虽然官司打赢了,社保部门还在推卸责任,说什么法院判错了。如果社保部门再不补发养老金,我们这些七老八十的,就只能等死了。 据了解,兽医站 15 名退休职工家属大都在农村,每月靠一二百元的退休金度日“养老” 。如 70 岁的邓华清老人住的还是五六十年代修建的土墙房子,家里一件值钱的家具、家电也没有,老伴长期患病。为维持最低生活,他家已向亲友借了上千元的债务。 2002 年“五一”节前一天,本不想申请强制执行的永新镇兽医站 15名退休职工在高华焱代表和律师的帮助下,依法向綦江县人民法院正式递交了案件强制执行申请书。目前,案件执行已引起了綦江县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相信在有关部门的关注下,在社会舆论的呼吁下,案件会最终得到公正的处理和圆满的解决,永新镇兽医站的退休职工“老有所养”不再是句空话。 责任编辑:黎伟华